宁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宁德市蕉城区城澳陆岛交通码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宁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宁德市蕉城区城澳陆岛交通码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略) 顺程 (略) :
你公司报送的《 (略) 蕉城区城澳*岛交通码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代码:2020-*-48-01-*,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根据报告表结论、技术审查会专家意见及专家组长复核意见,经我局项目环评会审研究,现对报告表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福州港总体规划(2035)》及其规划环评要求。项 (略) 海洋功能区划、 (略) 海洋环境保护规划(2011-2020年)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要求。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我局同意报告表结论和生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二、项 (略) 蕉城区三都镇城澳村北侧滩涂海域,地理坐标东经119°44′56.718″,北纬26°35′58.318″。项目用海面积0.5073公顷(其中,透水构筑物用海0.2905公顷,港池用海面积0.2168公顷),项目用地面积0.04公顷。项目新建1000吨客货码头1个及相应配套设施,设计年吞吐能力件杂货15万吨、客10万人次。项目总投资428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28万元。
三、你公司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开展海水环境质量跟踪监测,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环境风险得到有效防控,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施工期
1.加强对施工废水的管理,施工机械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2.加强施工噪声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选用高效、低噪声的施工机械。
3.加强物料运输管理,定期清扫施工场地的洒落物,采用覆盖、洒水等抑尘措施,减轻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混凝土应使用商品混凝土。
4.港池疏浚物和桩基施工钻渣应妥善处置及时消纳,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及时清运。
5.疏浚作业应避开海洋生物繁殖集中期,并选择低平潮时间段进行,加强施工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杜绝施工期污染事故发生。
(二)营运期
1.港区不设置后方*域堆场及管理用房,管理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城澳村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进出港船舶废水应严格按照相关部门要求处理。
2.对装卸机械和设备采取减震等综合措施;加强货物运输车辆的管理,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应按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并配备足够的应急物资,确保周边海域生态环境安全。
四、项目执行的污染排放标准
(一)施工期和运营期废气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 标准》(GB16297-1996)中表2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二)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523-2011);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以及修改单相关要求。
五、你公司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制定生态环境管理办法,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依法依规公开企业环境信息,妥善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的合理环境诉求。工程实施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实施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六、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负责,日常监督管理 (略) 蕉城生态环境局负责。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3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略) 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3年3月16日印发
(略) 顺程 (略) :
你公司报送的《 (略) 蕉城区城澳*岛交通码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代码:2020-*-48-01-*,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根据报告表结论、技术审查会专家意见及专家组长复核意见,经我局项目环评会审研究,现对报告表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福州港总体规划(2035)》及其规划环评要求。项 (略) 海洋功能区划、 (略) 海洋环境保护规划(2011-2020年)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要求。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我局同意报告表结论和生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二、项 (略) 蕉城区三都镇城澳村北侧滩涂海域,地理坐标东经119°44′56.718″,北纬26°35′58.318″。项目用海面积0.5073公顷(其中,透水构筑物用海0.2905公顷,港池用海面积0.2168公顷),项目用地面积0.04公顷。项目新建1000吨客货码头1个及相应配套设施,设计年吞吐能力件杂货15万吨、客10万人次。项目总投资428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28万元。
三、你公司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开展海水环境质量跟踪监测,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环境风险得到有效防控,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施工期
1.加强对施工废水的管理,施工机械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2.加强施工噪声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选用高效、低噪声的施工机械。
3.加强物料运输管理,定期清扫施工场地的洒落物,采用覆盖、洒水等抑尘措施,减轻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混凝土应使用商品混凝土。
4.港池疏浚物和桩基施工钻渣应妥善处置及时消纳,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及时清运。
5.疏浚作业应避开海洋生物繁殖集中期,并选择低平潮时间段进行,加强施工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杜绝施工期污染事故发生。
(二)营运期
1.港区不设置后方*域堆场及管理用房,管理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城澳村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进出港船舶废水应严格按照相关部门要求处理。
2.对装卸机械和设备采取减震等综合措施;加强货物运输车辆的管理,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应按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并配备足够的应急物资,确保周边海域生态环境安全。
四、项目执行的污染排放标准
(一)施工期和运营期废气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 标准》(GB16297-1996)中表2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二)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523-2011);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以及修改单相关要求。
五、你公司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制定生态环境管理办法,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依法依规公开企业环境信息,妥善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的合理环境诉求。工程实施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实施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六、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负责,日常监督管理 (略) 蕉城生态环境局负责。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3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略) 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3年3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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