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环保带式输送成套设备研发中心及数字工厂建设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智能环保带式输送成套设备研发中心及数字工厂建设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科大重工集团(郎溪)有限公司智能环保带式输送成套设备研发中心及数字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 (略) 郎溪县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联系电话:0563-*
地址:郎溪县政务服 (略) 郎溪县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项目名称:智能环保带式输送成套设备研发中心及数字工厂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安徽郎溪经济开发区金牛中路29号
建设单位:科大重工集团(郎溪)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安徽 (略)
建设项目概况:本次扩建工程位于安徽郎溪经济开发区金牛中路29号(现有工程北侧),总投资41000万元,占地142亩(约94667m2),建设6个生产厂房,设置3条喷漆生产线、2条托辊喷涂线以及钢结构生产线,建成后新增11.5万环保高效带式输送成套装备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废水
扩建工程外排废水包括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依托现有排放口(DW002)接管入郎溪经济开发区东区污水处理厂;生产废水采用沉淀+气浮+过滤工艺处理达标后依托现有排放口(DW001)接管入郎溪经济开发区东区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尾水排入钟桥河。
(2)废气
①天然气燃烧废气
8#车间喷漆线天然气燃烧废气经15m高排气筒(DA011)外排;10#车间天然气燃烧废气经15m高排气筒(DA013)外排;15#车间2条喷漆线天然气燃烧废气合并后经15m高排气筒(DA015)外排。天然气属于清洁燃料,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可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中排放限值要求。
②抛丸喷砂废气
抛丸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9)排放,喷砂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10)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排放限值要求。
③喷涂废气
调漆、喷漆、流平、烘干均在密闭喷漆房内,采用负压收集喷漆废气;8#车间喷漆废气经水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浓缩+RCO催化燃烧+二级活性炭末端治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12)排放;10#托辊车间废气经水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浓缩+RCO催化燃烧+二级活性炭末端治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14)排放;15#车间南侧喷漆废气经水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浓缩+RCO催化燃烧+二级活性炭末端治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16)排放,15#车间北侧喷漆废气经水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浓缩+RCO催化燃烧+二级活性炭末端治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17)排放。废气污染物颗粒物、二*苯、非*烷总烃排放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限值要求。
(3)噪声
本次扩建工程通过采取基础减振、设置密闭设备间、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再经过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贡献值叠加背景值后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不生产);且本次扩建工程厂界周围200米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对区域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本次扩建工程产生的废机油、废乳化液、废过滤棉、漆渣、废催化剂、废树脂粉、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依托现有工程危废暂存库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边角料、废钢丸、喷砂废料、除尘灰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定期外售或综合利用。职工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2023年3月21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科大重工集团(郎溪)有限公司智能环保带式输送成套设备研发中心及数字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 (略) 郎溪县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联系电话:0563-*
地址:郎溪县政务服 (略) 郎溪县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项目名称:智能环保带式输送成套设备研发中心及数字工厂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安徽郎溪经济开发区金牛中路29号
建设单位:科大重工集团(郎溪)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安徽 (略)
建设项目概况:本次扩建工程位于安徽郎溪经济开发区金牛中路29号(现有工程北侧),总投资41000万元,占地142亩(约94667m2),建设6个生产厂房,设置3条喷漆生产线、2条托辊喷涂线以及钢结构生产线,建成后新增11.5万环保高效带式输送成套装备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废水
扩建工程外排废水包括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依托现有排放口(DW002)接管入郎溪经济开发区东区污水处理厂;生产废水采用沉淀+气浮+过滤工艺处理达标后依托现有排放口(DW001)接管入郎溪经济开发区东区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尾水排入钟桥河。
(2)废气
①天然气燃烧废气
8#车间喷漆线天然气燃烧废气经15m高排气筒(DA011)外排;10#车间天然气燃烧废气经15m高排气筒(DA013)外排;15#车间2条喷漆线天然气燃烧废气合并后经15m高排气筒(DA015)外排。天然气属于清洁燃料,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可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中排放限值要求。
②抛丸喷砂废气
抛丸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9)排放,喷砂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10)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排放限值要求。
③喷涂废气
调漆、喷漆、流平、烘干均在密闭喷漆房内,采用负压收集喷漆废气;8#车间喷漆废气经水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浓缩+RCO催化燃烧+二级活性炭末端治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12)排放;10#托辊车间废气经水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浓缩+RCO催化燃烧+二级活性炭末端治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14)排放;15#车间南侧喷漆废气经水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浓缩+RCO催化燃烧+二级活性炭末端治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16)排放,15#车间北侧喷漆废气经水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浓缩+RCO催化燃烧+二级活性炭末端治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17)排放。废气污染物颗粒物、二*苯、非*烷总烃排放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限值要求。
(3)噪声
本次扩建工程通过采取基础减振、设置密闭设备间、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再经过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贡献值叠加背景值后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不生产);且本次扩建工程厂界周围200米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对区域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本次扩建工程产生的废机油、废乳化液、废过滤棉、漆渣、废催化剂、废树脂粉、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依托现有工程危废暂存库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边角料、废钢丸、喷砂废料、除尘灰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定期外售或综合利用。职工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202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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