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生态环境局潮安分局拟对省道S232线潮安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114451030073378619/2023-0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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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生态环境局潮安分局拟对省道S232线潮安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114451030073378619/2023-00116


   (略) 道S232线潮安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04月04日至2023年04月1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 (略) 潮安区政府综合楼六楼609

  联系电话:076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省道S232线潮安段改建工程

建设地点

广东潮州潮安区

建设单位

(略) 潮安区公路事务中心

项目概况

主要建设内容为:(1)起点于枫溪区与潮安区交界处,终点位于S232线潮 (略) 交界处(龙尾桥);(2)道路以双向四车道二级公路标准设计,路线全长25.906km,设计速度为60km/h,局部路段采用40km/h,路基宽度为19米;(3)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路面排水、桥涵、平交、路灯、绿化、沿线设施等工程,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

环评机构

(略)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扬尘防治措施。施工工地周围按照规范要求设置连续硬质密闭围挡或者围墙;施工工地出入口内测设置车辆冲洗设施;施工工地内作业的裸露地面采取洒水、喷洒抑尘剂等措施;车辆运输过程中覆盖覆布,严禁超载;严格控制运输车辆行驶速度,运输过程中及时清扫路面,减少路面浮土,保持路面清洁。
施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有施工废水、暴雨地表径流,主要污染物为SS、石油类。在施工工地出入口以及施工营地内设置隔油沉砂池;对料罐冲洗、道路养护排水以及施工车辆冲洗水进行沉淀处理,沉淀后的废水用于场地冲洗和洒水抑尘。同时,场地内设置临时排水沟,冲洗水部分蒸发,剩余冲洗水经排水沟进入沉淀池。对于沉淀池内的沉积物,定期清掏清运,确保多级沉淀池的正常运行。
施工期噪声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范围内设置围挡;加强施工管理,对敏感点进行日常监测;合理安排施工工期,禁止中午和夜间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确需施工的,需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加强对施工机械的保养,较少机械噪声。
施工期固废防治措施。建筑垃圾中的可回 (略) 回收利用;砖、石、混凝土块等纳入政府指定的建筑处置场处理;挖方就近回填,无法利用的弃方运往指定场所堆放;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运营期加强交通管理和路面维护,防止运输物料洒落,保持路面清洁、平整;做好排水管道建设与维护,避免路基、路面水直接排入周边水体;加强对运货车辆的管理,加强交通管理措施;完善道路沿线绿化带建设。

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略) 道S232线潮安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04月04日至2023年04月1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 (略) 潮安区政府综合楼六楼609

  联系电话:076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省道S232线潮安段改建工程

建设地点

广东潮州潮安区

建设单位

(略) 潮安区公路事务中心

项目概况

主要建设内容为:(1)起点于枫溪区与潮安区交界处,终点位于S232线潮 (略) 交界处(龙尾桥);(2)道路以双向四车道二级公路标准设计,路线全长25.906km,设计速度为60km/h,局部路段采用40km/h,路基宽度为19米;(3)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路面排水、桥涵、平交、路灯、绿化、沿线设施等工程,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

环评机构

(略)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扬尘防治措施。施工工地周围按照规范要求设置连续硬质密闭围挡或者围墙;施工工地出入口内测设置车辆冲洗设施;施工工地内作业的裸露地面采取洒水、喷洒抑尘剂等措施;车辆运输过程中覆盖覆布,严禁超载;严格控制运输车辆行驶速度,运输过程中及时清扫路面,减少路面浮土,保持路面清洁。
施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有施工废水、暴雨地表径流,主要污染物为SS、石油类。在施工工地出入口以及施工营地内设置隔油沉砂池;对料罐冲洗、道路养护排水以及施工车辆冲洗水进行沉淀处理,沉淀后的废水用于场地冲洗和洒水抑尘。同时,场地内设置临时排水沟,冲洗水部分蒸发,剩余冲洗水经排水沟进入沉淀池。对于沉淀池内的沉积物,定期清掏清运,确保多级沉淀池的正常运行。
施工期噪声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范围内设置围挡;加强施工管理,对敏感点进行日常监测;合理安排施工工期,禁止中午和夜间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确需施工的,需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加强对施工机械的保养,较少机械噪声。
施工期固废防治措施。建筑垃圾中的可回 (略) 回收利用;砖、石、混凝土块等纳入政府指定的建筑处置场处理;挖方就近回填,无法利用的弃方运往指定场所堆放;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运营期加强交通管理和路面维护,防止运输物料洒落,保持路面清洁、平整;做好排水管道建设与维护,避免路基、路面水直接排入周边水体;加强对运货车辆的管理,加强交通管理措施;完善道路沿线绿化带建设。

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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