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报废车辆回收有限责任公司迁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亳州市报废车辆回收有限责任公司迁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 (略) 报废 (略) 迁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略) 报废 (略) 迁建项目;
项目地点: (略) 涡阳县集贤路与涡北路交叉口;
建设单位: (略) 报废 (略) ;
建设内容:本项目占地18010.4平方米,厂房新建,购置相关生产设施,同时配套建设供配电、给排水、消防、绿化等公用设施,可实现年拆解汽车12000辆,主要包括大型车2000辆、摩托车2000辆、小型车5000辆、新能源车辆3000辆。
本次验收范围:整体验收;
公示时间:2023年4月4日起不低于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陈志云 *;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 (略) 报废 (略)
建设地点: (略) / (略) /涡阳县
备注: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 (略) 报废 (略) 迁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略) 报废 (略) 迁建项目;
项目地点: (略) 涡阳县集贤路与涡北路交叉口;
建设单位: (略) 报废 (略) ;
建设内容:本项目占地18010.4平方米,厂房新建,购置相关生产设施,同时配套建设供配电、给排水、消防、绿化等公用设施,可实现年拆解汽车12000辆,主要包括大型车2000辆、摩托车2000辆、小型车5000辆、新能源车辆3000辆。
本次验收范围:整体验收;
公示时间:2023年4月4日起不低于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陈志云 *;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 (略) 报废 (略)
建设地点: (略) / (略) /涡阳县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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