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331省道至鄂中化工公路改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的公示
关于331省道至鄂中化工公路改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的公示
关于331省道至鄂中化工公路改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的公示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 (略) 磷矿镇人民政府2023年3月28 (略) 道至鄂中化工公路改建工程会议室召 (略) 道至鄂中化工公路改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
(略) 道至鄂中化工公路改建工 (略) 磷矿镇, (略) 道(起点坐标:112°22′45.5″,31°17′28.7″),北止于湖北鄂中 (略) 总部园区北部 (终点坐标112°22′44.5″,31°18′2″),总占地面积8.17hm2,其中:路基及路面工程区占地7.43hm2,临时堆土场占地面积合计为0.62hm2,施工场地占地面积合计为0.12hm2.工程于2021年11月开工,2020年10月完工。工程总投资4996.86万元(未决算)。
该项目实施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的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依法缴纳了水土保持补偿费,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验收组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按照有关要求,建 (略) 磷矿镇人民政府现将验收成果予以公示,公众可以在2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公示期:公示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2023年4月4日-2023年5月6日)
联系人:张晓春
联系电话/传真:*
附件:
1、 (略) 道至鄂中化工公路改建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2、 (略) 道至鄂中化工公路改建工程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3、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建设单位: (略) 磷矿镇人民政府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略) 顺杰环境 (略)
监测单位: (略) 顺杰环境 (略)
建设地点: (略) / (略) / (略)
备注:
关于331省道至鄂中化工公路改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的公示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 (略) 磷矿镇人民政府2023年3月28 (略) 道至鄂中化工公路改建工程会议室召 (略) 道至鄂中化工公路改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
(略) 道至鄂中化工公路改建工 (略) 磷矿镇, (略) 道(起点坐标:112°22′45.5″,31°17′28.7″),北止于湖北鄂中 (略) 总部园区北部 (终点坐标112°22′44.5″,31°18′2″),总占地面积8.17hm2,其中:路基及路面工程区占地7.43hm2,临时堆土场占地面积合计为0.62hm2,施工场地占地面积合计为0.12hm2.工程于2021年11月开工,2020年10月完工。工程总投资4996.86万元(未决算)。
该项目实施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的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依法缴纳了水土保持补偿费,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验收组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按照有关要求,建 (略) 磷矿镇人民政府现将验收成果予以公示,公众可以在2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公示期:公示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2023年4月4日-2023年5月6日)
联系人:张晓春
联系电话/传真:*
附件:
1、 (略) 道至鄂中化工公路改建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2、 (略) 道至鄂中化工公路改建工程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3、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建设单位: (略) 磷矿镇人民政府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略) 顺杰环境 (略)
监测单位: (略) 顺杰环境 (略)
建设地点: (略) / (略) / (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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