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大厦供配电设施安全整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概算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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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设大厦供配电设施安全整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概算的批复

市住建局:

你单位《关于申请批复建设大厦供配电设施安全整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概算的请示》及随文报送的《建设大厦供配电设施安全整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大厦供配电设施安全整改项目工程概算》等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 (略) 领导对《关于建设大厦供配电设施安全整改相关情况的请示》(淮住建发〔2022〕139号)的批示、市建设工程消防审查验收服务中心《关于建设大厦现消防用电的情况说明》、 (略) (略) (略) 《关于住建局10kV变电所现场状况的告知》 (略) 住建局《情况说明》、《关于建设大厦供配电设施安全整改项目资金落实的情况说明》、市财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申报情况审核通过的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截图,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2303-*-04-05-*。

二、为消除安全隐患,满足建设大厦各项设施设备电力需求, (略) 领导批示等,同意实施建设大厦供配电设施安全整改项目,项目建设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项目建设地址: (略) 北京北路112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大厦及配电房内。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拟将建设大厦配电房增容至2×500kVA,更新高低压配电设备,主要包括变压器2台,高压柜10台,低压柜11台,高压电缆390米,低压电缆360米等,配套实施建设大厦线路改造,并对配电房内部进行维修出新等。

五、项目计划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略) 领导对《关于建设大厦供配电设施安全整改相关情况的请示》(淮住建发〔2022〕139号)的批示、市住建局《关于建设大厦供配电设施安全整改项目资金落实的情况说明》、市财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申报情况审核通过的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截图以及《建设大厦供配电设施安全整改项目工程概算》,项目概算投资400万元(根据《 (略)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项目投资以总投资招标控制价(概算)评审结果为准), (略) 财政预算安排。

六、项目单位应按照环保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

七、 (略) 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招标工作。

八、项目能耗符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改委2016年第44号令)第六条以及《 (略)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苏发改规发〔2017〕1号)第十二条之规定,属“节能审查机关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范围。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承诺表》及相关要求规范建设。项目应落实节能、节水各项措施及“三同时”要求,工程材料、设备选型、技术方案等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

九、审批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市领导对《关于建设大厦供配电设施安全整改相关情况的请示》(淮住建发〔2022〕139号)的批示、市住建局《关于建设大厦供配电设施安全整改项目资金落实的情况说明》、市财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申报情况审核通过的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截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房屋所有权证》(淮房字第46379号)、市建设工程消防审查验收服务中心《关于建设大厦现消防用电的情况说明》、 (略) (略) (略) 《关于住建局10kV变电所现场状况的告知》、《供电方案答复单》、市住建局《情况说明》、《建设大厦供配电设施安全整改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分析评价报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承诺表等。

鉴于该项目投资较小,按照审批制度改革有关精神,简化审批流程,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合并审批。

请据此批复,将优化调整后的投资概算报财政部门开展概算评审,并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等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做好相关工作,在满足《 (略) 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所列新开工条件后方可开工建设,项目建设应符合住建、规划、国土、环保、安全、水利、节能、节水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标准、规范和文件规定,并按照有关部门批复要求落实各项举措。

项目单位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履行相关批准手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落实安全生产各项举措,行业主管部门履行“三管三必须”法定职责,严守项目安全关。项目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消防、安全、环保、质量等相关要求。项目未取得和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不得开工建设。

项目单 (略) 在线平台及时如实报送政府投资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政府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保落实到位,不得由施工企业垫资建设,保障企业费用和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拨付。项目建成并在国家规定的各专项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向我委申请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本批复有效期两年,有效期内依法开工的批复继续有效;两年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有效期满30个工作日前申请延期,逾期未申请延期的批文自动失效,国家、省对项目延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023年4月3日

主题词:房屋 设施安全整改 可行性研究报告 批复

抄送:市财政局、住建局、资规局、生态环境局、应急局、气象局、水利局、人社局、统计局、审计局、行政审批局, (略) (略) (略) 。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4月3日印发

共印15份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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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

你单位《关于申请批复建设大厦供配电设施安全整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概算的请示》及随文报送的《建设大厦供配电设施安全整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大厦供配电设施安全整改项目工程概算》等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 (略) 领导对《关于建设大厦供配电设施安全整改相关情况的请示》(淮住建发〔2022〕139号)的批示、市建设工程消防审查验收服务中心《关于建设大厦现消防用电的情况说明》、 (略) (略) (略) 《关于住建局10kV变电所现场状况的告知》 (略) 住建局《情况说明》、《关于建设大厦供配电设施安全整改项目资金落实的情况说明》、市财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申报情况审核通过的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截图,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2303-*-04-05-*。

二、为消除安全隐患,满足建设大厦各项设施设备电力需求, (略) 领导批示等,同意实施建设大厦供配电设施安全整改项目,项目建设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项目建设地址: (略) 北京北路112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大厦及配电房内。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拟将建设大厦配电房增容至2×500kVA,更新高低压配电设备,主要包括变压器2台,高压柜10台,低压柜11台,高压电缆390米,低压电缆360米等,配套实施建设大厦线路改造,并对配电房内部进行维修出新等。

五、项目计划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略) 领导对《关于建设大厦供配电设施安全整改相关情况的请示》(淮住建发〔2022〕139号)的批示、市住建局《关于建设大厦供配电设施安全整改项目资金落实的情况说明》、市财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申报情况审核通过的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截图以及《建设大厦供配电设施安全整改项目工程概算》,项目概算投资400万元(根据《 (略)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项目投资以总投资招标控制价(概算)评审结果为准), (略) 财政预算安排。

六、项目单位应按照环保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

七、 (略) 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招标工作。

八、项目能耗符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改委2016年第44号令)第六条以及《 (略)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苏发改规发〔2017〕1号)第十二条之规定,属“节能审查机关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范围。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承诺表》及相关要求规范建设。项目应落实节能、节水各项措施及“三同时”要求,工程材料、设备选型、技术方案等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

九、审批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市领导对《关于建设大厦供配电设施安全整改相关情况的请示》(淮住建发〔2022〕139号)的批示、市住建局《关于建设大厦供配电设施安全整改项目资金落实的情况说明》、市财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申报情况审核通过的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截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房屋所有权证》(淮房字第46379号)、市建设工程消防审查验收服务中心《关于建设大厦现消防用电的情况说明》、 (略) (略) (略) 《关于住建局10kV变电所现场状况的告知》、《供电方案答复单》、市住建局《情况说明》、《建设大厦供配电设施安全整改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分析评价报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承诺表等。

鉴于该项目投资较小,按照审批制度改革有关精神,简化审批流程,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合并审批。

请据此批复,将优化调整后的投资概算报财政部门开展概算评审,并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等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做好相关工作,在满足《 (略) 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所列新开工条件后方可开工建设,项目建设应符合住建、规划、国土、环保、安全、水利、节能、节水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标准、规范和文件规定,并按照有关部门批复要求落实各项举措。

项目单位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履行相关批准手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落实安全生产各项举措,行业主管部门履行“三管三必须”法定职责,严守项目安全关。项目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消防、安全、环保、质量等相关要求。项目未取得和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不得开工建设。

项目单 (略) 在线平台及时如实报送政府投资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政府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保落实到位,不得由施工企业垫资建设,保障企业费用和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拨付。项目建成并在国家规定的各专项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向我委申请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本批复有效期两年,有效期内依法开工的批复继续有效;两年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有效期满30个工作日前申请延期,逾期未申请延期的批文自动失效,国家、省对项目延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023年4月3日

主题词:房屋 设施安全整改 可行性研究报告 批复

抄送:市财政局、住建局、资规局、生态环境局、应急局、气象局、水利局、人社局、统计局、审计局、行政审批局, (略) (略) (略) 。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4月3日印发

共印15份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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