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生态环境局海丰分局关于2023年3月16~31日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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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生态环境局海丰分局关于2023年3月16~31日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序号项目名称建项单位建设地址审批时间审批文号批复文件
1海丰县大湖镇虎窝山石场机械化开采生产项目海 (略) (略) 海丰县大湖镇新德村委大德村虎窝山2023/3/16汕环海丰审〔2023〕3号

关于海丰县大湖镇虎窝山石场机械化开采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天届满。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 (略) 生态环 (略) 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直 (略) 起诉。联系电话:0660-*,传真:0660-*

联系地址:海丰县城二环北路牛黄山行政小区


序号项目名称建项单位建设地址审批时间审批文号批复文件
1海丰县大湖镇虎窝山石场机械化开采生产项目海 (略) (略) 海丰县大湖镇新德村委大德村虎窝山2023/3/16汕环海丰审〔2023〕3号

关于海丰县大湖镇虎窝山石场机械化开采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天届满。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 (略) 生态环 (略) 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直 (略) 起诉。联系电话:0660-*,传真:0660-*

联系地址:海丰县城二环北路牛黄山行政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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