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生态环境局海丰分局关于2023年3月16~31日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汕尾市生态环境局海丰分局关于2023年3月16~31日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项单位 | 建设地址 | 审批时间 | 审批文号 | 批复文件 |
1 | 海丰县大湖镇虎窝山石场机械化开采生产项目 | 海 (略) | (略) 海丰县大湖镇新德村委大德村虎窝山 | 2023/3/16 | 汕环海丰审〔2023〕3号 |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天届满。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 (略) 生态环 (略) 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直 (略) 起诉。联系电话:0660-*,传真:0660-* 联系地址:海丰县城二环北路牛黄山行政小区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项单位 | 建设地址 | 审批时间 | 审批文号 | 批复文件 |
1 | 海丰县大湖镇虎窝山石场机械化开采生产项目 | 海 (略) | (略) 海丰县大湖镇新德村委大德村虎窝山 | 2023/3/16 | 汕环海丰审〔2023〕3号 |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天届满。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 (略) 生态环 (略) 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直 (略) 起诉。联系电话:0660-*,传真:0660-* 联系地址:海丰县城二环北路牛黄山行政小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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