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增产焊接方管10万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年增产焊接方管10万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验收小组现 (略) 建设运营期环保工作落实情况。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检查意见,并提出整改要求,截止2023年4月4日,已完成全部整改内容,经我公司自查,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 (略) (略) 梅山镇新兰村新兰工业区2号,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8.*°,北纬25.*°,总占地面积为21260m2。项目实际总投资2950万元,本次扩建环评审批生产规模为年产焊接方管10万吨,本次验收生产规模为年产焊接方管10万吨。本次验收后全厂生产规模为年产给水衬塑复合钢管1万吨,压方管0.5万吨,涂塑管0.6万吨、焊接方管10万吨。扩建后全厂员工50人,均不住厂。年工作时间300日,每日工作8h。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于2022年11月4日委托泉州众创 (略) 所完成了《年增产焊接方管10万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工作,于2022年12月9 (略) 南安生态环境局审批,审批规模为年产焊接方管10万吨。
本次验收项目于2023年3月1日竣工,2023年3月2日进入调试阶段,主体工程工况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调试运行正常、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条件。
根据国家现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项目属于该名录规定的登记管理行业。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完成排污许登记填报,登记编号:*37F001Z,有效期至2028年3月29日。
(三)投资情况
本次验收项目实际总投资29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其总投资的0.7%。
(四)验收范围
由于扩建前工程已验收,故本次验收仅针对扩建部分,本次验收范围为环评及审批决定的生产规模(年产焊接方管10万吨)、主体工程、公用工程、辅助工程、仓储工程、环保工程等建设内容。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略) 辉 (略)
联系地址: (略) (略) 梅山镇新兰村新兰工业区2号
联系人:游先生
联系电话:*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水
本项目制管成型冷却用水均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灌溉,不外排。
2.废气
本项目无废气产生。
3.厂界噪声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正常运营期间,夜间不生产,厂界昼间噪声测量值为60.5dB(A)~64.9dB(A),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昼间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间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金属边角料、刮疤废料收集后 (略) 梅山镇金源废品收购站。验收期间暂无润滑油空桶和废润滑油产生,后续润滑油空桶和废润滑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 (略) (略) 回收处置。
5.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项目环评及批复文件无相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1.对项目建设信息的了解情况;
2.就项目建设对是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保护的认识;
3.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
4.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
5.对该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建议和具体要求等。
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或单位住址及联系电话。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上述联系方式反馈对本工程建设的意见和看法。
(略) 辉 (略)
2023年4月4日
验收小组现 (略) 建设运营期环保工作落实情况。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检查意见,并提出整改要求,截止2023年4月4日,已完成全部整改内容,经我公司自查,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 (略) (略) 梅山镇新兰村新兰工业区2号,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8.*°,北纬25.*°,总占地面积为21260m2。项目实际总投资2950万元,本次扩建环评审批生产规模为年产焊接方管10万吨,本次验收生产规模为年产焊接方管10万吨。本次验收后全厂生产规模为年产给水衬塑复合钢管1万吨,压方管0.5万吨,涂塑管0.6万吨、焊接方管10万吨。扩建后全厂员工50人,均不住厂。年工作时间300日,每日工作8h。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于2022年11月4日委托泉州众创 (略) 所完成了《年增产焊接方管10万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工作,于2022年12月9 (略) 南安生态环境局审批,审批规模为年产焊接方管10万吨。
本次验收项目于2023年3月1日竣工,2023年3月2日进入调试阶段,主体工程工况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调试运行正常、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条件。
根据国家现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项目属于该名录规定的登记管理行业。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完成排污许登记填报,登记编号:*37F001Z,有效期至2028年3月29日。
(三)投资情况
本次验收项目实际总投资29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其总投资的0.7%。
(四)验收范围
由于扩建前工程已验收,故本次验收仅针对扩建部分,本次验收范围为环评及审批决定的生产规模(年产焊接方管10万吨)、主体工程、公用工程、辅助工程、仓储工程、环保工程等建设内容。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略) 辉 (略)
联系地址: (略) (略) 梅山镇新兰村新兰工业区2号
联系人:游先生
联系电话:*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水
本项目制管成型冷却用水均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灌溉,不外排。
2.废气
本项目无废气产生。
3.厂界噪声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正常运营期间,夜间不生产,厂界昼间噪声测量值为60.5dB(A)~64.9dB(A),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昼间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间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金属边角料、刮疤废料收集后 (略) 梅山镇金源废品收购站。验收期间暂无润滑油空桶和废润滑油产生,后续润滑油空桶和废润滑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 (略) (略) 回收处置。
5.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项目环评及批复文件无相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1.对项目建设信息的了解情况;
2.就项目建设对是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保护的认识;
3.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
4.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
5.对该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建议和具体要求等。
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或单位住址及联系电话。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上述联系方式反馈对本工程建设的意见和看法。
(略) 辉 (略)
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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