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师二二一团肉鸡养殖全产业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第十二师二二一团肉鸡养殖全产业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8.4.16,生态环境部第4号令)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新环评价发2013〔488〕号)要求,现特向公众公开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欢迎单位或个人从环保角度对项目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第十二师二二一团肉鸡养殖全产业链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 (略) ;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221团4连,新建现代畜牧业肉鸡养殖园区一座,养殖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9°7′23.75″,北纬42°47′42.00″,屠宰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9°9′48.23″,北纬42°47′46.44″。占地面积为50万m2,建筑面积22.7万m2。新建年出栏1800万只商品鸡场1座,配套建设父母代种鸡场1座,孵化厂1座。新建日屠宰6万只肉鸡屠宰场及食品加工厂1座,配套建设冷库1座,饲料加工厂1座,有机肥厂1座,新建配套粪污处理厂2座。

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为49607万元。

二、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联系人:姚元科

联系电话:*

三、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新疆创禹 (略)

联系人:石工

邮箱:*@*q.com

联系电话:*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意见或电话咨询。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略)

2023年4月5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8.4.16,生态环境部第4号令)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新环评价发2013〔488〕号)要求,现特向公众公开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欢迎单位或个人从环保角度对项目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第十二师二二一团肉鸡养殖全产业链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 (略) ;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221团4连,新建现代畜牧业肉鸡养殖园区一座,养殖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9°7′23.75″,北纬42°47′42.00″,屠宰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9°9′48.23″,北纬42°47′46.44″。占地面积为50万m2,建筑面积22.7万m2。新建年出栏1800万只商品鸡场1座,配套建设父母代种鸡场1座,孵化厂1座。新建日屠宰6万只肉鸡屠宰场及食品加工厂1座,配套建设冷库1座,饲料加工厂1座,有机肥厂1座,新建配套粪污处理厂2座。

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为49607万元。

二、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联系人:姚元科

联系电话:*

三、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新疆创禹 (略)

联系人:石工

邮箱:*@*q.com

联系电话:*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意见或电话咨询。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略)

2023年4月5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