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东兴石化科技有限公司沙雅分公司天然气轻烃回收井下注气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宁夏东兴石化科技有限公司沙雅分公司天然气轻烃回收井下注气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3月30日,受宁夏 (略) 沙雅分公司委托,河北 (略) 承担了天然气轻烃回收井下注气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一次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天然气轻烃回收井下注气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选址:项目位于阿克苏地区沙雅县境内
项目概要:中石化塔河油田托甫台油区托甫13南站来的天然气,经分离后送入压缩机经过增压从0.3MPa到2.5MPa,对天然气进行脱水脱烃,将处理完成气输送至天然气集输管道。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宁夏 (略) 沙雅分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张总
建设单位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沙雅县新民社区新 (略) 场D-2-02铺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河北 (略)
环评单位地址: (略) (略) 桥西区自强路118号
环评单位联系人:郑工
环评单位联系方式:0311-*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宁夏 (略) 沙雅分公司
2023年4月5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3月30日,受宁夏 (略) 沙雅分公司委托,河北 (略) 承担了天然气轻烃回收井下注气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一次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天然气轻烃回收井下注气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选址:项目位于阿克苏地区沙雅县境内
项目概要:中石化塔河油田托甫台油区托甫13南站来的天然气,经分离后送入压缩机经过增压从0.3MPa到2.5MPa,对天然气进行脱水脱烃,将处理完成气输送至天然气集输管道。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宁夏 (略) 沙雅分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张总
建设单位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沙雅县新民社区新 (略) 场D-2-02铺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河北 (略)
环评单位地址: (略) (略) 桥西区自强路118号
环评单位联系人:郑工
环评单位联系方式:0311-*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宁夏 (略) 沙雅分公司
2023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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