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阳分局关于2023年1月1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阳分局关于2023年1月1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月19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19日-2023年1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5-*
传 真:0535-*
通讯地址: (略) 五龙南路93号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
1 | 奶牛养殖项目 | (略) 柏林庄街道办事处西孙家夼村南530m处 | (略) (略) | 森之缘(山东) (略) | (略) (略) (略) 柏林庄街道办事处西孙家夼村南530m处投资建设“奶牛养殖项目”,场地为租赁褚家疃村民委员会、烟台磊风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闲置场地及刘志勇个人所建设的养殖场,该养殖场始建于2009年,现已废弃多年。项目年存栏奶牛1000头,用地为设施农用地(备案号:2021-005-027号),不涉及基本农田,总用地面积为76615㎡。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牛舍及其他配套设施。 | (一)废气:须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类废气收集处理措施。牛舍及粪污输送恶臭:通过采取控制饲养密度,采用干清粪工艺,及时清理粪便,定期喷洒除臭剂,加强环境绿化等措施进行控制;堆粪棚恶臭:日产日清,临时存放,定期喷洒除臭剂等措施进行控制;干湿分离恶臭:密闭,恶臭气体收集后经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沼气:黑膜池产生的沼气收集处理后,通过火炬燃烧,无组织排放;配料粉尘:利用饲料搅拌车进行加水喷淋搅拌饲料抑尘。 本项目运营期养殖场臭气浓度执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表7标准;有组织排放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无组织排放的氨和硫化氢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 中二级新改扩建标准;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沼气燃烧废气无组织排放的SO2、NOx、烟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二)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养殖废水、生活污水等。项目采用干清粪方式进行清粪。养殖废水包括牛尿、挤奶厅冲洗废水等,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降解后,与牛尿、冲洗废水等一并排入黑膜沼气池进行厌氧发酵处理。发酵后的沼液、沼渣均作为肥料还田。 (三)噪声:须对项目主要噪声源采取消音、隔音、吸音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四)固废:项目产生的固废及生活垃圾等须按环评所述严格分类收集、储存及及时送有资质单位进行妥善处置,确保固废处置措施完善,去向明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医疗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病死牛、分娩废物采用封闭冷藏车外运无害化处理中心处置;牛粪采用干清粪工艺,处理后的牛粪暂存于堆粪棚,外售于专业有机肥厂家;沼气净化装置脱硫产生的废渣属于一般固废,收集后交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理;废饲料包装袋收集后外售;项目设施检修产生少量废机油和废油抹布,废油抹布列入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混入生活垃圾处理。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须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病死牛无害化处理执行《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中相关的规定。 | 0535-*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月19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19日-2023年1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5-*
传 真:0535-*
通讯地址: (略) 五龙南路9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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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
1 | 奶牛养殖项目 | (略) 柏林庄街道办事处西孙家夼村南530m处 | (略) (略) | 森之缘(山东) (略) | (略) (略) (略) 柏林庄街道办事处西孙家夼村南530m处投资建设“奶牛养殖项目”,场地为租赁褚家疃村民委员会、烟台磊风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闲置场地及刘志勇个人所建设的养殖场,该养殖场始建于2009年,现已废弃多年。项目年存栏奶牛1000头,用地为设施农用地(备案号:2021-005-027号),不涉及基本农田,总用地面积为76615㎡。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牛舍及其他配套设施。 | (一)废气:须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类废气收集处理措施。牛舍及粪污输送恶臭:通过采取控制饲养密度,采用干清粪工艺,及时清理粪便,定期喷洒除臭剂,加强环境绿化等措施进行控制;堆粪棚恶臭:日产日清,临时存放,定期喷洒除臭剂等措施进行控制;干湿分离恶臭:密闭,恶臭气体收集后经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沼气:黑膜池产生的沼气收集处理后,通过火炬燃烧,无组织排放;配料粉尘:利用饲料搅拌车进行加水喷淋搅拌饲料抑尘。 本项目运营期养殖场臭气浓度执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表7标准;有组织排放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无组织排放的氨和硫化氢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 中二级新改扩建标准;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沼气燃烧废气无组织排放的SO2、NOx、烟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二)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养殖废水、生活污水等。项目采用干清粪方式进行清粪。养殖废水包括牛尿、挤奶厅冲洗废水等,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降解后,与牛尿、冲洗废水等一并排入黑膜沼气池进行厌氧发酵处理。发酵后的沼液、沼渣均作为肥料还田。 (三)噪声:须对项目主要噪声源采取消音、隔音、吸音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四)固废:项目产生的固废及生活垃圾等须按环评所述严格分类收集、储存及及时送有资质单位进行妥善处置,确保固废处置措施完善,去向明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医疗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病死牛、分娩废物采用封闭冷藏车外运无害化处理中心处置;牛粪采用干清粪工艺,处理后的牛粪暂存于堆粪棚,外售于专业有机肥厂家;沼气净化装置脱硫产生的废渣属于一般固废,收集后交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理;废饲料包装袋收集后外售;项目设施检修产生少量废机油和废油抹布,废油抹布列入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混入生活垃圾处理。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须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病死牛无害化处理执行《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中相关的规定。 | 05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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