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浙江银轮新能源热管理系统有限公司“天台众联科创产业中心项目——新能源汽车热管理关键零部件及环保产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行政许可的公示
拟对浙江银轮新能源热管理系统有限公司“天台众联科创产业中心项目——新能源汽车热管理关键零部件及环保产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行政许可的公示
天行审环建示[2023]17号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天台县行政审批局拟对浙江银轮新能 (略) “天台众联科创产业中心项目——新能源汽车热管理关键零部件及环保产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环保行政许可。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告知我局。
一、项目名称:天台众联科创产业中心项目——新能源汽车热管理关键零部件及环保产品项目
二、建设地点: (略) 天台县天台工业园区生态高新功能区(波楞生态高新功能区)
三、建设单位:浙江银轮新能 (略)
四、环评单位: (略) 环境保护 (略)
五、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万元,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产品为电子水阀、PTC加热器、电动空调压缩机、电池箱总成、电机控制器、智能热管理模块、电子水泵、无刷电机、EGR阀、EGR模块、DPF清洗机等。
内容 要素 | 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 | 污染物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
大气环境 | DA001/胶水废气 | 非*烷总烃 | 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标准 | |
DA002/钎焊废气 | 颗粒物、NOx、SO2 | 通过管道引至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 |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 | ||
DA003/钎焊废气 | 颗粒物、NOx、SO2 | 通过管道引至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 | |||
DA004/注塑废气 | 非*烷总烃 | 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 ||
DA005/注塑废气 | 非*烷总烃 | 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 | |||
DA006/油烟废气 | 油烟 | 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所在建筑屋顶的排气筒(DA006)排放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 ||
地表水环境 | 间接冷却水 | / | 循环使用 | 不外排 | |
DW001 | 清洗废水 | CODCr、SS、NH3-N、石油类 | 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 (略) 政污水管网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其中总磷、氨氮执行DB33/887-2013《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中的间接排放限值) | |
生活污水 | CODCr、SS、NH3-N | 冲厕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其它生活污 (略) 政污水管网 | |||
声环境 | 生产设备、废气处置装置 | 等效连续A声级,Leq | 隔声、减振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
电磁辐射 | / | / | / | / | |
固体废物 | 次品、焊渣、边角料(S3-1)、金属屑、废铜丝、废包装材料、集尘灰等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边角料(S3-2)、废切削液、废POE68润滑油、废漆皮、废油桶、废包装桶、废液压油、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仓库,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七、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业主承诺在今后的生产和建设活动中,将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环境保护义务,严格按照环评和环评批复的要求建设环保设施、完善环保措施。项目建设完成后,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并按时完成三同时验收相关手续。
八、听证权利告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九、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天台县行政审批局提交书面意见。
通信地址:天台县行政审批局审批一科(1)
电子信箱:*@*63.com 电话:* 传真:*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2023年4月7日—2023年4月13日
信息发布单位:天台县行政审批局
信息发布日:2023年4月6日
天行审环建示[2023]17号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天台县行政审批局拟对浙江银轮新能 (略) “天台众联科创产业中心项目——新能源汽车热管理关键零部件及环保产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环保行政许可。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告知我局。
一、项目名称:天台众联科创产业中心项目——新能源汽车热管理关键零部件及环保产品项目
二、建设地点: (略) 天台县天台工业园区生态高新功能区(波楞生态高新功能区)
三、建设单位:浙江银轮新能 (略)
四、环评单位: (略) 环境保护 (略)
五、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万元,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产品为电子水阀、PTC加热器、电动空调压缩机、电池箱总成、电机控制器、智能热管理模块、电子水泵、无刷电机、EGR阀、EGR模块、DPF清洗机等。
内容 要素 | 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 | 污染物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
大气环境 | DA001/胶水废气 | 非*烷总烃 | 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标准 | |
DA002/钎焊废气 | 颗粒物、NOx、SO2 | 通过管道引至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 |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 | ||
DA003/钎焊废气 | 颗粒物、NOx、SO2 | 通过管道引至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 | |||
DA004/注塑废气 | 非*烷总烃 | 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 ||
DA005/注塑废气 | 非*烷总烃 | 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 | |||
DA006/油烟废气 | 油烟 | 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所在建筑屋顶的排气筒(DA006)排放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 ||
地表水环境 | 间接冷却水 | / | 循环使用 | 不外排 | |
DW001 | 清洗废水 | CODCr、SS、NH3-N、石油类 | 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 (略) 政污水管网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其中总磷、氨氮执行DB33/887-2013《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中的间接排放限值) | |
生活污水 | CODCr、SS、NH3-N | 冲厕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其它生活污 (略) 政污水管网 | |||
声环境 | 生产设备、废气处置装置 | 等效连续A声级,Leq | 隔声、减振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
电磁辐射 | / | / | / | / | |
固体废物 | 次品、焊渣、边角料(S3-1)、金属屑、废铜丝、废包装材料、集尘灰等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边角料(S3-2)、废切削液、废POE68润滑油、废漆皮、废油桶、废包装桶、废液压油、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仓库,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七、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业主承诺在今后的生产和建设活动中,将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环境保护义务,严格按照环评和环评批复的要求建设环保设施、完善环保措施。项目建设完成后,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并按时完成三同时验收相关手续。
八、听证权利告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九、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天台县行政审批局提交书面意见。
通信地址:天台县行政审批局审批一科(1)
电子信箱:*@*63.com 电话:* 传真:*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2023年4月7日—2023年4月13日
信息发布单位:天台县行政审批局
信息发布日:2023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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