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台区金河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第一次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金台区金河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保部部令第4号)的有关要求,现将“金台区金河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的环境影响有关事宜进行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金台区金河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 (略) (略)

项目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金台区金河镇兴隆村二组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占地面积4324m2,现日处理能力1700吨,增加日处理工业污水1800吨,日处理污水总量3500吨;建设内容:新增1套A2/0工艺污水处理单元;增加1套工业废水预处理一体化设备;增加一套MBR设备;铺设混凝土污水管网16.6公里,管径500m;项目建成后,处理后出水能够达到《 (略) 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8)A标准。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略)

联系人:赵波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金台区金河镇兴隆村二组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陕西寄 (略)

通讯地址: (略) 金台区大庆路55号华盛旺座A座22层4号

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0917-*

邮箱:*@*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_*.html查阅下载公众意见表。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于自公告发布日起,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方便对您提出的意见进行及时回复。



公告发布单位: (略) (略)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4月6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保部部令第4号)的有关要求,现将“金台区金河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的环境影响有关事宜进行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金台区金河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 (略) (略)

项目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金台区金河镇兴隆村二组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占地面积4324m2,现日处理能力1700吨,增加日处理工业污水1800吨,日处理污水总量3500吨;建设内容:新增1套A2/0工艺污水处理单元;增加1套工业废水预处理一体化设备;增加一套MBR设备;铺设混凝土污水管网16.6公里,管径500m;项目建成后,处理后出水能够达到《 (略) 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8)A标准。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略)

联系人:赵波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金台区金河镇兴隆村二组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陕西寄 (略)

通讯地址: (略) 金台区大庆路55号华盛旺座A座22层4号

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0917-*

邮箱:*@*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_*.html查阅下载公众意见表。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于自公告发布日起,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方便对您提出的意见进行及时回复。



公告发布单位: (略) (略)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4月6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