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包河区农林水务局关于接受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公告(2023年2月-2023年3月)
合肥市包河区农林水务局关于接受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公告(2023年2月-2023年3月)
根据《 (略) 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 (略) 水利厅《关于贯彻水利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知的实施意见》(皖水保函〔2018〕569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局受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有关情况予以公告。
联系电话:0551-*
通讯地址: (略) 包河区政务中心南楼区农林水务局水务科
附件: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自主验收报备项目表 | |||||
序号 | 生产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编制单位 | 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编制单位 | 验收材料公开网址 |
1 | 运维检修用房项目(S1813地块)(一期)项目 | (略) (略) (略) | 安徽 (略) | 安徽 (略) | http://**_detail.html?id=* |
2 | BH*地块项目 | 合肥瑞 (略) | 安徽华梦 (略) | 安徽华梦 (略) | http://**_detail.html?id=* |
3 | BH2016-25地块项目 | 合肥和 (略) | 安徽 (略) | 安徽 (略) | http://**_detail.html?id=* |
根据《 (略) 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 (略) 水利厅《关于贯彻水利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知的实施意见》(皖水保函〔2018〕569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局受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有关情况予以公告。
联系电话:0551-*
通讯地址: (略) 包河区政务中心南楼区农林水务局水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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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自主验收报备项目表 | |||||
序号 | 生产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编制单位 | 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编制单位 | 验收材料公开网址 |
1 | 运维检修用房项目(S1813地块)(一期)项目 | (略) (略) (略) | 安徽 (略) | 安徽 (略) | http://**_detail.html?id=* |
2 | BH*地块项目 | 合肥瑞 (略) | 安徽华梦 (略) | 安徽华梦 (略) | http://**_detail.html?id=* |
3 | BH2016-25地块项目 | 合肥和 (略) | 安徽 (略) | 安徽 (略) | http://**_detail.html?i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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