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作出《安徽飞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光伏新能源组件智造中心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审批前公示
关于拟作出《安徽飞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光伏新能源组件智造中心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飞 (略) 光伏新能源组件智造中心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舒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舒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3年3月27日
联系电话:0564-*
地 址:舒城县桃溪东路生态环境分局3楼行政审批股
项目建设地点: (略) 舒城县经济开发区杭埠园区海棠路南侧
项目建设单位:安徽飞 (略)
环评单位:安徽 (略)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系租赁海棠路以南安徽英力 (略) 已建 B2、B3 厂房总建筑面积 13722m2作为生产、仓储及办公场所,项目总投资19540 万元,主要购置无损激光划片机、串焊机、叠焊机、层压机、接线盒焊接机、装框打胶一体机、自动锉角机、产品测试等生产设备,可形成年产500MW 高效光伏组件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激光划片粉尘:设备封闭,并配套集气系统收集后经“滤芯+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最终由 15m 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焊接废气:各自动焊接设备封闭,并配套集气系统收集后经中央集尘管道统一纳入 1 套“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最终由 15m 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层压有机废气:负压收集统一纳入 1 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 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装框、灌胶、固化有机废气:装框产气口上方配套集气罩、灌胶固化设专用密闭固化间并配套收集系统,统一纳入 1 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 15m 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各生产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及无组织浓度监控限值要求。
厂区内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特别排放限值。
(2)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区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杭埠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民主河。
(3)声环境影响分析
合理布置车间设备;在设备选型时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减噪措施;加强设备的日常检修,避免设备运转不正常产生的高噪声影响;厂房密闭隔声。经预测,项目运营后厂界噪声满足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以及职工生活垃圾。
一般工业固废: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等相关要求,在厂区设置一般工业固废贮存间,建筑面积100m2。各一般工业固废经分类收集贮存,外售资源综合利用。
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定的要求,设置规范化危废贮存库,建筑面积50m2。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规范贮存,定期交由相应资质单位外运处置。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企业各类固废在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后,均可做到综合利用与无害化处置,不会对区域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飞 (略) 光伏新能源组件智造中心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舒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舒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3年3月27日
联系电话:0564-*
地 址:舒城县桃溪东路生态环境分局3楼行政审批股
项目建设地点: (略) 舒城县经济开发区杭埠园区海棠路南侧
项目建设单位:安徽飞 (略)
环评单位:安徽 (略)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系租赁海棠路以南安徽英力 (略) 已建 B2、B3 厂房总建筑面积 13722m2作为生产、仓储及办公场所,项目总投资19540 万元,主要购置无损激光划片机、串焊机、叠焊机、层压机、接线盒焊接机、装框打胶一体机、自动锉角机、产品测试等生产设备,可形成年产500MW 高效光伏组件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激光划片粉尘:设备封闭,并配套集气系统收集后经“滤芯+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最终由 15m 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焊接废气:各自动焊接设备封闭,并配套集气系统收集后经中央集尘管道统一纳入 1 套“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最终由 15m 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层压有机废气:负压收集统一纳入 1 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 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装框、灌胶、固化有机废气:装框产气口上方配套集气罩、灌胶固化设专用密闭固化间并配套收集系统,统一纳入 1 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 15m 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各生产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及无组织浓度监控限值要求。
厂区内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特别排放限值。
(2)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区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杭埠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民主河。
(3)声环境影响分析
合理布置车间设备;在设备选型时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减噪措施;加强设备的日常检修,避免设备运转不正常产生的高噪声影响;厂房密闭隔声。经预测,项目运营后厂界噪声满足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以及职工生活垃圾。
一般工业固废: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等相关要求,在厂区设置一般工业固废贮存间,建筑面积100m2。各一般工业固废经分类收集贮存,外售资源综合利用。
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定的要求,设置规范化危废贮存库,建筑面积50m2。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规范贮存,定期交由相应资质单位外运处置。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企业各类固废在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后,均可做到综合利用与无害化处置,不会对区域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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