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作出赣州吉锐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吉锐新能源年处理30万吨锂电池循环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年处理11万吨磷酸铁锂电池)和赣州中凯稀土材料有限公司年处理8000吨稀土二次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关于作出赣州吉锐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吉锐新能源年处理30万吨锂电池循环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年处理11万吨磷酸铁锂电池)和赣州中凯稀土材料有限公司年处理8000吨稀土二次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2020-12-1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于2023年4月4日对赣州吉锐新 (略) 吉锐新能源年处理30万吨锂电池循环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年处理11万吨磷酸铁锂电池)和赣州 (略) 年处理8000吨稀土二次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自信息发布日起7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797-*
通讯地址: (略) 行政审批局二楼投资项目审批科
邮编:*
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59关于赣州吉锐新 (略) 吉锐新能源年处理30万吨锂电池循环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年处理11万吨磷酸铁锂电池)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赣市行审证(1)字〔2023〕59号 | 2023-4-4 |
2 | 赣市行审证(1)字〔2023〕60号 | 2023-4-4 | |
2020-12-1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于2023年4月4日对赣州吉锐新 (略) 吉锐新能源年处理30万吨锂电池循环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年处理11万吨磷酸铁锂电池)和赣州 (略) 年处理8000吨稀土二次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自信息发布日起7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797-*
通讯地址: (略) 行政审批局二楼投资项目审批科
邮编:*
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59关于赣州吉锐新 (略) 吉锐新能源年处理30万吨锂电池循环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年处理11万吨磷酸铁锂电池)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赣市行审证(1)字〔2023〕59号 | 2023-4-4 |
2 | 赣市行审证(1)字〔2023〕60号 | 2023-4-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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