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市普竹塘安澜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玉环市普竹塘安澜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玉环市普竹塘安澜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为了充分了解社会 (略) 太平塘海堤安全生态建设工程实施的意见,更好地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根据《 (略)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64号)和《 (略) 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解读的函》(浙环发〔2018〕10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内容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略) 普竹塘安澜工程
2.建设单位: (略) 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3.建设地点: (略) 大麦屿街道普竹塘
4.建设内容:对普竹塘整段海塘沿着原塘轴线进行提标,提升加固普竹塘(包括融合部分工程),长度0.899km,对普南闸的启闭机房拆除重建,沿线布置绿道,在海塘上布置休闲平台、凉亭,并进行相应的绿化措施和配套设施建设。本工程用海面积为1.5987公顷,其中占用滩涂面积为7.7亩(约为0.5133公顷)。本工程属于《 (略) 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实施方案》《 (略) 海塘安澜千亿工程建设规划(2020~2030)》《 (略) 海塘安澜建设 (略) 海塘安澜“一县一方案”(2020-2030)》规划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是补齐区域防御缺口,实现海洋生态修复的重要举措,项目建设是必要的。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敏感目标分布情况见表1、表2。
表1 工程区周边主要环境敏感目标统计表(海域)
序号 | 环境敏感目标名称 | 与普竹塘位置关系 | 环境敏感目标特征 | 主要影响因素 | |
1 | 玉环国家级海洋公园—乐清湾生态与资源恢复区和适度利用区(33-Xb08) | 北侧,最近约2.2km | 生态红线 | 水质、冲淤影响 | |
2 | 玉环国家级海洋公园-红树林重点保护区(33-Jb08) | 北侧,最近约11.3km | 水质、冲淤影响 | ||
3 | 清江河口(33-Xc03) | 北侧,最近约14.1km | 水质、冲淤影响 | ||
4 | 乐清西门岛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生态与资源恢复区和适度利用区(33-Xb09) | 北侧,最近约15.3km | 水质、冲淤影响 | ||
5 | 乐清西门岛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湿地和鸟类重点保护区(33-Jb10) | 北侧,最近约16.2km | 水质、冲淤影响 | ||
6 | 乐清湾泥蚶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实验区(33-Xe15) | 北侧,最近约17.4km | 水质、冲淤影响 | ||
7 | 乐清湾泥蚶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33-Xe14) | 北侧,最近约23.1km | 水质、冲淤影响 | ||
8 | 乐清西门岛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红树林重点保护区(33-Jb09) | 北侧,最近约24.9km | 水质、冲淤影响 | ||
9 | 乐清湾北港区围填海工程 | 西北侧,最近约6.9km | 围垦工程 | 冲淤影响 | |
10 | 漩门二期 | 东北侧,最近约9.4km | 冲淤影响 | ||
11 | 乐清湾进港航道一期工程 | 西侧,最近约3.8km | 航道 | 冲淤影响 | |
12 | 芦浦镇分水山至茅埏岛的江岩水道 | 东北侧,最近约8.7km | 冲淤影响 | ||
13 | 茅 (略) 南塘镇东山头的大乌港水道 | 东北侧,最近约9.8km | 冲淤影响 | ||
14 | 大麦屿1#锚地 | 北侧,最近约8.3km | 锚地 | 冲淤影响 | |
15 | 大麦屿2#锚地 | 西北侧,最近约5.6km | 冲淤影响 | ||
16 | 大麦屿3#锚地 | 北侧,最近约1.5km | 冲淤影响 | ||
17 | 大麦屿4#锚地 | 西南侧,最近约4.6km | 冲淤影响 | ||
18 | 大麦屿5#锚地 | 西南侧,最近约8.9km | 冲淤影响 | ||
19 | 大麦屿联检引航锚地 | 南侧,最近约11.7km | 冲淤影响 | ||
20 | 乐清湾跨海大桥 | 东北侧,最近约8.9km | 跨海桥梁 | 冲淤影响 | |
21 | 芦浦大桥 | 东北侧,最近约5.3km | 冲淤影响 | ||
22 | 白岩大桥 | 东北侧,最近约0.4km | 冲淤影响 | ||
23 | 小普竹大桥 | 东北侧,最近约1.5km | 冲淤影响 | ||
24 | 小门大桥 | 西北侧,最近约18.6km | 冲淤影响 | ||
25 | 大门大桥 | 西北侧,最近约20.2km | 冲淤影响 | ||
26 | 浙江浙能 (略) | 西北侧,最近约6.3km | 临港产业 | 冲淤影响 | |
27 | (略) | 北侧,最近约8.8km | 冲淤影响 | ||
28 | (略) | 北侧,最近约11.8km | 冲淤影响 | ||
29 | 小普竹—江岩岛输电电缆 | 北侧,最近约2.6km | 海底管道 | 冲淤影响 | |
30 | 华能玉环电厂供热管道 | 东北侧,最近约3.9km | 冲淤影响 | ||
31 | 海山乡海底输水管道 | 东北侧,最近约8.5km | 冲淤影响 | ||
32 | 分水山—茅埏海底光缆 | 东北侧,最近约8.7km | 冲淤影响 | ||
33 | 大青山—茅埏岛输电电缆 | 东北侧,最近约11.4km | 冲淤影响 | ||
34 | 茅埏岛—茅坦岛输电电缆 | 北侧,最近约11.5km | 冲淤影响 | ||
35 | 小青村—大青山输电电缆 | 东北侧,最近约14.5km | 冲淤影响 | ||
36 | 沙场码头 | 东北侧,最近约1.3km | 码头 | 冲淤影响 | |
37 | 玉环至乐清滚装轮渡码头 | 西侧,最近约2.5km | 冲淤影响 | ||
38 | 江岩岛交通运输码头 | 北侧,最近约3.4km | 冲淤影响 | ||
39 | 玉环电厂码头 | 西南侧,最近约3.4km | 冲淤影响 | ||
40 | 大麦屿港区码头 | 西南侧,最近约4.2km | 冲淤影响 | ||
41 | 箬笠礁交通运输码头 | 东南侧,最近约4.2km | 冲淤影响 | ||
42 | 北港区一期码头 | 西北侧,最近约5.3km | 冲淤影响 | ||
43 | 海螺水泥码头 | 西北侧,最近约5.4km | 冲淤影响 | ||
44 | 大麦屿多用途码头 | 西南侧,最近约5.4km | 冲淤影响 | ||
45 | 浙能乐清发电厂码头 | 西北侧,最近约5.4km | 冲淤影响 | ||
46 | 北港区石油码头 | 西北侧,最近约7.2km | 冲淤影响 | ||
47 | 北港区渔船码头 | 西北侧,最近约8.2km | 冲淤影响 | ||
48 | 分水山交通码头 | 东北侧,最近约8.8km | 冲淤影响 | ||
49 | 茅埏岛交通南运输码头 | 北侧,最近约9.1km | 冲淤影响 | ||
50 | 茅埏岛交通东运输码头 | 北侧,最近约10.1km | 冲淤影响 | ||
51 | 茅埏岛交通西运输码头 | 北侧,最近约10.2km | 冲淤影响 | ||
52 | 简易码头 | 南侧,最近约10.5km | 冲淤影响 | ||
53 | 茅坦岛交通运输码头 | 北侧,最近约12.2km | 冲淤影响 | ||
54 | 东山港气站码头 | 西北侧,最近约12.4km | 冲淤影响 | ||
55 | 小横床岛交通运输码头 | 西北侧,最近约13.4km | 冲淤影响 | ||
56 | 大横床岛交通运输码头 | 北侧,最近约14.2km | 冲淤影响 | ||
57 | 大清山交通运输码头 | 东北侧,最近约14.2km | 冲淤影响 | ||
58 | 小青村交通运输码头 | 东北侧,最近约15.3km | 冲淤影响 | ||
59 | 温州港小门港区 | 西南侧,最近约16.3km | 冲淤影响 | ||
60 | 久腾公司码头 | 东北侧,最近约21.1km | 冲淤影响 | ||
61 | 西门岛 | 东北侧,最近约21.7km | 冲淤影响 | ||
62 | 乌仙头码头 | 西南侧,最近约23.1km | 冲淤影响 | ||
63 | 滩涂养殖 | 里敦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滩涂养殖区 | 北侧,最近约70m | 养殖 | 水质、冲淤影响 |
64 | 福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滩涂养殖区 | 北侧,最近约70m | 水质、冲淤影响 | ||
65 | 陡门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滩涂养殖区 | 北侧,最近约70m | 水质、冲淤影响 | ||
66 | 太平塘滩涂养殖区 | 东北侧,最近约4.9km | 水质、冲淤影响 | ||
67 | 分水滩涂养殖区 | 东北侧,最近约6.9km | 水质、冲淤影响 | ||
68 | 胜利塘滩涂养殖区 | 西侧,最近约12.1km | 水质、冲淤影响 | ||
69 | 百岱村滩涂养殖区 | 东北侧,最近约16.9km | 水质、冲淤影响 | ||
70 | 围塘养殖 | 江岩岛东侧 | 北侧,最近约3.2km | 水质、冲淤影响 | |
71 | 乐清湾港区南侧 | 西侧,最近约7.2km | 水质、冲淤影响 | ||
72 | 茅埏岛周边 | 北侧,最近约8.0km | 水质、冲淤影响 | ||
73 | 乐清湾港区北侧 | 西北侧,最近约9.3km | 水质、冲淤影响 | ||
74 | 茅坦岛东侧 | 北侧,最近约12.5km | 水质、冲淤影响 | ||
75 | 大青山岛北侧 | 东北侧,最近约14.4km | 水质、冲淤影响 | ||
76 | 浅海养殖 | 江岩岛东侧、西侧、北侧养殖区 | 北侧,最近约1.9km | 水质、冲淤影响 | |
77 | 茅诞岛南侧养殖区 | 北侧,最近约7.2km | 水质、冲淤影响 | ||
78 | 环海村、龙湾村紫菜养殖区 | 南侧,最近约9.1km | 水质、冲淤影响 | ||
79 | 漩门二期大坝西侧 | 东北侧,最近约9.6km | 水质、冲淤影响 | ||
80 | 鲜迭港养殖区 | 南侧,最近约10.6km | 水质、冲淤影响 | ||
81 | 大青山岛、茅坦岛北侧至横仔岛之间 | 东北侧,最近约12.6km | 水质、冲淤影响 | ||
82 | 恒址山养殖区 | 南侧,最近约12.6km | 水质、冲淤影响 | ||
83 | 大门北养殖区 | 西南侧,最近约17.3km | 水质、冲淤影响 | ||
84 | 大门西养殖区 | 西南侧,最近约21.7km | 水质、冲淤影响 |
表2 *域环境敏感目标统计表(环境空气、声环境)
敏感点名称 | 方位 | 工程 | 距离(~m) | 评价范围内规模 | 声环境质量 | 环境空气质量 |
陡门头村 | 东 | 普南闸 | 800 | 420户、1450人 | 2类 | 2类 |
东 | 普竹塘 | 85 | ||||
东 | 临时施工场地 | 390 | ||||
峰源村 | 东 | 普南闸 | 765 | 318户、976人 | 2类 | 2类 |
南 | 普竹塘 | 125 | ||||
东 | 临时施工场地 | 310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水文动力及冲淤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区大潮期水动力条件最强,水流运动规律性最强,最具有代表性,因此计算潮型选用大潮期。图6.1-10、6.1-11分别为工程前后涨潮和落潮平均流速变化。可以看出,由于普竹塘镇压层现状大部分区域高程已经在平均高潮位以上,因此海堤镇压层实施对周边水动力几乎没有影响。由图可知,工程实施后,堤前涨、落潮平均流速变化幅度均较小且主要呈减小趋势,变化幅度在0.01m/s以上的区域位于西侧堤前10~20m范围内,涨潮潮时堤前沿流速均减小0.01~0.03m/s左右,落潮几乎不变。
本项目海堤加固主体用海位于现海堤镇压层内,外海侧施工主要为维持原海堤护坡不拆除,只进行护脚块体抛填和护面垒砌,目前现堤身镇压层区域高程已达2~3m,除西端局部区域外,大部分区域处于平均大潮高潮位(2.5m左右)以上。冲淤平衡后,西侧堤前沿淤积幅度较大,在0.03~0.10m之间,对外侧海域冲淤环境基本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2、水质环境影响分析
(1)施工期水质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悬浮泥沙:本项目海堤外海侧施工主要为设置消浪平台、护脚块体抛填和护面垒砌,目前现堤身外侧镇压层泥面高程已达2.0m~3.0m,大部分区域处于平均大潮高潮位以上,用海主体位于高滩上,基本不过水,工程施工基本不会产生悬浮泥沙,同时项目施工采用候低潮法施工,因此上述外海侧施工基本为干式施工,对外侧海域的水质环境基本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生活污水:办公人员生活污水经移动式厕所收集后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距离普青工业区及附近村庄较近的施工场地,施工人员依托周边普青工业园区及陡门头村生活设施, (略) 政污水管 (略) 大麦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到《 (略) 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指标及标准限值表(试行)》准Ⅳ类标准后外排,不会对周边海域水质环境产生影响。
施工废水:①本项目桩基施工时产生的泥浆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SS,SS浓度可达10000mg/L以上。开钻前在相应基坑开挖处设置沉淀池,作为泥浆循环池和泥浆沉淀池使用,打桩过程中产生的多余泥浆水进入沉淀池进行沉淀处理,沉淀后的上清液用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沉淀污泥沉淀固化后作回填土使用。
②本项目施工期冲洗废水、地面冲洗水日最大产生量约5.19t,施工场地内布设临时排水沟,并在排水沟末端设置沉淀池(长×宽×高=10.0m×4.0m×0.5m,砖砌筑),容积为20m3。本工程施工机械及车辆冲洗废水以及地面冲洗水等施工废水通过场地内临时排水沟收集进入沉淀池处理,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去除其中大部分的悬浮泥沙和浮油后循环利用,全部回用于施工场地内洒水抑尘、地面冲洗等,无施工废水排放。
(2)营运期水质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管理人员生活污水,水闸管理用房内将配备卫生设施, (略) 政污水管 (略) 大麦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到《 (略) 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指标及标准限值表(试行)》准Ⅳ类标准后外排。因此,项目运营期不会对海域水环境及周边地表水环境等产生影响。
3、海洋沉积物影响分析
本项目基本在高潮位以上区域实施海堤加固建设,只进行消浪平台、护脚块体抛填和护面垒砌,且采用干施工,不会对外侧海域沉积物产生影响。
4、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1)对潮间带生物和底栖生物的影响分析
项目用海区均位于滩涂上,工程占用潮间带海域面积为1.5987公顷,根据《 (略) 潮间带生物监测报告》( (略) 水 (略) ,2021年8月)和《 (略) 2020年海洋空间要素调查项目水质监测》(自然资源部第二海洋研究所,2020年11月)以及“2021 (略) 潮间带生物监测报告”,项目附近海域2020年秋季C1-C3潮间带调查断面以及2021年春季T1-T3潮间带调查断面潮间带生物的平均生物量为24.76g/m2,据此计算,本项目工程造成的潮间带生物得一次性损失量为0.4t,这部分区域的潮间带生物将永久消亡。项目用海主体海塘占压层基本位于平均高潮位以上高滩,所在区域已基本不具备底栖生物栖息环境,因此,本项目实施底栖生物基本没有损失。
项目用海主体海塘占压层基本位于平均高潮位以上高滩,所在区域已基本不具备底栖生物栖息环境,因此,本项目实施底栖生物基本没有损失。
(2)对浮游生物的影响分析
本项目属于防灾减灾设施的海堤加固工程,现场勘查来看,项目在高潮位以上区域实施海堤加固建设,前沿长有荒草,项目用海区现状条件下没有浮游生物生存。项目实施海堤加固建设对外侧海域浮游生物没有影响。
(3)*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①工程占地的生态影响
工程建设占地会引发土地损失。本项目建设以直接占地形式占用土地,包括永久性占用和临时占用两种形式。
普竹塘原海堤划界管理外用海面积为1.5987公顷,其中占用滩涂面积为7.7亩(约为0.5133公顷),施工期在靠近普南闸的空地上设置施工仓库与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为300m2。
本环评要求施工时,临时占地尽量设于征地范围内,建筑垃圾统一清运,清理平整后,进行景观绿化建设,因此这类占地对环境的影响是暂时的。此外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重视临时施工用地在工程结束前的清理和植被恢复工作,减少临时占地对生态的影响。
②对植被的影响
本工程项目的建设不可避免的对区域生态环境质量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破坏了原有的植被。同时项目施工期的扬尘也会造成周边区域植物生长的影响。扬尘对生态的影响主要是细小的沉粒可能堵塞植物叶片的呼吸孔,或颠覆于叶片表面影响叶绿素对太阳光的吸收,从而影响作物正常的光合作用,导致植物不能健康生长。
本工程项目绿化景观用地基本为现状绿地,根据项目的建设规划,项目根据土壤情况选用适宜的植物,运用不同类型树种的合理搭配,优化林种及其结构,绿化用地以乔、灌、草相结合进行建设,因此工程项目建成后,通过加强绿化、优化群落结构,可以使得单位面积的生物量和净生产量增多。
③水土流失影响
本工程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及其他危害主要表现在工程施工破坏了原有的植被,开挖填筑等生产建设活动以及施工场地的布设和弃碴的堆放破坏了原地貌及其原有的蓄水保土功能,容易产生新的水土流失。由于水土流失可能会诱发滑坡,造成岸坡的崩塌,继而影响堤防的安全。工程施工期是本工程水土流失最严重时期,也是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的重点。
5、大气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本工程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施工过程产生的扬尘和施工机械、运输车辆排放的汽车尾气,施工期大气环境污染因子主要是扬尘,为控制车辆行驶产生的动力起尘和场地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必须采取相应的防尘措施,如施工场地和路面的清扫、洒水、车速限制、施工材料覆盖运输、堆放等,在此前提下,上述扬尘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
6、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施工期禁止夜间施工,昼间施工区施工机械在40m范围外即可达到标准限值。声环境敏感点陡门头村、峰源村均位于施工区东侧,距离主要施工区域距离分别为390m、310m,根据预测结果,周边敏感点陡门头村及峰源村昼间噪声预测值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
营运期水闸运行噪声对峰源村及陡门头村的噪声贡献值为12dB,叠加其噪声现在本底值后,敏感点陡门头村及峰源村昼间和夜间噪声监测值均能达到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根据水闸运行机制,水闸仅偶尔运行,属于间发性噪声,因此,本工程营运期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十分有限。
7、固废影响分析结论
施工期短堤前沿滩涂清理产生的杂物主要为花草、垃圾等,滩涂清理杂物由环卫部门负责清运;钻渣及沉淀污泥均经污泥干化池干化后作回填土使用;沉淀池收集的浮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普南闸拆除产生的石方(约0.01万m3)调至海塘工程回填使用;沉淀池清理的浮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施工期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收集到指定的垃圾箱内,由环卫部门定时清运,统一处置。在此基础上,施工期各固体废弃物均得到妥善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不显著。
项目营运期,闸运营管理、维护人员和休憩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及堤外侧沙滩海漂垃圾收集到指定垃圾箱内,由环卫部门定时清运;水闸维修、保养产生的少量废机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无固废排放,因此,对周围环境影响不显著。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见表3。
表3主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汇总
分类 | 施工期 | 营运期 | 预期效果 |
水环境 | (1)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防治措施:办公人员生活污水经移动式厕所收集后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距离普青工业区及附近村庄较近的施工场地,施工人员依托周边普青工业园区及陡门头村生活设施, (略) 政污水管 (略) 大麦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施工废水防治措施:①泥浆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沉淀后的上清液用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沉淀污泥沉淀固化后作回填土使用。②施工场地内布设临时排水沟,并在排水沟末端设置20m3沉淀池,容积为20m3。本工程施工机械及车辆冲洗废水以及地面冲洗水等施工废水通过场地内临时排水沟收集进入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场地内洒水抑尘、地面冲洗等,无施工废水排放。 | 营运期水闸管理用房内将配备卫生设施,营运期期间管理人员生活污水产生量较少,生活污 (略) 政污水管网,最 (略) 大麦屿污水处理厂处理。 | 减少对周边海域水质影响。 |
环境空气 | (1)运送土石方、材料等的车辆不得超载,土石方装料高度不得高于车厢边缘高度,以防止土石方洒漏,增加道路路面土石粉尘; (2)施工场地和主干道路面要定时清扫和洒水,以减少汽车行驶扰动起来的扬尘; (3)运输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尤其是干燥天及风速较大时更为明显,减少汽车行驶扬尘的最有效方法是对车辆行驶的路面和施工场地实施洒水抑尘。在施工期间,每天洒水4~5次,可使扬尘减少70%左右,并使扬尘造成的TSP污染半径缩小到20~50m范围之内; (4)施工场地及道路厚度和强度满足施工和行车需要,做到平坦通畅,减少物料的颠簸撒漏; (5)作业单位应减少建筑材料临时露天裸露堆放,建议对露天堆放场加强管理,必要时加以洒水和遮盖,以减少风力起尘; (6)在大风日尽可能减少作业; (7)限制运输车辆的行驶速度; (8)未取得机动车尾气达标的车辆,不得投入使用。 | 做好绿化工程的维护工作。 | 减轻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
声环境 | (1)严格遵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中的标准和规定,在施工前应向环保主管部门办理申报登记手续。 (2)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原则上禁止夜间施工,因特殊工艺要求需连续作业的,须经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同意并向附近居民公告;高噪声施工避开午休时段; (3)施工单位应选择低噪声设备,并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噪声排放,禁止使用不符合国家噪声排放标准的机械设备。施工总平面合理布局,高噪声施工设备远离工程场界布置。 (4)加强对施工队*的管理,提倡文明施工,加强对施工设备和车辆的维护保养,杜绝施工机械因维护不当而产生的噪声,限制突发性高噪声,减少施工期不必要的噪声影响。 (5)对于运送材料的汽车等随机移动声源,施工单位应保持运输车辆技术性能良好,部件紧固,无刹车尖叫声;施工单位必须合理安排运输线路,调度运输时间,行车噪声必须符合《机动车辆允许噪声标准》(GB l495-79)。 | / | 噪声达到相应标准,不扰民 |
固体废物 | (1)灌注桩施工产生的钻渣经污泥干化池干化后作回填土使用。 (2)灌注桩施工清理钻渣产生泥浆水,在相应基坑开挖处设置沉淀池,作为泥浆循环池和泥浆沉淀池使用,打桩过程中产生的多余泥浆水进入沉淀池进行沉淀处理,沉淀后的上清液用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沉淀污泥经干化池后作回填土使用。 (3)沉淀池清理的浮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4)水闸拆除产生的石方调至海塘工程回填利用。 (5)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应收集到指定的垃圾箱内,由环卫部门定时清运,统一处置。 (6)普竹塘前沿滩涂清理产生的杂物由环卫部门负责清运。 | 管理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及海飘垃圾收集到指定的垃圾箱内,由环卫部门定时清运,统一处置;水闸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保护场地环境,固废均妥善处置,不外排。 |
海域生态环境 | (1)选择合理的施工天气进行施工,尽量避免在大风大雨天气等不利气象条件下施工作业,防止施工产生的泥沙流入海域海水中,影响海洋生态。 (2)合理安排施工季节与施工进程,并尽量将施工期避开鱼虾洄游繁殖、幼鱼索饵以及生长的高峰期,减少工程实施对海域环境的影响。 (3)施工机械应尽量选择低噪声的施工机械,采用低噪声的施工工艺,防止噪声对海洋生物产生影响。 | (1)临时施工设施拆除时,应注意避免对潮间带的扰动,避免对潮间带生物的生存环境造成二次破坏; (2)本工程潮间带生物资源补偿费用约为96.25万元。 | 减少工程实施对海域生态环境的影响 |
生态环境 | (1)避免在雨季、台风及天文大潮等不利条件下进行施工,以减少施工难度和风险,同时可减少沙土的冲刷流失量。 (2)加强施工期生产废水和生活垃圾等的收集处置,严禁向海域倾倒各种垃圾或排放废水。 (3)做好施工期海洋环境跟踪监测与环境监理工作,对施工期附近水域开展生态环境跟踪监测,及时了解工程施工对生态环境产生的实际影响。 (4)施工结束后,拆除临时施工场地内的临时建构筑物,撤离施工机械设备,清除场地中的建筑垃圾,占用的耕地应及时恢复其土地利用类型。临时设施利用结束后,及时清理、平整场地。 (5)施工结束后应对施工场地、施工便道、表土临时堆场等施工临时场地进行覆土绿化,恢复植被。乔木可选择香樟、杜英、冬青等,灌木可选择夹竹桃和海桐等,草种选用早熟禾、两耳草、麦冬、玉带草等护坡植物。 (6)落实水土流失防治措施,避免水土流失对*域生态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 结合普竹塘加固开展生态建设,通过海岸带治理,修复保护海洋生态、景观,恢复海岸带生态服务功能。 | 减少对生态环境影响的影响 |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略) 普竹塘安澜工 (略) 西侧,属于《 (略) 海塘安澜千亿工程建设规划(2020~2030)》、《 (略) 海塘安澜建设 (略) 海塘安澜“一县一方案”(2020-2030)》规划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是补齐区域防御缺口,实现海洋生态修复的重要举措。工程实 (略) 海洋功能区划及其他区域、行业规划要求,项目属于鼓励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要求。工程实施过程可能会对周边环境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充分落实本报告所提出的各项海洋生态环境补偿、环境保护对策措施、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加强施工期环境监理及跟踪监测,在此前提下,各项不利环境影响程度能够得到削减或者减弱,环境风险可控。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本工程实施是可行的。
六、简本查阅方式
报告书简写本可至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办公场所查阅,必要时可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索要补充信息。
查阅简写本及索要补充信息时间:2023年4月6日~2022年4月19日。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将征求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等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公众关心的主要环境问题、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意见或建议等。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和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示形式:1、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公示。2、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区域范围内的村(居)民委员会、镇街设置的信息公告栏(显示屏)公示。
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发送电子邮件、拨打电话等方式,发表对项目的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公示及征求公众意见时间:2023年4月6日~2022年4月19日。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九、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略) 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联系电话:0576-*
联系地址: (略) 城中路56号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浙江 (略) 联系电话:0571-*
联系地址: (略) 拱墅区上塘路329号海外海商务A座12楼
3.环评审批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审批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玉环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6-*
联系地址: (略) 为民服务中心2楼环保窗口
(略) 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2年4月6日
玉环市普竹塘安澜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为了充分了解社会 (略) 太平塘海堤安全生态建设工程实施的意见,更好地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根据《 (略)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64号)和《 (略) 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解读的函》(浙环发〔2018〕10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内容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略) 普竹塘安澜工程
2.建设单位: (略) 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3.建设地点: (略) 大麦屿街道普竹塘
4.建设内容:对普竹塘整段海塘沿着原塘轴线进行提标,提升加固普竹塘(包括融合部分工程),长度0.899km,对普南闸的启闭机房拆除重建,沿线布置绿道,在海塘上布置休闲平台、凉亭,并进行相应的绿化措施和配套设施建设。本工程用海面积为1.5987公顷,其中占用滩涂面积为7.7亩(约为0.5133公顷)。本工程属于《 (略) 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实施方案》《 (略) 海塘安澜千亿工程建设规划(2020~2030)》《 (略) 海塘安澜建设 (略) 海塘安澜“一县一方案”(2020-2030)》规划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是补齐区域防御缺口,实现海洋生态修复的重要举措,项目建设是必要的。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敏感目标分布情况见表1、表2。
表1 工程区周边主要环境敏感目标统计表(海域)
序号 | 环境敏感目标名称 | 与普竹塘位置关系 | 环境敏感目标特征 | 主要影响因素 | |
1 | 玉环国家级海洋公园—乐清湾生态与资源恢复区和适度利用区(33-Xb08) | 北侧,最近约2.2km | 生态红线 | 水质、冲淤影响 | |
2 | 玉环国家级海洋公园-红树林重点保护区(33-Jb08) | 北侧,最近约11.3km | 水质、冲淤影响 | ||
3 | 清江河口(33-Xc03) | 北侧,最近约14.1km | 水质、冲淤影响 | ||
4 | 乐清西门岛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生态与资源恢复区和适度利用区(33-Xb09) | 北侧,最近约15.3km | 水质、冲淤影响 | ||
5 | 乐清西门岛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湿地和鸟类重点保护区(33-Jb10) | 北侧,最近约16.2km | 水质、冲淤影响 | ||
6 | 乐清湾泥蚶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实验区(33-Xe15) | 北侧,最近约17.4km | 水质、冲淤影响 | ||
7 | 乐清湾泥蚶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33-Xe14) | 北侧,最近约23.1km | 水质、冲淤影响 | ||
8 | 乐清西门岛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红树林重点保护区(33-Jb09) | 北侧,最近约24.9km | 水质、冲淤影响 | ||
9 | 乐清湾北港区围填海工程 | 西北侧,最近约6.9km | 围垦工程 | 冲淤影响 | |
10 | 漩门二期 | 东北侧,最近约9.4km | 冲淤影响 | ||
11 | 乐清湾进港航道一期工程 | 西侧,最近约3.8km | 航道 | 冲淤影响 | |
12 | 芦浦镇分水山至茅埏岛的江岩水道 | 东北侧,最近约8.7km | 冲淤影响 | ||
13 | 茅 (略) 南塘镇东山头的大乌港水道 | 东北侧,最近约9.8km | 冲淤影响 | ||
14 | 大麦屿1#锚地 | 北侧,最近约8.3km | 锚地 | 冲淤影响 | |
15 | 大麦屿2#锚地 | 西北侧,最近约5.6km | 冲淤影响 | ||
16 | 大麦屿3#锚地 | 北侧,最近约1.5km | 冲淤影响 | ||
17 | 大麦屿4#锚地 | 西南侧,最近约4.6km | 冲淤影响 | ||
18 | 大麦屿5#锚地 | 西南侧,最近约8.9km | 冲淤影响 | ||
19 | 大麦屿联检引航锚地 | 南侧,最近约11.7km | 冲淤影响 | ||
20 | 乐清湾跨海大桥 | 东北侧,最近约8.9km | 跨海桥梁 | 冲淤影响 | |
21 | 芦浦大桥 | 东北侧,最近约5.3km | 冲淤影响 | ||
22 | 白岩大桥 | 东北侧,最近约0.4km | 冲淤影响 | ||
23 | 小普竹大桥 | 东北侧,最近约1.5km | 冲淤影响 | ||
24 | 小门大桥 | 西北侧,最近约18.6km | 冲淤影响 | ||
25 | 大门大桥 | 西北侧,最近约20.2km | 冲淤影响 | ||
26 | 浙江浙能 (略) | 西北侧,最近约6.3km | 临港产业 | 冲淤影响 | |
27 | (略) | 北侧,最近约8.8km | 冲淤影响 | ||
28 | (略) | 北侧,最近约11.8km | 冲淤影响 | ||
29 | 小普竹—江岩岛输电电缆 | 北侧,最近约2.6km | 海底管道 | 冲淤影响 | |
30 | 华能玉环电厂供热管道 | 东北侧,最近约3.9km | 冲淤影响 | ||
31 | 海山乡海底输水管道 | 东北侧,最近约8.5km | 冲淤影响 | ||
32 | 分水山—茅埏海底光缆 | 东北侧,最近约8.7km | 冲淤影响 | ||
33 | 大青山—茅埏岛输电电缆 | 东北侧,最近约11.4km | 冲淤影响 | ||
34 | 茅埏岛—茅坦岛输电电缆 | 北侧,最近约11.5km | 冲淤影响 | ||
35 | 小青村—大青山输电电缆 | 东北侧,最近约14.5km | 冲淤影响 | ||
36 | 沙场码头 | 东北侧,最近约1.3km | 码头 | 冲淤影响 | |
37 | 玉环至乐清滚装轮渡码头 | 西侧,最近约2.5km | 冲淤影响 | ||
38 | 江岩岛交通运输码头 | 北侧,最近约3.4km | 冲淤影响 | ||
39 | 玉环电厂码头 | 西南侧,最近约3.4km | 冲淤影响 | ||
40 | 大麦屿港区码头 | 西南侧,最近约4.2km | 冲淤影响 | ||
41 | 箬笠礁交通运输码头 | 东南侧,最近约4.2km | 冲淤影响 | ||
42 | 北港区一期码头 | 西北侧,最近约5.3km | 冲淤影响 | ||
43 | 海螺水泥码头 | 西北侧,最近约5.4km | 冲淤影响 | ||
44 | 大麦屿多用途码头 | 西南侧,最近约5.4km | 冲淤影响 | ||
45 | 浙能乐清发电厂码头 | 西北侧,最近约5.4km | 冲淤影响 | ||
46 | 北港区石油码头 | 西北侧,最近约7.2km | 冲淤影响 | ||
47 | 北港区渔船码头 | 西北侧,最近约8.2km | 冲淤影响 | ||
48 | 分水山交通码头 | 东北侧,最近约8.8km | 冲淤影响 | ||
49 | 茅埏岛交通南运输码头 | 北侧,最近约9.1km | 冲淤影响 | ||
50 | 茅埏岛交通东运输码头 | 北侧,最近约10.1km | 冲淤影响 | ||
51 | 茅埏岛交通西运输码头 | 北侧,最近约10.2km | 冲淤影响 | ||
52 | 简易码头 | 南侧,最近约10.5km | 冲淤影响 | ||
53 | 茅坦岛交通运输码头 | 北侧,最近约12.2km | 冲淤影响 | ||
54 | 东山港气站码头 | 西北侧,最近约12.4km | 冲淤影响 | ||
55 | 小横床岛交通运输码头 | 西北侧,最近约13.4km | 冲淤影响 | ||
56 | 大横床岛交通运输码头 | 北侧,最近约14.2km | 冲淤影响 | ||
57 | 大清山交通运输码头 | 东北侧,最近约14.2km | 冲淤影响 | ||
58 | 小青村交通运输码头 | 东北侧,最近约15.3km | 冲淤影响 | ||
59 | 温州港小门港区 | 西南侧,最近约16.3km | 冲淤影响 | ||
60 | 久腾公司码头 | 东北侧,最近约21.1km | 冲淤影响 | ||
61 | 西门岛 | 东北侧,最近约21.7km | 冲淤影响 | ||
62 | 乌仙头码头 | 西南侧,最近约23.1km | 冲淤影响 | ||
63 | 滩涂养殖 | 里敦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滩涂养殖区 | 北侧,最近约70m | 养殖 | 水质、冲淤影响 |
64 | 福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滩涂养殖区 | 北侧,最近约70m | 水质、冲淤影响 | ||
65 | 陡门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滩涂养殖区 | 北侧,最近约70m | 水质、冲淤影响 | ||
66 | 太平塘滩涂养殖区 | 东北侧,最近约4.9km | 水质、冲淤影响 | ||
67 | 分水滩涂养殖区 | 东北侧,最近约6.9km | 水质、冲淤影响 | ||
68 | 胜利塘滩涂养殖区 | 西侧,最近约12.1km | 水质、冲淤影响 | ||
69 | 百岱村滩涂养殖区 | 东北侧,最近约16.9km | 水质、冲淤影响 | ||
70 | 围塘养殖 | 江岩岛东侧 | 北侧,最近约3.2km | 水质、冲淤影响 | |
71 | 乐清湾港区南侧 | 西侧,最近约7.2km | 水质、冲淤影响 | ||
72 | 茅埏岛周边 | 北侧,最近约8.0km | 水质、冲淤影响 | ||
73 | 乐清湾港区北侧 | 西北侧,最近约9.3km | 水质、冲淤影响 | ||
74 | 茅坦岛东侧 | 北侧,最近约12.5km | 水质、冲淤影响 | ||
75 | 大青山岛北侧 | 东北侧,最近约14.4km | 水质、冲淤影响 | ||
76 | 浅海养殖 | 江岩岛东侧、西侧、北侧养殖区 | 北侧,最近约1.9km | 水质、冲淤影响 | |
77 | 茅诞岛南侧养殖区 | 北侧,最近约7.2km | 水质、冲淤影响 | ||
78 | 环海村、龙湾村紫菜养殖区 | 南侧,最近约9.1km | 水质、冲淤影响 | ||
79 | 漩门二期大坝西侧 | 东北侧,最近约9.6km | 水质、冲淤影响 | ||
80 | 鲜迭港养殖区 | 南侧,最近约10.6km | 水质、冲淤影响 | ||
81 | 大青山岛、茅坦岛北侧至横仔岛之间 | 东北侧,最近约12.6km | 水质、冲淤影响 | ||
82 | 恒址山养殖区 | 南侧,最近约12.6km | 水质、冲淤影响 | ||
83 | 大门北养殖区 | 西南侧,最近约17.3km | 水质、冲淤影响 | ||
84 | 大门西养殖区 | 西南侧,最近约21.7km | 水质、冲淤影响 |
表2 *域环境敏感目标统计表(环境空气、声环境)
敏感点名称 | 方位 | 工程 | 距离(~m) | 评价范围内规模 | 声环境质量 | 环境空气质量 |
陡门头村 | 东 | 普南闸 | 800 | 420户、1450人 | 2类 | 2类 |
东 | 普竹塘 | 85 | ||||
东 | 临时施工场地 | 390 | ||||
峰源村 | 东 | 普南闸 | 765 | 318户、976人 | 2类 | 2类 |
南 | 普竹塘 | 125 | ||||
东 | 临时施工场地 | 310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水文动力及冲淤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区大潮期水动力条件最强,水流运动规律性最强,最具有代表性,因此计算潮型选用大潮期。图6.1-10、6.1-11分别为工程前后涨潮和落潮平均流速变化。可以看出,由于普竹塘镇压层现状大部分区域高程已经在平均高潮位以上,因此海堤镇压层实施对周边水动力几乎没有影响。由图可知,工程实施后,堤前涨、落潮平均流速变化幅度均较小且主要呈减小趋势,变化幅度在0.01m/s以上的区域位于西侧堤前10~20m范围内,涨潮潮时堤前沿流速均减小0.01~0.03m/s左右,落潮几乎不变。
本项目海堤加固主体用海位于现海堤镇压层内,外海侧施工主要为维持原海堤护坡不拆除,只进行护脚块体抛填和护面垒砌,目前现堤身镇压层区域高程已达2~3m,除西端局部区域外,大部分区域处于平均大潮高潮位(2.5m左右)以上。冲淤平衡后,西侧堤前沿淤积幅度较大,在0.03~0.10m之间,对外侧海域冲淤环境基本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2、水质环境影响分析
(1)施工期水质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悬浮泥沙:本项目海堤外海侧施工主要为设置消浪平台、护脚块体抛填和护面垒砌,目前现堤身外侧镇压层泥面高程已达2.0m~3.0m,大部分区域处于平均大潮高潮位以上,用海主体位于高滩上,基本不过水,工程施工基本不会产生悬浮泥沙,同时项目施工采用候低潮法施工,因此上述外海侧施工基本为干式施工,对外侧海域的水质环境基本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生活污水:办公人员生活污水经移动式厕所收集后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距离普青工业区及附近村庄较近的施工场地,施工人员依托周边普青工业园区及陡门头村生活设施, (略) 政污水管 (略) 大麦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到《 (略) 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指标及标准限值表(试行)》准Ⅳ类标准后外排,不会对周边海域水质环境产生影响。
施工废水:①本项目桩基施工时产生的泥浆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SS,SS浓度可达10000mg/L以上。开钻前在相应基坑开挖处设置沉淀池,作为泥浆循环池和泥浆沉淀池使用,打桩过程中产生的多余泥浆水进入沉淀池进行沉淀处理,沉淀后的上清液用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沉淀污泥沉淀固化后作回填土使用。
②本项目施工期冲洗废水、地面冲洗水日最大产生量约5.19t,施工场地内布设临时排水沟,并在排水沟末端设置沉淀池(长×宽×高=10.0m×4.0m×0.5m,砖砌筑),容积为20m3。本工程施工机械及车辆冲洗废水以及地面冲洗水等施工废水通过场地内临时排水沟收集进入沉淀池处理,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去除其中大部分的悬浮泥沙和浮油后循环利用,全部回用于施工场地内洒水抑尘、地面冲洗等,无施工废水排放。
(2)营运期水质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管理人员生活污水,水闸管理用房内将配备卫生设施, (略) 政污水管 (略) 大麦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到《 (略) 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指标及标准限值表(试行)》准Ⅳ类标准后外排。因此,项目运营期不会对海域水环境及周边地表水环境等产生影响。
3、海洋沉积物影响分析
本项目基本在高潮位以上区域实施海堤加固建设,只进行消浪平台、护脚块体抛填和护面垒砌,且采用干施工,不会对外侧海域沉积物产生影响。
4、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1)对潮间带生物和底栖生物的影响分析
项目用海区均位于滩涂上,工程占用潮间带海域面积为1.5987公顷,根据《 (略) 潮间带生物监测报告》( (略) 水 (略) ,2021年8月)和《 (略) 2020年海洋空间要素调查项目水质监测》(自然资源部第二海洋研究所,2020年11月)以及“2021 (略) 潮间带生物监测报告”,项目附近海域2020年秋季C1-C3潮间带调查断面以及2021年春季T1-T3潮间带调查断面潮间带生物的平均生物量为24.76g/m2,据此计算,本项目工程造成的潮间带生物得一次性损失量为0.4t,这部分区域的潮间带生物将永久消亡。项目用海主体海塘占压层基本位于平均高潮位以上高滩,所在区域已基本不具备底栖生物栖息环境,因此,本项目实施底栖生物基本没有损失。
项目用海主体海塘占压层基本位于平均高潮位以上高滩,所在区域已基本不具备底栖生物栖息环境,因此,本项目实施底栖生物基本没有损失。
(2)对浮游生物的影响分析
本项目属于防灾减灾设施的海堤加固工程,现场勘查来看,项目在高潮位以上区域实施海堤加固建设,前沿长有荒草,项目用海区现状条件下没有浮游生物生存。项目实施海堤加固建设对外侧海域浮游生物没有影响。
(3)*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①工程占地的生态影响
工程建设占地会引发土地损失。本项目建设以直接占地形式占用土地,包括永久性占用和临时占用两种形式。
普竹塘原海堤划界管理外用海面积为1.5987公顷,其中占用滩涂面积为7.7亩(约为0.5133公顷),施工期在靠近普南闸的空地上设置施工仓库与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为300m2。
本环评要求施工时,临时占地尽量设于征地范围内,建筑垃圾统一清运,清理平整后,进行景观绿化建设,因此这类占地对环境的影响是暂时的。此外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重视临时施工用地在工程结束前的清理和植被恢复工作,减少临时占地对生态的影响。
②对植被的影响
本工程项目的建设不可避免的对区域生态环境质量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破坏了原有的植被。同时项目施工期的扬尘也会造成周边区域植物生长的影响。扬尘对生态的影响主要是细小的沉粒可能堵塞植物叶片的呼吸孔,或颠覆于叶片表面影响叶绿素对太阳光的吸收,从而影响作物正常的光合作用,导致植物不能健康生长。
本工程项目绿化景观用地基本为现状绿地,根据项目的建设规划,项目根据土壤情况选用适宜的植物,运用不同类型树种的合理搭配,优化林种及其结构,绿化用地以乔、灌、草相结合进行建设,因此工程项目建成后,通过加强绿化、优化群落结构,可以使得单位面积的生物量和净生产量增多。
③水土流失影响
本工程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及其他危害主要表现在工程施工破坏了原有的植被,开挖填筑等生产建设活动以及施工场地的布设和弃碴的堆放破坏了原地貌及其原有的蓄水保土功能,容易产生新的水土流失。由于水土流失可能会诱发滑坡,造成岸坡的崩塌,继而影响堤防的安全。工程施工期是本工程水土流失最严重时期,也是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的重点。
5、大气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本工程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施工过程产生的扬尘和施工机械、运输车辆排放的汽车尾气,施工期大气环境污染因子主要是扬尘,为控制车辆行驶产生的动力起尘和场地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必须采取相应的防尘措施,如施工场地和路面的清扫、洒水、车速限制、施工材料覆盖运输、堆放等,在此前提下,上述扬尘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
6、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施工期禁止夜间施工,昼间施工区施工机械在40m范围外即可达到标准限值。声环境敏感点陡门头村、峰源村均位于施工区东侧,距离主要施工区域距离分别为390m、310m,根据预测结果,周边敏感点陡门头村及峰源村昼间噪声预测值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
营运期水闸运行噪声对峰源村及陡门头村的噪声贡献值为12dB,叠加其噪声现在本底值后,敏感点陡门头村及峰源村昼间和夜间噪声监测值均能达到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根据水闸运行机制,水闸仅偶尔运行,属于间发性噪声,因此,本工程营运期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十分有限。
7、固废影响分析结论
施工期短堤前沿滩涂清理产生的杂物主要为花草、垃圾等,滩涂清理杂物由环卫部门负责清运;钻渣及沉淀污泥均经污泥干化池干化后作回填土使用;沉淀池收集的浮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普南闸拆除产生的石方(约0.01万m3)调至海塘工程回填使用;沉淀池清理的浮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施工期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收集到指定的垃圾箱内,由环卫部门定时清运,统一处置。在此基础上,施工期各固体废弃物均得到妥善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不显著。
项目营运期,闸运营管理、维护人员和休憩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及堤外侧沙滩海漂垃圾收集到指定垃圾箱内,由环卫部门定时清运;水闸维修、保养产生的少量废机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无固废排放,因此,对周围环境影响不显著。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见表3。
表3主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汇总
分类 | 施工期 | 营运期 | 预期效果 |
水环境 | (1)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防治措施:办公人员生活污水经移动式厕所收集后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距离普青工业区及附近村庄较近的施工场地,施工人员依托周边普青工业园区及陡门头村生活设施, (略) 政污水管 (略) 大麦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施工废水防治措施:①泥浆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沉淀后的上清液用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沉淀污泥沉淀固化后作回填土使用。②施工场地内布设临时排水沟,并在排水沟末端设置20m3沉淀池,容积为20m3。本工程施工机械及车辆冲洗废水以及地面冲洗水等施工废水通过场地内临时排水沟收集进入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场地内洒水抑尘、地面冲洗等,无施工废水排放。 | 营运期水闸管理用房内将配备卫生设施,营运期期间管理人员生活污水产生量较少,生活污 (略) 政污水管网,最 (略) 大麦屿污水处理厂处理。 | 减少对周边海域水质影响。 |
环境空气 | (1)运送土石方、材料等的车辆不得超载,土石方装料高度不得高于车厢边缘高度,以防止土石方洒漏,增加道路路面土石粉尘; (2)施工场地和主干道路面要定时清扫和洒水,以减少汽车行驶扰动起来的扬尘; (3)运输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尤其是干燥天及风速较大时更为明显,减少汽车行驶扬尘的最有效方法是对车辆行驶的路面和施工场地实施洒水抑尘。在施工期间,每天洒水4~5次,可使扬尘减少70%左右,并使扬尘造成的TSP污染半径缩小到20~50m范围之内; (4)施工场地及道路厚度和强度满足施工和行车需要,做到平坦通畅,减少物料的颠簸撒漏; (5)作业单位应减少建筑材料临时露天裸露堆放,建议对露天堆放场加强管理,必要时加以洒水和遮盖,以减少风力起尘; (6)在大风日尽可能减少作业; (7)限制运输车辆的行驶速度; (8)未取得机动车尾气达标的车辆,不得投入使用。 | 做好绿化工程的维护工作。 | 减轻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
声环境 | (1)严格遵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中的标准和规定,在施工前应向环保主管部门办理申报登记手续。 (2)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原则上禁止夜间施工,因特殊工艺要求需连续作业的,须经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同意并向附近居民公告;高噪声施工避开午休时段; (3)施工单位应选择低噪声设备,并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噪声排放,禁止使用不符合国家噪声排放标准的机械设备。施工总平面合理布局,高噪声施工设备远离工程场界布置。 (4)加强对施工队*的管理,提倡文明施工,加强对施工设备和车辆的维护保养,杜绝施工机械因维护不当而产生的噪声,限制突发性高噪声,减少施工期不必要的噪声影响。 (5)对于运送材料的汽车等随机移动声源,施工单位应保持运输车辆技术性能良好,部件紧固,无刹车尖叫声;施工单位必须合理安排运输线路,调度运输时间,行车噪声必须符合《机动车辆允许噪声标准》(GB l495-79)。 | / | 噪声达到相应标准,不扰民 |
固体废物 | (1)灌注桩施工产生的钻渣经污泥干化池干化后作回填土使用。 (2)灌注桩施工清理钻渣产生泥浆水,在相应基坑开挖处设置沉淀池,作为泥浆循环池和泥浆沉淀池使用,打桩过程中产生的多余泥浆水进入沉淀池进行沉淀处理,沉淀后的上清液用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沉淀污泥经干化池后作回填土使用。 (3)沉淀池清理的浮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4)水闸拆除产生的石方调至海塘工程回填利用。 (5)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应收集到指定的垃圾箱内,由环卫部门定时清运,统一处置。 (6)普竹塘前沿滩涂清理产生的杂物由环卫部门负责清运。 | 管理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及海飘垃圾收集到指定的垃圾箱内,由环卫部门定时清运,统一处置;水闸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保护场地环境,固废均妥善处置,不外排。 |
海域生态环境 | (1)选择合理的施工天气进行施工,尽量避免在大风大雨天气等不利气象条件下施工作业,防止施工产生的泥沙流入海域海水中,影响海洋生态。 (2)合理安排施工季节与施工进程,并尽量将施工期避开鱼虾洄游繁殖、幼鱼索饵以及生长的高峰期,减少工程实施对海域环境的影响。 (3)施工机械应尽量选择低噪声的施工机械,采用低噪声的施工工艺,防止噪声对海洋生物产生影响。 | (1)临时施工设施拆除时,应注意避免对潮间带的扰动,避免对潮间带生物的生存环境造成二次破坏; (2)本工程潮间带生物资源补偿费用约为96.25万元。 | 减少工程实施对海域生态环境的影响 |
生态环境 | (1)避免在雨季、台风及天文大潮等不利条件下进行施工,以减少施工难度和风险,同时可减少沙土的冲刷流失量。 (2)加强施工期生产废水和生活垃圾等的收集处置,严禁向海域倾倒各种垃圾或排放废水。 (3)做好施工期海洋环境跟踪监测与环境监理工作,对施工期附近水域开展生态环境跟踪监测,及时了解工程施工对生态环境产生的实际影响。 (4)施工结束后,拆除临时施工场地内的临时建构筑物,撤离施工机械设备,清除场地中的建筑垃圾,占用的耕地应及时恢复其土地利用类型。临时设施利用结束后,及时清理、平整场地。 (5)施工结束后应对施工场地、施工便道、表土临时堆场等施工临时场地进行覆土绿化,恢复植被。乔木可选择香樟、杜英、冬青等,灌木可选择夹竹桃和海桐等,草种选用早熟禾、两耳草、麦冬、玉带草等护坡植物。 (6)落实水土流失防治措施,避免水土流失对*域生态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 结合普竹塘加固开展生态建设,通过海岸带治理,修复保护海洋生态、景观,恢复海岸带生态服务功能。 | 减少对生态环境影响的影响 |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略) 普竹塘安澜工 (略) 西侧,属于《 (略) 海塘安澜千亿工程建设规划(2020~2030)》、《 (略) 海塘安澜建设 (略) 海塘安澜“一县一方案”(2020-2030)》规划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是补齐区域防御缺口,实现海洋生态修复的重要举措。工程实 (略) 海洋功能区划及其他区域、行业规划要求,项目属于鼓励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要求。工程实施过程可能会对周边环境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充分落实本报告所提出的各项海洋生态环境补偿、环境保护对策措施、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加强施工期环境监理及跟踪监测,在此前提下,各项不利环境影响程度能够得到削减或者减弱,环境风险可控。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本工程实施是可行的。
六、简本查阅方式
报告书简写本可至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办公场所查阅,必要时可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索要补充信息。
查阅简写本及索要补充信息时间:2023年4月6日~2022年4月19日。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将征求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等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公众关心的主要环境问题、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意见或建议等。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和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示形式:1、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公示。2、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区域范围内的村(居)民委员会、镇街设置的信息公告栏(显示屏)公示。
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发送电子邮件、拨打电话等方式,发表对项目的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公示及征求公众意见时间:2023年4月6日~2022年4月19日。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九、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略) 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联系电话:0576-*
联系地址: (略) 城中路56号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浙江 (略) 联系电话:0571-*
联系地址: (略) 拱墅区上塘路329号海外海商务A座12楼
3.环评审批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审批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玉环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6-*
联系地址: (略) 为民服务中心2楼环保窗口
(略) 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2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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