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3月3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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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3月3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 (略) 生态环境局对2个天宁区辖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4月3日-2023年4月12日(7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0519-*

通讯地址:天宁区翰学路天宁区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人: (略) 天宁生态环境局

2023年3月31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1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中国检验 (略) 化学品分类鉴别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常天环审〔2023〕11号


2

市生态环境 (略) (略) 年产3500吨塑料软管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常天环审〔2023〕12号

此件公开发布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 (略) 生态环境局对2个天宁区辖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4月3日-2023年4月12日(7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0519-*

通讯地址:天宁区翰学路天宁区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人: (略) 天宁生态环境局

2023年3月31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1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中国检验 (略) 化学品分类鉴别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常天环审〔2023〕11号


2

市生态环境 (略) (略) 年产3500吨塑料软管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常天环审〔2023〕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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