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浪奇化工厂地块一土壤污染修复项目第二阶段施工总结报告(备案稿)
广州浪奇化工厂地块一土壤污染修复项目第二阶段施工总结报告(备案稿)
广州浪奇化工厂地块 (略) 天河区黄埔大道东128号,东至车陂新涌口西路,南至车陂十一社,西至车陂南路油脂厂涌,北至黄埔大道东。地块原 (略) (略) ,2020年, (略) 更新改造需要, (略) 土地开发 (略) (略) 签订收储补偿协议。为配合后期土地出让,2021年2月,根据规划资料显示,广州浪奇化工厂地块被划分为“地块一”和“地块二”,其中地块一位于广州浪奇化工厂地块的中北部(以下简称“本地块”),占地面积12374.67 m2,中心经纬度为:东经113.38746°、北纬23.11624°,其余区域自编为“地块二”。地块一的南侧为广州天河区金融城东区AT*地块,占地面积10812.09 m2,北侧为广州天河区金融城东区AT*地块。2022年6月,广州天河区金融城东区AT*地块由 (略) 竞得,土地使用权人变更为 (略) 。
经风险评估,该地块土壤污染物苯和石油烃的风险超过可接受水平,需进行污染土壤的修复。污染土壤总修复方量为10699.09 m3,最大修复深度约7.5米,修复面积约4512.25 m2。其中单一石油烃(C10-C40)污染需修复土方量为3513.31 m3,单一苯污染需修复土方量为5480.92 m3,石油烃(C10-C40)和苯复合污染需修复土方量为1704.86 m3。地下水中石油烃(C10-C40)、苯风险可接受、砷无暴露途径,不需进行地下水修复或管控。
2022年8月, (略) 通过招投标程序委托广西博世科 (略) (以下简称“我司”)对本地块开展修复实施工作。我司基于前期地块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的结果,对现场的污染数据进行整理和分析,结合以往修复工程案例和经验开展污染土壤的修复治理可行性评估,编制《广州浪奇化工厂地块一土壤污染修复方案》,并于2022年11月26日通过专家论证,会后根据论证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于2022年11月29 (略) 生态环境局完成备案。
我司于2022年8月19日正式进场,2022年8月29日至2022年12月10日进行了施工准备及临时设施建设工作。2022年11月29日环境监理单位下达开工令,我司于2022年12月30日~2023年3月6日完成了B区B4-1基坑污染土壤清挖及外运等修复工作。由于场地条件限制,地块内可利用土壤堆存区域有限。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地块内土壤临时堆存区域无法满足土壤周转及暂存需求,导致污染土壤开挖无法顺利进行。因此,为提高施工效率,推进地块开发利用进程,分阶段对本项目进行效果评估。本项目修复过程严格依据已备案的《修复方案》相关要求进行,至现阶段已完成地块内B区域所有污染土壤的清挖、修复工作。本报告对施工第二阶段工程修复情况进行施工总结。
B区B4-1区域共计清挖1438.28m3石油烃污染土壤 (略) 污染土壤集中治理与资源化利用处置中心,修复过程中共计清挖疑似污染土732.63m3,清洁土(不超一类筛选值土)3382m3,超一类不超二类筛选值土584m3。2023年2月12日效果评估单位广州润方 (略) 对B区B4-1基坑土壤及疑似污染土进行采样检测,基坑土壤样品满足修复目标值要求,基坑清挖完成,疑似污染土样品均低于地块的修复目标值。
第二阶段施工过程中,进行大气扬尘、噪声、废水污染防控,并对施工场区内大气环境、声环境、环境敏感点大气环境进行常规监测,结果显示施工过程未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满足修复方案要求;现场施工过程未发生因扬尘、噪声等造成的二次污染。对现场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有序管理,集中收集后统一处置,未产生二次污染,满足设计要求。
2023年3月25日, (略) 环境技术中心组织专家完成了本项目第二阶段验收上会评审。
广州浪奇化工厂地块 (略) 天河区黄埔大道东128号,东至车陂新涌口西路,南至车陂十一社,西至车陂南路油脂厂涌,北至黄埔大道东。地块原 (略) (略) ,2020年, (略) 更新改造需要, (略) 土地开发 (略) (略) 签订收储补偿协议。为配合后期土地出让,2021年2月,根据规划资料显示,广州浪奇化工厂地块被划分为“地块一”和“地块二”,其中地块一位于广州浪奇化工厂地块的中北部(以下简称“本地块”),占地面积12374.67 m2,中心经纬度为:东经113.38746°、北纬23.11624°,其余区域自编为“地块二”。地块一的南侧为广州天河区金融城东区AT*地块,占地面积10812.09 m2,北侧为广州天河区金融城东区AT*地块。2022年6月,广州天河区金融城东区AT*地块由 (略) 竞得,土地使用权人变更为 (略) 。
经风险评估,该地块土壤污染物苯和石油烃的风险超过可接受水平,需进行污染土壤的修复。污染土壤总修复方量为10699.09 m3,最大修复深度约7.5米,修复面积约4512.25 m2。其中单一石油烃(C10-C40)污染需修复土方量为3513.31 m3,单一苯污染需修复土方量为5480.92 m3,石油烃(C10-C40)和苯复合污染需修复土方量为1704.86 m3。地下水中石油烃(C10-C40)、苯风险可接受、砷无暴露途径,不需进行地下水修复或管控。
2022年8月, (略) 通过招投标程序委托广西博世科 (略) (以下简称“我司”)对本地块开展修复实施工作。我司基于前期地块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的结果,对现场的污染数据进行整理和分析,结合以往修复工程案例和经验开展污染土壤的修复治理可行性评估,编制《广州浪奇化工厂地块一土壤污染修复方案》,并于2022年11月26日通过专家论证,会后根据论证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于2022年11月29 (略) 生态环境局完成备案。
我司于2022年8月19日正式进场,2022年8月29日至2022年12月10日进行了施工准备及临时设施建设工作。2022年11月29日环境监理单位下达开工令,我司于2022年12月30日~2023年3月6日完成了B区B4-1基坑污染土壤清挖及外运等修复工作。由于场地条件限制,地块内可利用土壤堆存区域有限。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地块内土壤临时堆存区域无法满足土壤周转及暂存需求,导致污染土壤开挖无法顺利进行。因此,为提高施工效率,推进地块开发利用进程,分阶段对本项目进行效果评估。本项目修复过程严格依据已备案的《修复方案》相关要求进行,至现阶段已完成地块内B区域所有污染土壤的清挖、修复工作。本报告对施工第二阶段工程修复情况进行施工总结。
B区B4-1区域共计清挖1438.28m3石油烃污染土壤 (略) 污染土壤集中治理与资源化利用处置中心,修复过程中共计清挖疑似污染土732.63m3,清洁土(不超一类筛选值土)3382m3,超一类不超二类筛选值土584m3。2023年2月12日效果评估单位广州润方 (略) 对B区B4-1基坑土壤及疑似污染土进行采样检测,基坑土壤样品满足修复目标值要求,基坑清挖完成,疑似污染土样品均低于地块的修复目标值。
第二阶段施工过程中,进行大气扬尘、噪声、废水污染防控,并对施工场区内大气环境、声环境、环境敏感点大气环境进行常规监测,结果显示施工过程未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满足修复方案要求;现场施工过程未发生因扬尘、噪声等造成的二次污染。对现场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有序管理,集中收集后统一处置,未产生二次污染,满足设计要求。
2023年3月25日, (略) 环境技术中心组织专家完成了本项目第二阶段验收上会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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