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中心医院豫西公共卫生中心(万安山医院)新建工程项目(一期)(重新报批)拟审批公示
洛阳市中心医院豫西公共卫生中心(万安山医院)新建工程项目(一期)(重新报批)拟审批公示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1 | 豫西公共卫生中心( (略) )新建工程项目(一期)(重新报批) | 伊川县彭婆镇 | (略) (略) | 洛阳三佳环保科技有限公 司 | (略) 位于伊川县彭婆镇磨洼村以西、赵沟村以东区域。按照现代化三级综合 (略) 标准建设,主要建设包括感染性疾病楼、门诊医技综合楼、呼吸科病房楼、后勤楼、液氧站以及室外连廊、地下室、污水处理站、预检分诊等附属用房及铺助工程。占地面积约5.6405公顷,总建筑面积约*.24㎡,建成后床位规模500床。项目总投资*.5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78万元。 | 1.废气。按《报告书》要求,配套建设各项废气污染治理措施。 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有组织臭气通过引风装置排入“紫外线消毒+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污水处理站周边废气排放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3排放浓度值; 锅炉房产生的有组织天然气燃烧废气经“设备自带低氮燃烧器”处理后,经呼吸科病房楼烟道至楼顶排放,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表1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食堂废气经复合油烟净化设施处 (略) 地方标准《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标准要求; 医疗废气经机械通风引入紫外线消毒+(初效、中效、高效)过滤器装置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各楼楼顶排放。 检验废气经专用操作台通风橱收集后采用等离子净化装置进行处理,通过专用烟道引至门诊医技综合楼楼顶排放; 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经自带的消烟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管道引至绿化带中3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项目要采用“雨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对各种废水分类进行处理。 医疗区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检验废水经中和系统、预消毒池、化粪池处理后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医务人员生活废水、门诊及病房废水、洗衣废水经预消毒池、化粪池处理后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 非医疗区废水:后勤楼宿舍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 空调冷凝水:空调冷凝水通过管网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 本项目废水通 (略) 区自建规模为700m3/d的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采用“二级生化处理+消毒处理”工艺。 (略) 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1排放限值后,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伊川县第三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3.固废。 落实固体废物各类污染防治措施。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废药物及药品、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废紫外线灯管、废活性炭)在厂区内设置的危废暂存设施内贮存,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的要求进行管理,并交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餐厨垃圾收集 (略) 政处置。 4.噪声。 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要求。 对高噪声设备采用隔声、消声、减震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要求。 |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1 | 豫西公共卫生中心( (略) )新建工程项目(一期)(重新报批) | 伊川县彭婆镇 | (略) (略) | 洛阳三佳环保科技有限公 司 | (略) 位于伊川县彭婆镇磨洼村以西、赵沟村以东区域。按照现代化三级综合 (略) 标准建设,主要建设包括感染性疾病楼、门诊医技综合楼、呼吸科病房楼、后勤楼、液氧站以及室外连廊、地下室、污水处理站、预检分诊等附属用房及铺助工程。占地面积约5.6405公顷,总建筑面积约*.24㎡,建成后床位规模500床。项目总投资*.5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78万元。 | 1.废气。按《报告书》要求,配套建设各项废气污染治理措施。 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有组织臭气通过引风装置排入“紫外线消毒+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污水处理站周边废气排放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3排放浓度值; 锅炉房产生的有组织天然气燃烧废气经“设备自带低氮燃烧器”处理后,经呼吸科病房楼烟道至楼顶排放,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表1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食堂废气经复合油烟净化设施处 (略) 地方标准《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标准要求; 医疗废气经机械通风引入紫外线消毒+(初效、中效、高效)过滤器装置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各楼楼顶排放。 检验废气经专用操作台通风橱收集后采用等离子净化装置进行处理,通过专用烟道引至门诊医技综合楼楼顶排放; 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经自带的消烟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管道引至绿化带中3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项目要采用“雨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对各种废水分类进行处理。 医疗区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检验废水经中和系统、预消毒池、化粪池处理后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医务人员生活废水、门诊及病房废水、洗衣废水经预消毒池、化粪池处理后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 非医疗区废水:后勤楼宿舍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 空调冷凝水:空调冷凝水通过管网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 本项目废水通 (略) 区自建规模为700m3/d的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采用“二级生化处理+消毒处理”工艺。 (略) 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1排放限值后,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伊川县第三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3.固废。 落实固体废物各类污染防治措施。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废药物及药品、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废紫外线灯管、废活性炭)在厂区内设置的危废暂存设施内贮存,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的要求进行管理,并交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餐厨垃圾收集 (略) 政处置。 4.噪声。 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要求。 对高噪声设备采用隔声、消声、减震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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