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拟审批公示]关于山东美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高端美容肽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邹城市樱源农牧有限公司年出栏200万只肉鸭养殖项目、邹城市经开区中压热力有限公司邹城化工产业园中压热力项目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拟审批公示
[环评拟审批公示]关于山东美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高端美容肽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邹城市樱源农牧有限公司年出栏200万只肉鸭养殖项目、邹城市经开区中压热力有限公司邹城化工产业园中压热力项目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我局将山东 (略) 高端美容肽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略) (略) 年出栏200万只肉鸭养殖项目、 (略) 经 (略) 邹城化工产业园中压热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6日——2023年4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7-*
电子信箱:*@*ttp://**
通讯地址: (略) 太平东路26 (略) 为民服务中心二楼东区项目建设综合受理区(*)
序号 | 建设单位及项目名称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山东 (略) 高端美容肽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略) 环境保护科 (略) | 该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邹城工业园区高精新医药区孵化中心,租赁园区现有生产厂房、综合楼内质检室和*类仓库、*类仓库等,车间内设2条蓝铜胜肽生产线、1条类蛇毒三肽生产线、1条*基间苯二酚生产线、1条反式-4-叔*基环己醇生产线、1条*酰基二肽-1鲸蜡酯生产线、1条玻色因生产线、1条棕榈酰三肽-1(Pal-GHK)生产线,1条棕榈酰四肽-7(Pal-GQPR)生产线,1条*酰基六肽-8生产线。配套建设溶剂回收装置、环保设施等,其余供电、供水、供热系统等均依托园区设施。项目建成后生产蓝铜胜肽2000kg/a,类蛇毒三肽100kg/a,4-*基间苯二酚1000kg/a,反式-4-叔*基环己醇1000kg/a,*酰基二肽-1鲸蜡酯300kg/a,玻色因1000kg/a,棕榈酰三肽-130kg/a,棕榈酰四肽-721kg/a,*酰基六肽-850kg/a。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6万元。 |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各产品(不包括棕榈酰三肽-1、棕榈酰四肽-7、*酰基六肽-8小规模产品)生产过程中的工艺废气、减压蒸馏不凝气、精馏不凝气经盐水冷却预处理;投料废气、筛分及包装废气、配料废气(除盐酸外)经袋式除尘器预处理;上述预处理后的废气与小规模产品生产过程中的废气、盐酸配料废气一并经二级碱喷淋+活性炭吸附/脱附(解析)处理后通过30m高的排气筒P1排放;危废间废气经碱喷淋+活性炭吸附塔处理后经15m高P2排气筒外排。 项目有组织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参照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要求。 本项目产生的无组织废气主要为生产装置区的“跑、冒、滴、漏”废气、装卸区无组织废气等。企业运行时应加强生产设施、设备维护,定期检查,提高废气收集效率,物料在储存转运过程中加盖密封,生产厂区、贮存区及厂区周边进行绿化,尽量减少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等标准要求。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减少废水排放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是生产工艺废水、纯水制备废水、设备冲洗废水、反渗透膜清洗废水、精馏塔洗塔废水、地面冲洗废水、真空泵废水、喷淋塔废水、蒸汽冷凝水一并满足山东鲁抗 (略) 鲁抗循环经济产业园污水处理站进水水质要求后进入该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满足要求后排入邹城新城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关于提高邹城工业园区各水污染物排放单位污水排放标准的通知》及邹城新城污水处理厂水质接纳标准要求后,排入邹城新城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和《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1部分:南四湖东平湖流域》(DB37/3416.1-2018)后再进入幸福河,最终汇入南四湖。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隔音、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四)落实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除尘器收尘、废包装袋、废包装桶(未沾染有机溶剂或有毒物质的)为一般工业固废, (略) ;废活性炭、减压蒸馏废液、含有机溶剂的离心废液、精馏釜残、过滤滤渣、废过滤滤袋、滤芯、废反渗透膜、废树脂、沾染有机溶剂或有毒物质的废包装桶(袋)、质检室废液(含有机溶剂)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对环评未识别出的危险废物,一经确认须按危废管理规定管理。 固废需严格管理,及时清运。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应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79-2001)及修改单要求进行贮存、运输、处置。 (五)落实总量指标要求 本项目所需总量指标为:COD(管理指标)≤0.489t/a,NH3-N(管理指标)≤0.035t/a;颗粒物≤0.001t/a,VOCs≤0.068t/a。 (六)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应加强运行管理,合理布设生产装置,定期对生产装置、管道、罐区等进行检查;主要风险源处设置火灾等监测预警系统,各重点设备设置DCS系统控制,设置完善的报警联锁系统;按照相关规范对危险化学品的贮存、使用等进行严格管理采取分区防渗,设置三级防控体系,依托孵化中心现有的事故水池(1300m3),确保事故废水不外排;设置地下水监控井(部分依托园区跟踪监测井),加强对地下水质的监控;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与产业园风险预案实现联动。一旦发生事故,建设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最大限度减轻污染危害。 |
2 | (略) (略) 年出栏200万只肉鸭养殖项目 | 济宁 (略) | 该项目为改扩建项目, (略) 张庄镇大烟庄村东南560米(现有厂区内),依托现有37个鸭舍,配套建设沼气柜、发电机房、取暖炉、供气系统、部分环保设施等,其余均依托现有。主要改建内容为:①改变肉鸭种类,由北京4系鸭改为樱桃谷SM3型肉鸭;②改变肉鸭养殖方式,由发酵床生态养殖方式改为网上平养方式;③改变育苗室的供暖方式,由电加热设备改为燃气取暖炉供暖;⑤改变粪污处理区的废气处理方式,由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⑥改变鸭粪的处置方式,由直接外售改为在本场区内好氧发酵,再外售有机肥厂家。项目建成后,肉鸭存栏量28.86万只,年出栏量200万只。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0万元。 |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有组织排放废气 燃气取暖炉配备低氮燃烧,燃烧废气分别经15米高的排气筒(DA001、DA002、DA003、DA004、DA005、DA006、DA007)排放;鸭粪发酵处理车间恶臭气体通过负压收集,经生物喷淋除臭塔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08)排放;厌氧池产生沼气经干法脱硫装置净化处理后,作为食堂燃气;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高于食堂顶部1.5m的排气筒排放。项目有组织废气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表2、《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9)表1、《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和《饮食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要求。 2、无组织排放废气 本项目产生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为鸭舍恶臭、未被收集到的粪污处理区恶臭、厌氧池废气。鸭舍全部采用干清粪工艺清污,粪污日产日清,选用益生菌配方饲料和低氮饲料,定期投加或喷洒除臭剂,加强鸭舍通风管理工作等措施;鸭粪发酵处理车间密闭,定期喷洒除臭剂;规范设置废气收集系统,提高废气收集效率,降低无组织排放。项目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二级标准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69-2001)表7标准要求。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建设厂区排水系统,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减少废水排放量。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鸭舍冲洗废水经厌氧处理后,沼液还田;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至农田用作农肥,均不外排。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隔音、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落实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废包装物外售物资回收站;腐熟的粪肥、沼渣外售有机肥厂家,用于制作有机肥;病死鸭委托有资质 (略) 进行无害化处理;生物除臭塔更换的填料由厂家回收处置;废脱硫剂、医疗废物为危险废物,委托危废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对环评阶段未识别出的危险废物,一经确认须按危废管理规定管理。 固废需严格管理,及时清运。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应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79-2001)及修改单要求进行贮存、运输、处置。 (五)项目污染物排放需满足总量控制要求。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SO2 0.01657t/a,NOx 0.2064t/a,颗粒物0.00837t/a, (略) 生态 (略) 分局总量确认。 (六)落实风险防范措施。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确定项目风险评价等级为简单分析。项目风险主要为液化气、柴油、沼气等危险物质泄露引起的火灾、爆炸及病死鸭引起的传染病等。养殖场应加强管理,定期对厂区进行检查,电器装置应满足防火防爆要求;执行严格的鸭舍卫生消毒制度,病死鸭严格按照防疫规定进行处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设置三级防控体系,设置地下水监控井,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一旦发生事故,建设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最大限度减轻污染危害。 (七)落实环境管理及监测要求。按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固体废物堆存场,并设立标志牌。按规定建设在线自动监测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完善覆盖常规污染物、特征污染物的环境监测体系,落实环境监测计划并公开。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建设单位必须按期持证排污,依法开展自行监测和定期报告制度,并对企业的基本信息及监测数据等进行公开。 |
3 | (略) 经 (略) 邹城化工产业园中压热力项目 | (略) 环境保护科 (略) | 该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邹城化工产业园内,主要建设3×260t/h水煤浆循环流化床锅炉(两用一备),同时配套建设煤粉制备系统、制浆系统等辅助设施、“低氮燃烧技术+SNCR +SCR耦合脱硝+炉内喷钙脱硫+烟气循环流化床半干法脱硫+多级布袋复合除尘”烟气处理系统、除灰渣系统等环保设施。项目建成后额定供汽量520t/h(3.8MPa、450℃),为邹城化工产业园区近远期工业中压蒸汽集中热源。拟建锅炉不涉及发电;不设置化水车间,脱盐水依托本项目南侧山 (略) 50万吨/年*醇项目设置的脱盐水站;配套厂外供热管线单独环评,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项目总投资6004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100万元。 | 1、有组织排放废气 锅炉烟气经“低氮燃烧技术+SNCR +SCR 耦合脱硝+炉内喷钙脱硫+烟气循环流化床半干法脱硫+多级布袋复合除尘”处理后通过高150m、内径4.2m的排气筒(P1)排放。煤粉制备废气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高20m、内径0.6m的排气筒(P2)排放。项目有组织废气排放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664-2019)表2、《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火电厂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 2301-2017)规定的氨逃逸控制标准要求。 2、无组织排放废气 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煤仓、灰仓、渣仓、石灰石仓、消石灰仓顶废气,装卸、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等。煤仓、灰仓、渣仓、石灰石仓、消石灰仓顶废气经仓顶布袋除尘器过滤后排放;厂内输煤系统采用全密闭输煤栈桥,燃煤经加盖篷布汽车输送至厂内封闭式干煤棚,内设置喷淋装置防止煤尘污染;燃煤运输过程中采取运输车覆盖防尘布、及时清扫落煤、对运输道路进行洒水降尘、设置洗车台、尽量避免在大风天气运输等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项目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要求。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建设厂区排水系统,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减少废水排放量。锅炉排污水回用于输煤及车间冲洗,循环冷却排污水回用于洗车,输煤及车间冲洗水、洗车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略) 环境保护局关于提高邹城工业园区各水污染物排放单位污水排放标准的通知》及邹城新城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山东邹城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BOT特许经营协议)后排入邹城新城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处理规模:2万m3/d,处理工艺:水解酸化+Carrousel氧化沟+混凝沉淀+过滤+消毒),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和《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1部分:南四湖东平湖流域》(DB37/3416.1-2018)后再进入幸福河,最终汇入南四湖。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隔音、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四)落实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炉渣、飞灰外运综合利用,沉渣全部回用;废催化剂、废机油、废油桶为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布袋进行危废鉴别,按鉴定结果合法、合规处置,鉴定前按危废管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对环评阶段未识别出的危险废物,一经确认须按危废管理规定管理。 固废需严格管理,及时清运。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应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79-2001)及修改单要求进行贮存、运输、处置。 (五)项目污染物排放需满足总量控制要求。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18.6489t/a、SO2:147.9816t/a、NOx:196.0684t/a;排入邹城新城污水处理厂的CODcr:0.896t/a,NH3-N:0.064t/a,进入外环境的CODcr:0.128t/a、NH3-N:0.013t/a(占用污水处理厂指标), (略) 生态 (略) 分局总量确认。 (六)落实风险防范措施。项目应加强运行管理,定期对生产装置、管道、罐区等进行检查,设置自动控制系统控制和完善的报警联锁系统;按照相关规范对危险化学品的贮存、使用等进行严格管理;采取分区防渗,储罐区设置围堰,设置三级防控体系,建设事故水池(2×1008m3),确保事故废水不外排;设置地下水监控井,加强对地下水质的监控;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与产业园风险预案实现联动。项目采取环保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后,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照风险防范措施实行,该项目环境风险可以接受。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我局将山东 (略) 高端美容肽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略) (略) 年出栏200万只肉鸭养殖项目、 (略) 经 (略) 邹城化工产业园中压热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6日——2023年4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7-*
电子信箱:*@*ttp://**
通讯地址: (略) 太平东路26 (略) 为民服务中心二楼东区项目建设综合受理区(*)
序号 | 建设单位及项目名称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山东 (略) 高端美容肽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略) 环境保护科 (略) | 该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邹城工业园区高精新医药区孵化中心,租赁园区现有生产厂房、综合楼内质检室和*类仓库、*类仓库等,车间内设2条蓝铜胜肽生产线、1条类蛇毒三肽生产线、1条*基间苯二酚生产线、1条反式-4-叔*基环己醇生产线、1条*酰基二肽-1鲸蜡酯生产线、1条玻色因生产线、1条棕榈酰三肽-1(Pal-GHK)生产线,1条棕榈酰四肽-7(Pal-GQPR)生产线,1条*酰基六肽-8生产线。配套建设溶剂回收装置、环保设施等,其余供电、供水、供热系统等均依托园区设施。项目建成后生产蓝铜胜肽2000kg/a,类蛇毒三肽100kg/a,4-*基间苯二酚1000kg/a,反式-4-叔*基环己醇1000kg/a,*酰基二肽-1鲸蜡酯300kg/a,玻色因1000kg/a,棕榈酰三肽-130kg/a,棕榈酰四肽-721kg/a,*酰基六肽-850kg/a。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6万元。 |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各产品(不包括棕榈酰三肽-1、棕榈酰四肽-7、*酰基六肽-8小规模产品)生产过程中的工艺废气、减压蒸馏不凝气、精馏不凝气经盐水冷却预处理;投料废气、筛分及包装废气、配料废气(除盐酸外)经袋式除尘器预处理;上述预处理后的废气与小规模产品生产过程中的废气、盐酸配料废气一并经二级碱喷淋+活性炭吸附/脱附(解析)处理后通过30m高的排气筒P1排放;危废间废气经碱喷淋+活性炭吸附塔处理后经15m高P2排气筒外排。 项目有组织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参照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要求。 本项目产生的无组织废气主要为生产装置区的“跑、冒、滴、漏”废气、装卸区无组织废气等。企业运行时应加强生产设施、设备维护,定期检查,提高废气收集效率,物料在储存转运过程中加盖密封,生产厂区、贮存区及厂区周边进行绿化,尽量减少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等标准要求。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减少废水排放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是生产工艺废水、纯水制备废水、设备冲洗废水、反渗透膜清洗废水、精馏塔洗塔废水、地面冲洗废水、真空泵废水、喷淋塔废水、蒸汽冷凝水一并满足山东鲁抗 (略) 鲁抗循环经济产业园污水处理站进水水质要求后进入该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满足要求后排入邹城新城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关于提高邹城工业园区各水污染物排放单位污水排放标准的通知》及邹城新城污水处理厂水质接纳标准要求后,排入邹城新城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和《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1部分:南四湖东平湖流域》(DB37/3416.1-2018)后再进入幸福河,最终汇入南四湖。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隔音、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四)落实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除尘器收尘、废包装袋、废包装桶(未沾染有机溶剂或有毒物质的)为一般工业固废, (略) ;废活性炭、减压蒸馏废液、含有机溶剂的离心废液、精馏釜残、过滤滤渣、废过滤滤袋、滤芯、废反渗透膜、废树脂、沾染有机溶剂或有毒物质的废包装桶(袋)、质检室废液(含有机溶剂)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对环评未识别出的危险废物,一经确认须按危废管理规定管理。 固废需严格管理,及时清运。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应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79-2001)及修改单要求进行贮存、运输、处置。 (五)落实总量指标要求 本项目所需总量指标为:COD(管理指标)≤0.489t/a,NH3-N(管理指标)≤0.035t/a;颗粒物≤0.001t/a,VOCs≤0.068t/a。 (六)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应加强运行管理,合理布设生产装置,定期对生产装置、管道、罐区等进行检查;主要风险源处设置火灾等监测预警系统,各重点设备设置DCS系统控制,设置完善的报警联锁系统;按照相关规范对危险化学品的贮存、使用等进行严格管理采取分区防渗,设置三级防控体系,依托孵化中心现有的事故水池(1300m3),确保事故废水不外排;设置地下水监控井(部分依托园区跟踪监测井),加强对地下水质的监控;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与产业园风险预案实现联动。一旦发生事故,建设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最大限度减轻污染危害。 |
2 | (略) (略) 年出栏200万只肉鸭养殖项目 | 济宁 (略) | 该项目为改扩建项目, (略) 张庄镇大烟庄村东南560米(现有厂区内),依托现有37个鸭舍,配套建设沼气柜、发电机房、取暖炉、供气系统、部分环保设施等,其余均依托现有。主要改建内容为:①改变肉鸭种类,由北京4系鸭改为樱桃谷SM3型肉鸭;②改变肉鸭养殖方式,由发酵床生态养殖方式改为网上平养方式;③改变育苗室的供暖方式,由电加热设备改为燃气取暖炉供暖;⑤改变粪污处理区的废气处理方式,由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⑥改变鸭粪的处置方式,由直接外售改为在本场区内好氧发酵,再外售有机肥厂家。项目建成后,肉鸭存栏量28.86万只,年出栏量200万只。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0万元。 |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有组织排放废气 燃气取暖炉配备低氮燃烧,燃烧废气分别经15米高的排气筒(DA001、DA002、DA003、DA004、DA005、DA006、DA007)排放;鸭粪发酵处理车间恶臭气体通过负压收集,经生物喷淋除臭塔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08)排放;厌氧池产生沼气经干法脱硫装置净化处理后,作为食堂燃气;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高于食堂顶部1.5m的排气筒排放。项目有组织废气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表2、《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9)表1、《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和《饮食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要求。 2、无组织排放废气 本项目产生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为鸭舍恶臭、未被收集到的粪污处理区恶臭、厌氧池废气。鸭舍全部采用干清粪工艺清污,粪污日产日清,选用益生菌配方饲料和低氮饲料,定期投加或喷洒除臭剂,加强鸭舍通风管理工作等措施;鸭粪发酵处理车间密闭,定期喷洒除臭剂;规范设置废气收集系统,提高废气收集效率,降低无组织排放。项目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二级标准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69-2001)表7标准要求。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建设厂区排水系统,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减少废水排放量。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鸭舍冲洗废水经厌氧处理后,沼液还田;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至农田用作农肥,均不外排。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隔音、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落实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废包装物外售物资回收站;腐熟的粪肥、沼渣外售有机肥厂家,用于制作有机肥;病死鸭委托有资质 (略) 进行无害化处理;生物除臭塔更换的填料由厂家回收处置;废脱硫剂、医疗废物为危险废物,委托危废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对环评阶段未识别出的危险废物,一经确认须按危废管理规定管理。 固废需严格管理,及时清运。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应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79-2001)及修改单要求进行贮存、运输、处置。 (五)项目污染物排放需满足总量控制要求。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SO2 0.01657t/a,NOx 0.2064t/a,颗粒物0.00837t/a, (略) 生态 (略) 分局总量确认。 (六)落实风险防范措施。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确定项目风险评价等级为简单分析。项目风险主要为液化气、柴油、沼气等危险物质泄露引起的火灾、爆炸及病死鸭引起的传染病等。养殖场应加强管理,定期对厂区进行检查,电器装置应满足防火防爆要求;执行严格的鸭舍卫生消毒制度,病死鸭严格按照防疫规定进行处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设置三级防控体系,设置地下水监控井,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一旦发生事故,建设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最大限度减轻污染危害。 (七)落实环境管理及监测要求。按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固体废物堆存场,并设立标志牌。按规定建设在线自动监测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完善覆盖常规污染物、特征污染物的环境监测体系,落实环境监测计划并公开。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建设单位必须按期持证排污,依法开展自行监测和定期报告制度,并对企业的基本信息及监测数据等进行公开。 |
3 | (略) 经 (略) 邹城化工产业园中压热力项目 | (略) 环境保护科 (略) | 该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邹城化工产业园内,主要建设3×260t/h水煤浆循环流化床锅炉(两用一备),同时配套建设煤粉制备系统、制浆系统等辅助设施、“低氮燃烧技术+SNCR +SCR耦合脱硝+炉内喷钙脱硫+烟气循环流化床半干法脱硫+多级布袋复合除尘”烟气处理系统、除灰渣系统等环保设施。项目建成后额定供汽量520t/h(3.8MPa、450℃),为邹城化工产业园区近远期工业中压蒸汽集中热源。拟建锅炉不涉及发电;不设置化水车间,脱盐水依托本项目南侧山 (略) 50万吨/年*醇项目设置的脱盐水站;配套厂外供热管线单独环评,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项目总投资6004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100万元。 | 1、有组织排放废气 锅炉烟气经“低氮燃烧技术+SNCR +SCR 耦合脱硝+炉内喷钙脱硫+烟气循环流化床半干法脱硫+多级布袋复合除尘”处理后通过高150m、内径4.2m的排气筒(P1)排放。煤粉制备废气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高20m、内径0.6m的排气筒(P2)排放。项目有组织废气排放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664-2019)表2、《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火电厂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 2301-2017)规定的氨逃逸控制标准要求。 2、无组织排放废气 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煤仓、灰仓、渣仓、石灰石仓、消石灰仓顶废气,装卸、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等。煤仓、灰仓、渣仓、石灰石仓、消石灰仓顶废气经仓顶布袋除尘器过滤后排放;厂内输煤系统采用全密闭输煤栈桥,燃煤经加盖篷布汽车输送至厂内封闭式干煤棚,内设置喷淋装置防止煤尘污染;燃煤运输过程中采取运输车覆盖防尘布、及时清扫落煤、对运输道路进行洒水降尘、设置洗车台、尽量避免在大风天气运输等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项目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要求。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建设厂区排水系统,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减少废水排放量。锅炉排污水回用于输煤及车间冲洗,循环冷却排污水回用于洗车,输煤及车间冲洗水、洗车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略) 环境保护局关于提高邹城工业园区各水污染物排放单位污水排放标准的通知》及邹城新城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山东邹城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BOT特许经营协议)后排入邹城新城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处理规模:2万m3/d,处理工艺:水解酸化+Carrousel氧化沟+混凝沉淀+过滤+消毒),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和《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1部分:南四湖东平湖流域》(DB37/3416.1-2018)后再进入幸福河,最终汇入南四湖。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隔音、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四)落实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炉渣、飞灰外运综合利用,沉渣全部回用;废催化剂、废机油、废油桶为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布袋进行危废鉴别,按鉴定结果合法、合规处置,鉴定前按危废管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对环评阶段未识别出的危险废物,一经确认须按危废管理规定管理。 固废需严格管理,及时清运。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应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79-2001)及修改单要求进行贮存、运输、处置。 (五)项目污染物排放需满足总量控制要求。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18.6489t/a、SO2:147.9816t/a、NOx:196.0684t/a;排入邹城新城污水处理厂的CODcr:0.896t/a,NH3-N:0.064t/a,进入外环境的CODcr:0.128t/a、NH3-N:0.013t/a(占用污水处理厂指标), (略) 生态 (略) 分局总量确认。 (六)落实风险防范措施。项目应加强运行管理,定期对生产装置、管道、罐区等进行检查,设置自动控制系统控制和完善的报警联锁系统;按照相关规范对危险化学品的贮存、使用等进行严格管理;采取分区防渗,储罐区设置围堰,设置三级防控体系,建设事故水池(2×1008m3),确保事故废水不外排;设置地下水监控井,加强对地下水质的监控;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与产业园风险预案实现联动。项目采取环保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后,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照风险防范措施实行,该项目环境风险可以接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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