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江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生工生物长沙分析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的公示
湖南湘江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生工生物长沙分析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的公示
项目名称 | 生工生物长沙分析实验室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芙蓉区合平路456号信诚创智工业园A1栋501、502号房 |
建设单位 | 生工生物工程(长沙)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建设地 (略) 芙蓉区合平路456号信诚创智工业园A1栋501、502号房,本项目实验室不涉及生物安全等级,项目进行脱氧核糖核酸序列分析(DNA测序) ,年测序量约为1000万个碱基个数,主要为农业研究单位及农业科学家等提供检测服务。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 项目废水包括员工生活污水、实验器皿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纯水制备浓水。项目实验器皿清洗废水、纯水制备浓水属于间歇性废水,经中和沉淀池预 (略) 政污水管网,地面清洗废水、生活污水依托园区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长善垸污水处理厂。 (2)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实验过程中*醇、有机溶剂、油墨等挥发产生的有机废气。项目油墨使用量较小,产生的有机废气量极小,加强厂房通风无组织排放。 DNA合成工段、纯化工段分别设置通风柜,测序工段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各工段产生的废气均由相应的排气支管收集,经设置于厂房楼顶的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一根3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排气筒出口的VOCs 排放浓度、排放速率能够满足《 (略)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1其他行业排放要求。 (3)噪声 项目运营后产生的噪声主要为实验用离心机、电热恒温鼓风干燥箱、风机等设备运行噪声,其源强65~75dB(A)。设备经减振隔声后,可保证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营运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包装材料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试剂瓶、一次性实验用品、实验废液、废培养基、污水处理污泥、废活性炭、废油墨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采取上述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公众参与情况 |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 的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0731-* 通讯地址: (略) 麓谷大道668号湖南湘江新区管委会三办政务服务大厅二楼210 邮编:* |
项目名称 | 生工生物长沙分析实验室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芙蓉区合平路456号信诚创智工业园A1栋501、502号房 |
建设单位 | 生工生物工程(长沙)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建设地 (略) 芙蓉区合平路456号信诚创智工业园A1栋501、502号房,本项目实验室不涉及生物安全等级,项目进行脱氧核糖核酸序列分析(DNA测序) ,年测序量约为1000万个碱基个数,主要为农业研究单位及农业科学家等提供检测服务。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 项目废水包括员工生活污水、实验器皿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纯水制备浓水。项目实验器皿清洗废水、纯水制备浓水属于间歇性废水,经中和沉淀池预 (略) 政污水管网,地面清洗废水、生活污水依托园区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长善垸污水处理厂。 (2)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实验过程中*醇、有机溶剂、油墨等挥发产生的有机废气。项目油墨使用量较小,产生的有机废气量极小,加强厂房通风无组织排放。 DNA合成工段、纯化工段分别设置通风柜,测序工段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各工段产生的废气均由相应的排气支管收集,经设置于厂房楼顶的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一根3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排气筒出口的VOCs 排放浓度、排放速率能够满足《 (略)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1其他行业排放要求。 (3)噪声 项目运营后产生的噪声主要为实验用离心机、电热恒温鼓风干燥箱、风机等设备运行噪声,其源强65~75dB(A)。设备经减振隔声后,可保证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营运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包装材料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试剂瓶、一次性实验用品、实验废液、废培养基、污水处理污泥、废活性炭、废油墨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采取上述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公众参与情况 |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 的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0731-* 通讯地址: (略) 麓谷大道668号湖南湘江新区管委会三办政务服务大厅二楼210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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