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龙翔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兽用原料药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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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龙翔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兽用原料药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湖北龙翔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兽用原料药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 (略) 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以及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湖北龙翔 (略) 新兽用原料药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湖北龙翔 (略) 新兽用原料药建设项目(一期)

建设性质:搬迁、改扩建

建设单位:湖北龙翔 (略)

建设地点: (略) 田镇马口工业园

公示时间:2023年3月23日——2023年4月20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吴总

联系电话:*

验收监测结论:

1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1.1废气处置措施落实情况

项目废气主要为1、2、3、4、7、8车间、多功能车间(回收装置、加氢装置)工艺有机废气、干燥、包装粉尘,罐区呼吸废气、*类库挥发废气,废气治理情况如下:

①1-2-7-8号制药车间及储罐区废气(二氯*烷和光废气单独处理)通过两级冷凝(第一级是-8-10℃冷凝后进入第二级-15℃冷凝液化回收)处理+碱液洗涤塔+水洗塔+除湿除雾装置+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组合处理系统(TA001),通过总工艺有机废气排放口(DA001)排放。

②1号、3号、8号车间及罐区约3000m3/h含二氯*烷废气单独处理,二氯*烷废气出口经工厂冷凝系统冷凝液化后进入活性炭系统单独处理,经处理后的废气进入终端烟囱(DA001)排放。

③4号车间光气单独收集处理,采用两级降膜吸收+碱洗+水洗+高能SN7501催化剂工艺,处理后的废气经管道并入主管道再次进行焚毁处理,通过终端烟囱(DA001)排放。

④废水处理站恶臭:采用“碱洗+生物过滤”工艺,通过废水处理站废气排放口(DA002)排放。

⑤3号车间工艺有机废气:采用水洗塔+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3号车间工艺废气排放口(DA003)排放。

⑥回收车间工艺有机废气:采用水洗塔+除雾器+活性炭箱处理后通过回收车间工艺有机废气排放口(DA004)排放。

⑦*类库挥发废气:采用水洗+碱洗+除雾+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后通过*类库废气排放口(DA005)排放。

⑧工艺含尘废气:各生产车间干燥包装工序粉尘分别配置除尘器处理,通过已有排气筒排放。

1.2废水处置措施落实情况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工艺废水、设备冲洗水、循环冷却水排水、蒸馏设备冷凝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制水排水、化验室废水、真空泵排水、废气处理设施废水,废水处理采用“调节+混凝沉淀+蒸发+铁碳微电解+芬顿氧化+水解酸化+IC厌氧+A2/O+芬顿后处理”的组合处理工艺,处理能力为800m3/d。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通过厂区污水总排口进入田镇污水处理厂。

1.3噪声处置措施落实情况

生产设备安装在厂房内,采用墙体隔音,生产高噪声设备主要采用消声器、减震垫等降噪措施。

1.4固废处置措施落实情况

(1)危险废物: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过滤滤渣、蒸馏残渣、干燥废渣、溶解滤渣、脱色废渣(HW02 275-004-02),废吸附剂、废活性炭(HW02 275-005-02),蒸馏母液、母液(HW02 275-006-02),废催化剂(HW50 275-009-50),废有机溶剂、废溶剂(HW06 900-401-06),废气处理废活性炭(HW06 900-405-06),检修废油(HW08 900-217-08),化验室废液(HW49 900-047-49),废化学品包装物(HW49 900-041-49),污水处理污泥等危险废物委托光大绿色环保固废处置(黄石)有限公司处置。

(2)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1.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1)危险化学品储罐区设置了围堰,围堰高1.2m;

(2)建设了消防设施、储备了应急救援物资;

(3)已建设1座初期雨水池(容积1200m3)、1座事故应急池(容积1300m3),位于污水处理站南侧;

(4)已设置危险气体报警装置及事故报警系统;

(5)已建1个地下水监测井,位于厂区西南角。

2环保设施调试运行效果2.1环保设施处理效率监测结果

项目废水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去除率为99.1%,氨氮去除率为98.8%,悬浮物去除率为73.3%,总磷去除率为88.9%,满足设计指标要求。

项目废气处理设施处理效率满足达标排放要求。

2.2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

2.2.1废气监测结果

1)有组织废气排放

①总工艺有机废气排放口(DA001)监测结果表明:

2023年2月24日~25日总工艺有机废气排放口(DA001)排放监测结果表明,非*烷总烃监测浓度平均值为1.14mg/m3、平均排放速率为0.075kg/h,氯化氢监测浓度平均值为0.59mg/m3、平均排放速率为0.019kg/h,颗粒物监测浓度平均值为5.27mg/m3、平均排放速率为0.175kg/h,*苯监测浓度平均值为0.0145mg/m3、平均排放速率为4.8×10-4kg/h,二*苯监测浓度平均值为0.0225mg/m3、平均排放速率为7.5×10-4kg/h,*醛监测浓度平均值为0.22mg/m3、平均排放速率为7.3×10-3kg/h,氨监测浓度平均值为0.58mg/m3、平均排放速率为1.9×10-2kg/h,硫酸雾监测浓度未检出、平均排放速率为3.35×10-3kg/h,硫化氢监测浓度平均值为0.021mg/m3、平均排放速率为5.4×10-4kg/h,氮氧化物监测浓度平均值为6mg/m3、平均排放速率为0.20kg/h,二氯*烷监测浓度未检出、平均排放速率为5.0×10-3kg/h,光气监测浓度未检出,*醇监测浓度未检出。

总工艺有机废气排放口(DA001)污染物:NMHC、氯化氢、颗粒物、二*苯、*醛、氨、光气排放浓度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硫酸雾、*苯、*醇、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硫化氢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二氯*烷排放速率满足标准限值要求。

②废水处理站废气排放口(DA002)监测结果表明:

2023年2月24日~25日、2023年3月1日~2日废水处理站废气排放口(DA002)监测结果表明,非*烷总烃监测浓度平均值为1.06mg/m3、平均排放速率为3.1×10-2kg/h,氨监测浓度平均值为0.96mg/m3、平均排放速率为2.15×10-2kg/h,硫化氢监测浓度平均值为0.020mg/m3、平均排放速率为4.5×10-4kg/h,臭气浓度监测浓度平均值为142。

废水处理站废气排放口(DA002)非*烷总烃、氨、硫化氢监测排放浓度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臭气浓度监测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

③3号车间工艺废气排放口(DA003)监测结果表明:

2023年2月24日~25日3号车间工艺废气排放口(DA003)监测结果表明,非*烷总烃监测浓度平均值为1.15mg/m3、平均排放速率为4.8×10-3kg/h,氨监测浓度平均值为0.54mg/m3、平均排放速率为2.2×10-3kg/h,颗粒物监测浓度平均值为2.4mg/m3、平均排放速率为1.0×10-2kg/h,*醇监测浓度未检出。

车间工艺废气排放口(DA003)非*烷总烃、氨、颗粒物监测排放浓度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醇监测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二级标准。

④回收车间工艺有机废气排放口(DA004)监测结果表明:

2023年2月24日~25日回收车间工艺有机废气排放口(DA004)监测结果表明,非*烷总烃监测浓度平均值为1.08mg/m3、平均排放速率为4.85×10-3kg/h,*苯监测浓度平均值为0.0206mg/m3、平均排放速率为1.9×10-5kg/h,二氯*烷监测浓度未检出、平均排放速率为1.35×10-4kg/h。

回收车间工艺有机废气排放口(DA004)非*烷总烃监测排放浓度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苯监测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二级标准,二氯*烷监测排放浓度满足《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中6.2推荐公式Q=CmRKe计算限值要求。

⑤*类库废气排放口(DA005)监测结果表明:

2023年2月24日~25日*类库废气排放口(DA005)监测结果表明,非*烷总烃监测浓度平均值为1.04mg/m3、平均排放速率为2.1kg/h,氨监测浓度平均值为0.64mg/m3、平均排放速率为2.68×10-2kg/h,氯化氢监测浓度平均值为0.54mg/m3、平均排放速率为0.010kg/h,*苯监测浓度平均值为0.0170mg/m3、平均排放速率为3.2×10-4kg/h,二*苯监测浓度平均值为0.0234mg/m3、平均排放速率为4.3×10-4kg/h,氮氧化物监测浓度平均值为4.7mg/m3、平均排放速率为3.06×10-2kg/h,硫酸雾监测浓度未检出、平均排放速率为1.9×10-3kg/h,。

*类库废气排放口(DA005)NMHC、氨、氯化氢、*苯、二*苯排放浓度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硫酸雾、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2)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结果

2023年2月24日~25日、2023年3月5日~6日废气无组织监测结果表明,G1厂界上风向参照点监测浓度最大值为硫化氢未检出、氨0.06mg/m3、*醛0.017mg/m3、氯化氢0.028mg/m3、硫酸雾未检出、氮氧化物未检出、*苯未检出、二*苯未检出、非*烷总烃0.69mg/m3、光气未检出、*醇未检出、臭气浓度<10;G2厂界下风向监控点监测浓度最大值为硫化氢0.002mg/m3、氨0.14mg/m3、*醛0.032mg/m3、氯化氢0.067mg/m3、硫酸雾未检出、氮氧化物0.012mg/m3、*苯未检出、二*苯未检出、非*烷总烃0.78mg/m3、光气未检出、*醇未检出、臭气浓度<10;G3厂界下风向监控点监测浓度最大值为硫化氢0.002mg/m3、氨0.08mg/m3、*醛0.04mg/m3、氯化氢0.077mg/m3、硫酸雾未检出、氮氧化物0.014mg/m3、*苯未检出、二*苯未检出、非*烷总烃0.82mg/m3、光气未检出、*醇未检出、臭气浓度<10;G4厂界下风向监控点监测浓度最大值为硫化氢0.002mg/m3、氨0.1mg/m3、*醛0.046mg/m3、氯化氢0.048mg/m3、硫酸雾未检出、氮氧化物0.012mg/m3、*苯未检出、二*苯未检出、非*烷总烃0.79mg/m3、光气未检出、*醇未检出、臭气浓度<10;G5厂区内监控点非*烷总烃监测浓度最大值为1.85mg/m3

废气无组织监测污染物*醛、氯化氢、光气、非*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硫酸雾、氮氧化物、*苯、二*苯、非*烷总烃、*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硫化氢、氨、臭气浓度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

2.2.2废水监测结论

2023年2月24日~25日、2023年3月21日~22日废水总排口监测结果表明,DW001废水总排放口监测项目平均值分别为:PH 7.5、化学需氧量274mg/L、五日生化需氧量88.8mg/L、氨氮1.88mg/L、总氮6.00mg/L、总磷1.81mg/L、石油类未检出、阴离子表面活性剂0.113mg/L、悬浮物310mg/L、色度40mg/L、总有机碳19.2mg/L、总氰化物0.010mg/L、挥发酚0.091mg/L、苯胺类0.60mg/L、氟化物15.5mg/L、急性毒性0.02mg/L、硫化物0.03mg/L、硝基苯类未检出、二氯*烷未检出。

废水总排口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色度、悬浮 (略) (略) 田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进水水质),总有机碳、急性毒性(HgCl2毒性当量)、总氰化物、挥发酚、硫化物、硝基苯类、苯胺类、二氯*烷满足《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4-2008),氟化物、石油类、LAS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2.2.3噪声监测结论

2023年3月24日~25日噪声监测结果表明,项目东、南、西、北厂界监测点位昼间噪声最大值分别为59dB(A)、59dB(A)、56dB(A)、57dB(A),夜间噪声最大值分别为48dB(A)、48dB(A)、48dB(A)、47dB(A),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2.2.4污染物排放总量

验收期间,项目废气主要污染物——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废水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3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地下水监测结论:项目地下水监测指标pH、铜、锌、六价铬、氰化物、挥发酚、氨氮、氟化物、氯化物、亚硝酸盐、硝酸盐、硫酸盐、汞、镉、砷、铅、镍水质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I类标准限值要求。

4验收监测结论

湖北龙翔 (略) 新兽用原料药建设项目(一期)产生的废气、噪声、固体废物均采取了相应的防治措施。各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了相应的国家排放标准,环保机构管理制度健全。该项目符合环保竣工验收条件。


湖北龙翔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兽用原料药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 (略) 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以及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湖北龙翔 (略) 新兽用原料药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湖北龙翔 (略) 新兽用原料药建设项目(一期)

建设性质:搬迁、改扩建

建设单位:湖北龙翔 (略)

建设地点: (略) 田镇马口工业园

公示时间:2023年3月23日——2023年4月20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吴总

联系电话:*

验收监测结论:

1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1.1废气处置措施落实情况

项目废气主要为1、2、3、4、7、8车间、多功能车间(回收装置、加氢装置)工艺有机废气、干燥、包装粉尘,罐区呼吸废气、*类库挥发废气,废气治理情况如下:

①1-2-7-8号制药车间及储罐区废气(二氯*烷和光废气单独处理)通过两级冷凝(第一级是-8-10℃冷凝后进入第二级-15℃冷凝液化回收)处理+碱液洗涤塔+水洗塔+除湿除雾装置+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组合处理系统(TA001),通过总工艺有机废气排放口(DA001)排放。

②1号、3号、8号车间及罐区约3000m3/h含二氯*烷废气单独处理,二氯*烷废气出口经工厂冷凝系统冷凝液化后进入活性炭系统单独处理,经处理后的废气进入终端烟囱(DA001)排放。

③4号车间光气单独收集处理,采用两级降膜吸收+碱洗+水洗+高能SN7501催化剂工艺,处理后的废气经管道并入主管道再次进行焚毁处理,通过终端烟囱(DA001)排放。

④废水处理站恶臭:采用“碱洗+生物过滤”工艺,通过废水处理站废气排放口(DA002)排放。

⑤3号车间工艺有机废气:采用水洗塔+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3号车间工艺废气排放口(DA003)排放。

⑥回收车间工艺有机废气:采用水洗塔+除雾器+活性炭箱处理后通过回收车间工艺有机废气排放口(DA004)排放。

⑦*类库挥发废气:采用水洗+碱洗+除雾+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后通过*类库废气排放口(DA005)排放。

⑧工艺含尘废气:各生产车间干燥包装工序粉尘分别配置除尘器处理,通过已有排气筒排放。

1.2废水处置措施落实情况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工艺废水、设备冲洗水、循环冷却水排水、蒸馏设备冷凝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制水排水、化验室废水、真空泵排水、废气处理设施废水,废水处理采用“调节+混凝沉淀+蒸发+铁碳微电解+芬顿氧化+水解酸化+IC厌氧+A2/O+芬顿后处理”的组合处理工艺,处理能力为800m3/d。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通过厂区污水总排口进入田镇污水处理厂。

1.3噪声处置措施落实情况

生产设备安装在厂房内,采用墙体隔音,生产高噪声设备主要采用消声器、减震垫等降噪措施。

1.4固废处置措施落实情况

(1)危险废物: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过滤滤渣、蒸馏残渣、干燥废渣、溶解滤渣、脱色废渣(HW02 275-004-02),废吸附剂、废活性炭(HW02 275-005-02),蒸馏母液、母液(HW02 275-006-02),废催化剂(HW50 275-009-50),废有机溶剂、废溶剂(HW06 900-401-06),废气处理废活性炭(HW06 900-405-06),检修废油(HW08 900-217-08),化验室废液(HW49 900-047-49),废化学品包装物(HW49 900-041-49),污水处理污泥等危险废物委托光大绿色环保固废处置(黄石)有限公司处置。

(2)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1.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1)危险化学品储罐区设置了围堰,围堰高1.2m;

(2)建设了消防设施、储备了应急救援物资;

(3)已建设1座初期雨水池(容积1200m3)、1座事故应急池(容积1300m3),位于污水处理站南侧;

(4)已设置危险气体报警装置及事故报警系统;

(5)已建1个地下水监测井,位于厂区西南角。

2环保设施调试运行效果2.1环保设施处理效率监测结果

项目废水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去除率为99.1%,氨氮去除率为98.8%,悬浮物去除率为73.3%,总磷去除率为88.9%,满足设计指标要求。

项目废气处理设施处理效率满足达标排放要求。

2.2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

2.2.1废气监测结果

1)有组织废气排放

①总工艺有机废气排放口(DA001)监测结果表明:

2023年2月24日~25日总工艺有机废气排放口(DA001)排放监测结果表明,非*烷总烃监测浓度平均值为1.14mg/m3、平均排放速率为0.075kg/h,氯化氢监测浓度平均值为0.59mg/m3、平均排放速率为0.019kg/h,颗粒物监测浓度平均值为5.27mg/m3、平均排放速率为0.175kg/h,*苯监测浓度平均值为0.0145mg/m3、平均排放速率为4.8×10-4kg/h,二*苯监测浓度平均值为0.0225mg/m3、平均排放速率为7.5×10-4kg/h,*醛监测浓度平均值为0.22mg/m3、平均排放速率为7.3×10-3kg/h,氨监测浓度平均值为0.58mg/m3、平均排放速率为1.9×10-2kg/h,硫酸雾监测浓度未检出、平均排放速率为3.35×10-3kg/h,硫化氢监测浓度平均值为0.021mg/m3、平均排放速率为5.4×10-4kg/h,氮氧化物监测浓度平均值为6mg/m3、平均排放速率为0.20kg/h,二氯*烷监测浓度未检出、平均排放速率为5.0×10-3kg/h,光气监测浓度未检出,*醇监测浓度未检出。

总工艺有机废气排放口(DA001)污染物:NMHC、氯化氢、颗粒物、二*苯、*醛、氨、光气排放浓度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硫酸雾、*苯、*醇、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硫化氢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二氯*烷排放速率满足标准限值要求。

②废水处理站废气排放口(DA002)监测结果表明:

2023年2月24日~25日、2023年3月1日~2日废水处理站废气排放口(DA002)监测结果表明,非*烷总烃监测浓度平均值为1.06mg/m3、平均排放速率为3.1×10-2kg/h,氨监测浓度平均值为0.96mg/m3、平均排放速率为2.15×10-2kg/h,硫化氢监测浓度平均值为0.020mg/m3、平均排放速率为4.5×10-4kg/h,臭气浓度监测浓度平均值为142。

废水处理站废气排放口(DA002)非*烷总烃、氨、硫化氢监测排放浓度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臭气浓度监测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

③3号车间工艺废气排放口(DA003)监测结果表明:

2023年2月24日~25日3号车间工艺废气排放口(DA003)监测结果表明,非*烷总烃监测浓度平均值为1.15mg/m3、平均排放速率为4.8×10-3kg/h,氨监测浓度平均值为0.54mg/m3、平均排放速率为2.2×10-3kg/h,颗粒物监测浓度平均值为2.4mg/m3、平均排放速率为1.0×10-2kg/h,*醇监测浓度未检出。

车间工艺废气排放口(DA003)非*烷总烃、氨、颗粒物监测排放浓度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醇监测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二级标准。

④回收车间工艺有机废气排放口(DA004)监测结果表明:

2023年2月24日~25日回收车间工艺有机废气排放口(DA004)监测结果表明,非*烷总烃监测浓度平均值为1.08mg/m3、平均排放速率为4.85×10-3kg/h,*苯监测浓度平均值为0.0206mg/m3、平均排放速率为1.9×10-5kg/h,二氯*烷监测浓度未检出、平均排放速率为1.35×10-4kg/h。

回收车间工艺有机废气排放口(DA004)非*烷总烃监测排放浓度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苯监测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二级标准,二氯*烷监测排放浓度满足《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中6.2推荐公式Q=CmRKe计算限值要求。

⑤*类库废气排放口(DA005)监测结果表明:

2023年2月24日~25日*类库废气排放口(DA005)监测结果表明,非*烷总烃监测浓度平均值为1.04mg/m3、平均排放速率为2.1kg/h,氨监测浓度平均值为0.64mg/m3、平均排放速率为2.68×10-2kg/h,氯化氢监测浓度平均值为0.54mg/m3、平均排放速率为0.010kg/h,*苯监测浓度平均值为0.0170mg/m3、平均排放速率为3.2×10-4kg/h,二*苯监测浓度平均值为0.0234mg/m3、平均排放速率为4.3×10-4kg/h,氮氧化物监测浓度平均值为4.7mg/m3、平均排放速率为3.06×10-2kg/h,硫酸雾监测浓度未检出、平均排放速率为1.9×10-3kg/h,。

*类库废气排放口(DA005)NMHC、氨、氯化氢、*苯、二*苯排放浓度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硫酸雾、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2)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结果

2023年2月24日~25日、2023年3月5日~6日废气无组织监测结果表明,G1厂界上风向参照点监测浓度最大值为硫化氢未检出、氨0.06mg/m3、*醛0.017mg/m3、氯化氢0.028mg/m3、硫酸雾未检出、氮氧化物未检出、*苯未检出、二*苯未检出、非*烷总烃0.69mg/m3、光气未检出、*醇未检出、臭气浓度<10;G2厂界下风向监控点监测浓度最大值为硫化氢0.002mg/m3、氨0.14mg/m3、*醛0.032mg/m3、氯化氢0.067mg/m3、硫酸雾未检出、氮氧化物0.012mg/m3、*苯未检出、二*苯未检出、非*烷总烃0.78mg/m3、光气未检出、*醇未检出、臭气浓度<10;G3厂界下风向监控点监测浓度最大值为硫化氢0.002mg/m3、氨0.08mg/m3、*醛0.04mg/m3、氯化氢0.077mg/m3、硫酸雾未检出、氮氧化物0.014mg/m3、*苯未检出、二*苯未检出、非*烷总烃0.82mg/m3、光气未检出、*醇未检出、臭气浓度<10;G4厂界下风向监控点监测浓度最大值为硫化氢0.002mg/m3、氨0.1mg/m3、*醛0.046mg/m3、氯化氢0.048mg/m3、硫酸雾未检出、氮氧化物0.012mg/m3、*苯未检出、二*苯未检出、非*烷总烃0.79mg/m3、光气未检出、*醇未检出、臭气浓度<10;G5厂区内监控点非*烷总烃监测浓度最大值为1.85mg/m3

废气无组织监测污染物*醛、氯化氢、光气、非*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硫酸雾、氮氧化物、*苯、二*苯、非*烷总烃、*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硫化氢、氨、臭气浓度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

2.2.2废水监测结论

2023年2月24日~25日、2023年3月21日~22日废水总排口监测结果表明,DW001废水总排放口监测项目平均值分别为:PH 7.5、化学需氧量274mg/L、五日生化需氧量88.8mg/L、氨氮1.88mg/L、总氮6.00mg/L、总磷1.81mg/L、石油类未检出、阴离子表面活性剂0.113mg/L、悬浮物310mg/L、色度40mg/L、总有机碳19.2mg/L、总氰化物0.010mg/L、挥发酚0.091mg/L、苯胺类0.60mg/L、氟化物15.5mg/L、急性毒性0.02mg/L、硫化物0.03mg/L、硝基苯类未检出、二氯*烷未检出。

废水总排口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色度、悬浮 (略) (略) 田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进水水质),总有机碳、急性毒性(HgCl2毒性当量)、总氰化物、挥发酚、硫化物、硝基苯类、苯胺类、二氯*烷满足《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4-2008),氟化物、石油类、LAS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2.2.3噪声监测结论

2023年3月24日~25日噪声监测结果表明,项目东、南、西、北厂界监测点位昼间噪声最大值分别为59dB(A)、59dB(A)、56dB(A)、57dB(A),夜间噪声最大值分别为48dB(A)、48dB(A)、48dB(A)、47dB(A),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2.2.4污染物排放总量

验收期间,项目废气主要污染物——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废水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3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地下水监测结论:项目地下水监测指标pH、铜、锌、六价铬、氰化物、挥发酚、氨氮、氟化物、氯化物、亚硝酸盐、硝酸盐、硫酸盐、汞、镉、砷、铅、镍水质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I类标准限值要求。

4验收监测结论

湖北龙翔 (略) 新兽用原料药建设项目(一期)产生的废气、噪声、固体废物均采取了相应的防治措施。各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了相应的国家排放标准,环保机构管理制度健全。该项目符合环保竣工验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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