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6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2)-年产3600吨新能源材料项目
2023年4月6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2)-年产3600吨新能源材料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 备注 |
1 | 年产3600吨新能源材料项目 | (略) 上杭县蛟洋工业区 | 福建 (略) | (略) (略) | 项 (略) 上杭县蛟洋工业区,建设性质为改扩建。拟对现有闲置的2#生产车间进行改扩建,新增五条电解液添加剂生产线,分别为:一条年产1000吨的二氟草酸硼酸锂生产线,一条年产1000吨的二氟磷酸锂生产线,一条年产200吨的四氟硼酸锂生产线,一条年产1200吨的液态二氟双草酸磷酸锂和一条年产200吨的双草酸硼酸锂生产线。并对现有五金仓库进行改扩建,配套建设中央控制室、化验楼、2#*类仓库、2#*类仓库、2#原料仓库和环保工程等内容。项目建成投产后可实现年产二氟草酸硼酸锂1000吨、二氟磷酸锂1000吨、四氟硼酸锂200吨、液态二氟双草酸磷酸锂1200吨、双草酸硼酸锂200吨,副产氟化钠2655.2768吨、30%盐酸2343.893吨、碳酸二*酯370吨、六*基二硅氧烷969吨。 | (一)进一步梳理现有工程存在的环境问题,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控措施。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HCl尾气水洗废水形成30%的盐酸,作为副产品外售应确保符合产品质量标准要求;HCl尾气碱洗废水经碱液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于碱洗用水,不外排;循环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回用于水洗用水和循环冷却补充用水,不外排;化验室废水、初期雨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上杭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控措施。应建立密闭生产和储运体系,落实生产线自动化控制措施,有效控制废气无组织排放。含非*烷总烃、二氯*烷和*腈的废气采用树脂吸附+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含HCl废气采用2级降膜水吸收+1级碱洗塔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树脂脱附过程产生的不凝气并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产品减压干燥过程产生废气采用设备自带的2级微孔过滤+布袋收集处理。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控措施。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综合降噪措施。 (五)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控措施。含锂滤渣回用于生产;精(蒸)馏残渣、实验室废液、废试剂瓶、废活性炭、废分子筛、废滤芯、废溶剂、废机油、废包装材料、废树脂等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与生活垃圾一起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六)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控措施。按照“源头防控、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并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合理设置土壤和地下水监测井,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监测计划,防止土壤和地下水污染。 (七)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完善“车间、厂区、园区”三级防控体系,事故废水应可全部进入厂区现有1800m3事故应急池。储备足够的应急物资和设备,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及时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上杭生态环境局备案。 | 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
一、公示时间:2023年4月7日-2023年4月13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7-*、*(传真)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商务营运中心L幢供销大厦13楼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 备注 |
1 | 年产3600吨新能源材料项目 | (略) 上杭县蛟洋工业区 | 福建 (略) | (略) (略) | 项 (略) 上杭县蛟洋工业区,建设性质为改扩建。拟对现有闲置的2#生产车间进行改扩建,新增五条电解液添加剂生产线,分别为:一条年产1000吨的二氟草酸硼酸锂生产线,一条年产1000吨的二氟磷酸锂生产线,一条年产200吨的四氟硼酸锂生产线,一条年产1200吨的液态二氟双草酸磷酸锂和一条年产200吨的双草酸硼酸锂生产线。并对现有五金仓库进行改扩建,配套建设中央控制室、化验楼、2#*类仓库、2#*类仓库、2#原料仓库和环保工程等内容。项目建成投产后可实现年产二氟草酸硼酸锂1000吨、二氟磷酸锂1000吨、四氟硼酸锂200吨、液态二氟双草酸磷酸锂1200吨、双草酸硼酸锂200吨,副产氟化钠2655.2768吨、30%盐酸2343.893吨、碳酸二*酯370吨、六*基二硅氧烷969吨。 | (一)进一步梳理现有工程存在的环境问题,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控措施。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HCl尾气水洗废水形成30%的盐酸,作为副产品外售应确保符合产品质量标准要求;HCl尾气碱洗废水经碱液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于碱洗用水,不外排;循环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回用于水洗用水和循环冷却补充用水,不外排;化验室废水、初期雨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上杭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控措施。应建立密闭生产和储运体系,落实生产线自动化控制措施,有效控制废气无组织排放。含非*烷总烃、二氯*烷和*腈的废气采用树脂吸附+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含HCl废气采用2级降膜水吸收+1级碱洗塔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树脂脱附过程产生的不凝气并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产品减压干燥过程产生废气采用设备自带的2级微孔过滤+布袋收集处理。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控措施。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综合降噪措施。 (五)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控措施。含锂滤渣回用于生产;精(蒸)馏残渣、实验室废液、废试剂瓶、废活性炭、废分子筛、废滤芯、废溶剂、废机油、废包装材料、废树脂等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与生活垃圾一起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六)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控措施。按照“源头防控、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并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合理设置土壤和地下水监测井,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监测计划,防止土壤和地下水污染。 (七)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完善“车间、厂区、园区”三级防控体系,事故废水应可全部进入厂区现有1800m3事故应急池。储备足够的应急物资和设备,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及时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上杭生态环境局备案。 | 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
一、公示时间:2023年4月7日-2023年4月13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7-*、*(传真)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商务营运中心L幢供销大厦13楼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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