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生态环境局阜蒙县分局关于2023年4月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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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生态环境局阜蒙县分局关于2023年4月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3年4月6日-2023年4月12日

联系电话:0418-*

传 真:0418-*

通讯地址: (略) 阜蒙县政务服务中心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辽宁 (略) 环境应急保障设施建设项目

(略) 阜蒙县伊吗图镇辽宁阜新氟产业开发区

辽宁众辉 (略)

辽宁 (略)

占原厂区占地面积不变,增加建筑面积为2930m2,本项目为建设环境应急保障设施。总投资2100万元,环保投资1890万元。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为应急处置项目,燃气锅炉仅应急状态下使用。废气污染物主要来自于应急燃气锅炉产生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通过低氮燃烧装置处理后经25m排气筒排放,确保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标准限值。

2、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为应急处置项目,一旦园区无法接纳企业废水时,将启动此项目。项目污水主要为锅炉树脂软化污水和锅炉定排污水,经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进入厂内深度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浓水依托原有 MVR+废液焚烧系统处理,不外排。该项目出水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工艺与产品用水标准要求。

严格防控地下水及土壤污染。结合厂区平面布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要求建设单位合理布局,选用低噪音设备,采用有效减震、隔声措施,确保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实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项目产生的主要固体废物为废树脂、污泥、废反渗透膜和废砂。废反渗透膜、废砂回收后外售,污泥脱干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树脂暂存至厂区现有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次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若有相关支持性文件,请在本栏注明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3年4月6日-2023年4月12日

联系电话:0418-*

传 真:0418-*

通讯地址: (略) 阜蒙县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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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辽宁 (略) 环境应急保障设施建设项目

(略) 阜蒙县伊吗图镇辽宁阜新氟产业开发区

辽宁众辉 (略)

辽宁 (略)

占原厂区占地面积不变,增加建筑面积为2930m2,本项目为建设环境应急保障设施。总投资2100万元,环保投资1890万元。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为应急处置项目,燃气锅炉仅应急状态下使用。废气污染物主要来自于应急燃气锅炉产生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通过低氮燃烧装置处理后经25m排气筒排放,确保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标准限值。

2、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为应急处置项目,一旦园区无法接纳企业废水时,将启动此项目。项目污水主要为锅炉树脂软化污水和锅炉定排污水,经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进入厂内深度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浓水依托原有 MVR+废液焚烧系统处理,不外排。该项目出水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工艺与产品用水标准要求。

严格防控地下水及土壤污染。结合厂区平面布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要求建设单位合理布局,选用低噪音设备,采用有效减震、隔声措施,确保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实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项目产生的主要固体废物为废树脂、污泥、废反渗透膜和废砂。废反渗透膜、废砂回收后外售,污泥脱干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树脂暂存至厂区现有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次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若有相关支持性文件,请在本栏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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