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港口日照港山钢码头公司成品码头#6、#7泊位增加货种工程初次公示
山东港口日照港山钢码头公司成品码头#6、#7泊位增加货种工程初次公示
山东港口日照港山钢码头公司成品码头#6、#7泊位增加货种工程初次公示
时间:2022-10-31 00:00:00 作者: (略) 点击数量:24494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拟建工 (略) 东港区东南部海域,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改),拟建工程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产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山东港 (略) 成品码头#6、#7泊位增加货种工程”,建设内容为:压减现有#6、#7泊位钢材、废钢运输量,运输货种增加煤炭、矿石、石灰石、木薯干和水渣,建成后运输钢材20万吨/年、废钢20万吨/年、煤炭120万吨/年、矿石50万吨/年、石灰石70万吨/年以及木薯干10万吨/年,泊位吞吐量保持290万吨/年不变;增设污染防治设施;调整部分装卸、运输设备。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以及主要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程序
2.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
总则、工程分析、自然环境概况、环境现状质量调查、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环境风险评价、污染防治措施及技术经济论证、碳排放分析、总量控制、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项目建设可行性分析、评价结论与建议。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此次公众意见征求范围包括拟建工程周围村庄常驻居民,企业职工、所在地政府工作人员以及关心本项目建设的公众。
征询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1.当前本地环境现状;
2.当前本地的主要环境问题;
3.工程建成后带来的最主要环境影响;
4.工程所采取环保措施的可行性;
5.对项目选址的认可;
6.对本工程的建设持何种态度;
7.对本项目的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采取直接上门咨询、邮政信件、电话等便于表达意见的形式陈述对“山东港 (略) 成品码头#6、#7泊位增加货种工程”的意见。
五、建设项目公众意见表网络下载
本项目公众意见表随本次公示一并发布,可下载。
六、建设单位与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日 (略)
联 系 人: 赵工
联系电话: 0633-*
邮 箱: *@*q.com
地 址: (略) 岚山区虎山镇日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 (略) 环境保护科 (略)
联 系 人: 侯工
联系电话: 0531-*
地 址: (略) 历山路50号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自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公告发布单位:日 (略)
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10月31日
山东港口日照港山钢码头公司成品码头#6、#7泊位增加货种工程初次公示
时间:2022-10-31 00:00:00 作者: (略) 点击数量:24494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拟建工 (略) 东港区东南部海域,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改),拟建工程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产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山东港 (略) 成品码头#6、#7泊位增加货种工程”,建设内容为:压减现有#6、#7泊位钢材、废钢运输量,运输货种增加煤炭、矿石、石灰石、木薯干和水渣,建成后运输钢材20万吨/年、废钢20万吨/年、煤炭120万吨/年、矿石50万吨/年、石灰石70万吨/年以及木薯干10万吨/年,泊位吞吐量保持290万吨/年不变;增设污染防治设施;调整部分装卸、运输设备。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以及主要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程序
2.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
总则、工程分析、自然环境概况、环境现状质量调查、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环境风险评价、污染防治措施及技术经济论证、碳排放分析、总量控制、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项目建设可行性分析、评价结论与建议。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此次公众意见征求范围包括拟建工程周围村庄常驻居民,企业职工、所在地政府工作人员以及关心本项目建设的公众。
征询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1.当前本地环境现状;
2.当前本地的主要环境问题;
3.工程建成后带来的最主要环境影响;
4.工程所采取环保措施的可行性;
5.对项目选址的认可;
6.对本工程的建设持何种态度;
7.对本项目的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采取直接上门咨询、邮政信件、电话等便于表达意见的形式陈述对“山东港 (略) 成品码头#6、#7泊位增加货种工程”的意见。
五、建设项目公众意见表网络下载
本项目公众意见表随本次公示一并发布,可下载。
六、建设单位与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日 (略)
联 系 人: 赵工
联系电话: 0633-*
邮 箱: *@*q.com
地 址: (略) 岚山区虎山镇日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 (略) 环境保护科 (略)
联 系 人: 侯工
联系电话: 0531-*
地 址: (略) 历山路50号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自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公告发布单位:日 (略)
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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