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岭县蓝坊镇程官村和石湖村小型农田水利设施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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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岭县蓝坊镇程官村和石湖村小型农田水利设施项目

蓝坊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请求批准蕉岭县蓝坊镇程官村和石湖村小型农田水利设施项目的立项函》及相关材料收悉。
  根据蕉岭县农业农村局《蕉岭县2022年农村综合改革资金使用方案》(蕉农农字〔2022〕24号),经研究,同意该项目立项。批复内容如下:
  一、项目编码:2303-*-04-01-*
  二、项目建设地点:蓝坊镇程官村和石湖村。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
  1、改建毛石挡土墙长75m×宽1.5m×高1.5m;2、改建石湖村混凝土挡土墙长23.5m×宽0.3m×高1.6m;3、改建混凝土陂头两处:石湖石湖陂头长4.6m×宽1m×高1.5m,江下陂头长8.95m×宽1.8m×高1m;4、改建程官村排水沟长1342m×宽0.6m×高0.4m。  
  四、项目概算总投资及资金筹措:项目概算总投资77.46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72.02万元、监理费2.20万元、设计费3.24万元。资金来源:上级拨款70万元,不足部分自筹。
  五、项目招投标事项:项目招标方案业经我局核准,详见附件。
  六、项目计划建设工期:6个月。
  七、项目建设和入库管理事项: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方可实施,并按项目入库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政府投资项目储备编制、三年滚动投资计划相关工作。
  八、项目其他事项:建设单位确保项目建设的质量和安全生产,采用绿色节能设备,促使项目早日建成,充分发挥投资效益。
  此复。
  附件: (略) 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蕉岭县蓝坊镇程官村和石湖村小型农田水利设施项目)

蓝坊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请求批准蕉岭县蓝坊镇程官村和石湖村小型农田水利设施项目的立项函》及相关材料收悉。
  根据蕉岭县农业农村局《蕉岭县2022年农村综合改革资金使用方案》(蕉农农字〔2022〕24号),经研究,同意该项目立项。批复内容如下:
  一、项目编码:2303-*-04-01-*
  二、项目建设地点:蓝坊镇程官村和石湖村。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
  1、改建毛石挡土墙长75m×宽1.5m×高1.5m;2、改建石湖村混凝土挡土墙长23.5m×宽0.3m×高1.6m;3、改建混凝土陂头两处:石湖石湖陂头长4.6m×宽1m×高1.5m,江下陂头长8.95m×宽1.8m×高1m;4、改建程官村排水沟长1342m×宽0.6m×高0.4m。  
  四、项目概算总投资及资金筹措:项目概算总投资77.46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72.02万元、监理费2.20万元、设计费3.24万元。资金来源:上级拨款70万元,不足部分自筹。
  五、项目招投标事项:项目招标方案业经我局核准,详见附件。
  六、项目计划建设工期:6个月。
  七、项目建设和入库管理事项: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方可实施,并按项目入库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政府投资项目储备编制、三年滚动投资计划相关工作。
  八、项目其他事项:建设单位确保项目建设的质量和安全生产,采用绿色节能设备,促使项目早日建成,充分发挥投资效益。
  此复。
  附件: (略) 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蕉岭县蓝坊镇程官村和石湖村小型农田水利设施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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