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2023年4月6日拟作出志丹绿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万吨/年高端有机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延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2023年4月6日拟作出志丹绿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万吨/年高端有机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6日-2023年4月12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通讯地址: (略) 行政审批服务局城建环保科(延安新区为民服务大厅E区),邮编:*
联系电话(传真):0911-* 邮箱:*@*q.com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备注(其他承诺文件等) |
10万吨/年高端有机胺项目 | (略) 志丹县精细化工园区(双河乡向阳村) | 志丹绿 (略) | 西安中环 (略) | 项 (略) 志丹县。项目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31361.9m2,其中租赁志丹县绿能油气 (略) 精分厂5489m2,用于建设*醇罐区和锅炉房。总建筑面积10424.92m2。拟建设一套高端有机胺生产装置及辅助设施、公用工程、储运工程等。工程总投资3815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32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7%。 | 详见环境影响报告书 | 详见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公众参与说明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6日-2023年4月12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通讯地址: (略) 行政审批服务局城建环保科(延安新区为民服务大厅E区),邮编:*
联系电话(传真):0911-* 邮箱:*@*q.com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备注(其他承诺文件等) |
10万吨/年高端有机胺项目 | (略) 志丹县精细化工园区(双河乡向阳村) | 志丹绿 (略) | 西安中环 (略) | 项 (略) 志丹县。项目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31361.9m2,其中租赁志丹县绿能油气 (略) 精分厂5489m2,用于建设*醇罐区和锅炉房。总建筑面积10424.92m2。拟建设一套高端有机胺生产装置及辅助设施、公用工程、储运工程等。工程总投资3815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32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7%。 | 详见环境影响报告书 | 详见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公众参与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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