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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州职业教育中心2023年班主任能力提升指导及资源制作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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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州职业教育中心2023年班主任能力提升指导及资源制作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政府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 目 号:CQQX-ZB-*

磋商项目名称:万州职教中心2023年班主任能力提升指导及资源制作服务项目

采购人: (略) 万州职业教育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重庆 (略)

二〇二三年四月



第一篇 采购邀请书

重庆 (略)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 (略) 万州职业教育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万州职教中心2023年班主任能力提升指导及资源制作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包号及名称

最高限价(万元)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万州职教中心2023年班主任能力提升指导及资源制作服务项目

23

1

其他未列明行业

二、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资金,预算金额为23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磋商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略) 万州区人民政府网(http://**)上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限:

1.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2.报名方式:无需报名。

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0.00元/包。

(五)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略) 万州职业教育中心勤政楼五楼会议室。

(六)递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3年4月17日北京时间9:00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4月17日北京时间9:30

(八)磋商开始时间:2023年4月17日北京时间9:30

五、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设置磋商保证金。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其他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 (略) 万州区人民政府网(http://**)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否则按无效处理。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 (略) 万州职业教育中心

联系人:李贤强

电 话:*

地 址:万州区灵龙路8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 (略)

联系人:李哲凯

电 话:*

地 址:重庆铜梁区南城街道淮远古韵南街1号附11号3楼


第二篇 项目服务需求一、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技术要求

1

班主任能力提升培训

1项

一、建设内容

1、班主任核心素养培育

聘请国内知名学生工作专家对学校班主任开展学生思想工作、班级管理工作、组织班级活动、职业指导工作、沟通协调工作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培训。通过培训提升班主任专业素质和德育工作水平,加强班主任队*专业化建设。

2、中职班主任能力比赛解析

针 (略) 校技能大赛、全国中等职业学校班主任能力比赛准备辅导及备赛要点及比赛方案解读;重点辅导班级建设方案、班级活动设计、班级活动方案设计、模拟情景答辩、管理育人案例的撰写指导。

3、指导方式:

专家到校及线上远程指导相结合的方式。

二、技术要求

1、培训要求

(1)培训内容要涵盖思想政治理论、形势政策、岗位素养、工作艺术与方法、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德育素养培育等。

(2)培训须具有特色,时间短但要求针对性、实用性强,避免空泛的理论培训。

(3)教师经培训后能将培训中学到先进的专业知识、专业技术、现代化教学手段、教学设计思路、教学方法等运用于教学实际,全面提升教学及管理能力。

2、培训采取线上和线下两种方式,具体培训内容、地点及时间由服务供应商与校方协商提出具体方案,由学校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3、专家团队为学校提供“一对一”“一对多”的专题讲座、专项指导。所需场次、内容和形式满足学校需求。

4、供应商须针对本项目成立由2—3人组成的国内知名学生工作专家团队,对全体教师进行集中授课。具体形式有培训课程学面设计人员进行封面及参赛文件图片设计。

二、技术要求

1、开展班级建设方案撰写、班级活动组织与策划指导、教育工作案例提炼工作内容开展专项培训不少于5次。

2、聘请专家协助学校制定校级优秀班主任遴选标准,组织2-3名专家参加遴选。

3、企业提供班级建设方案、班级活动设计方案及教育案例撰写模板样例。

4、企业协助学校组织开展校级优秀班主任评选活动,收集整理过程材料。

5、项目服务团队:

(1)供应商具有从事职业教育教学规划、教师培训、培训课程设计、课程资源开发等方面咨询服务工作的丰富经验。

(2)供应商自身拥有完善的专业技术人员配备,具备以下岗位人员,满足本项目课程方面专业需求和视频制作方面专业需求。

①项目负责人:统筹负责沟通对接和制作审核等任务,具备教学经验,具备同类项目实施和管理经验。

②课程编导:审读解读课程教学需求、课程目标、人才培养方案,具备课程设计经验与能力,能够与任课教师沟通对接并提供专业化建议和解决方案,能够进行脚本的设计与策划。

③拍摄小组:负责现场的场景搭建、灯光布置,视频录制,音频录制,其他拍摄设备的准备、调试和维护。

④场务:现场记录,拍摄文件的收集、整理、备份、上传等,辅助教师准备衣着、仪容、随身设备等,根据实际需求灵活提供提词器解决方案。应能根据课程教学需求、实际场地条件等,搭建方便拍摄的场地,包括但不限于绿幕环境、常亮灯光环境的创建。并在技术上实现声音、光线的不受干扰。

⑤后期剪辑:基于脚本、拍摄素材、音频素材,进行后期剪辑合成,片头片尾及其他特效的设计与制作。

⑥动画:绘制与制作动画,特效包装。

6、文档要求

对文档内容进行润色提升,并对文档进行设计排版。

7、视频要求

(1)每段视频40到45分钟。

(2)提交的视频格式为h.264,1280*720分辨率,200兆以内,此版本用于提交上传。并同时提供1920*1080分辨率版本用于备份。

(3)视频录制场地为教室、实训室及外景实景地点。

(4)硬件设备:专业摄像器材,传感器幅面不小于36mm×24mm,专业三脚架和稳定器,广播级无线麦克风设备,完善的补光器材。不少于双机位拍摄。高清数字摄像机,录制视频宽高比16:9,帧率不低于50帧/秒。

(5)录音设备:专业电容麦克风,采样率48KHz、音频码流率128Kbps(恒定)、不低于双声道。教师、学生采用独立的麦克风设备用于收声。

(6)视频资源技术标准:

①稳定性:视频录制过程中,全片图像同步性能稳定,无失步现象;图像播放过程稳定,无抖动跳跃,色彩无突变,编辑点处图像稳定。

②信噪比:图像信噪比不低于55dB,无明显杂波。

③色调:白平衡正确,无明显偏色,多机拍摄的镜头衔接处无明显色差。

④视频电平:视频全讯号幅度为1Ⅴp-p,最大不超过1.1Ⅴp-p。其中,消隐电平为0V时,白电平幅度0.7Ⅴp-p,同步信号-0.3V,色同步信号幅度0.3V p-p (以消隐线上下对称),全片一致。

(7)音频信号源技术标准:

①声道:双声道;声音和画面同步,无交流声或其他杂音缺陷;配音清晰、饱满、圆润,无失真、噪声杂音干扰、音量忽大忽小现象,解说声与现场声无明显比例失调,解说声与背景音乐无明显比例失调。

②电平指标:-2db~-8db声音应无明显失真、放音过冲、过弱。

③音频信噪比不低于48db。

④声音和画面要求同步,无交流声或其他杂音等缺陷。

⑤伴音清晰、饱满、圆润,无失真、噪声杂音干扰、音量忽大忽小现象。解说声与现场声无明显比例失调,解说声与背景音乐无明显比例失调。

(8)视频分辨率:拍摄分辨率不低于1080P,60fps。

(9)输出格式:输出MXF、MP4、MOV等格式。

第三篇 项目商务需求

一、服务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

(一)服务期:合同签订后至国赛网评阶段结束。

(二)服务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三)验收方式:按照采购文件、采购合同及国家行业相关标准,由采购人组织验收。成交供应商的项目建设成果全部达到要求时,双方签署最终验收文件。

二、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技术指导费、拍摄费、材料费、道具费、培训费、交通费、售后服务费、技术处理措施费、劳务费、其他费用以及一切税费。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三、付款方式

由采购人及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时确定。

四、知识产权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五、其他

(一)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磋商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

(二)其他未尽事宜,违约行为及违约责任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第四篇 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一、磋商程序及方法

(一)磋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参加并签到。竞争性磋商以抽签的形式确定磋商顺序,由本项目依法组建的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磋商。

(二)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各供应商只有在完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磋商。

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资格性审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检查因素

检查内容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

(二)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 号)”执行。供应商可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

2.符合性审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有效性审查

响应文件签署或盖章

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签署或盖章齐全。

响应方案

每个包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2

完整性审查

响应文件份数

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3

响应程度审查

实质性响应

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篇、第三篇内容。

磋商有效期

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

3.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

(三)澄清有关问题。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四)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署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署并附身份证明。

(五)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磋商有关的服务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

(六)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服务、商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需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七)供应商在磋商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

(八)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且磋商结束后,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或重新做出相关的书面承诺,最后书面提交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最后报价表》在磋商现场向供应商提供)。已提交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准。

(九)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含有效书面承诺)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供应商总得分为价格、服务、商务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

(十)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并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若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服务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推荐。以上都相同的,按商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推荐。服务部分得分为0分的供应商将失去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资格,仅保留其有效供应商资格。

二、评审标准

序号

评分因素及权值

分值

评分标准

说明

1

投标报价

(20%)

20

满足资格性、符合性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


2

技术部分

(52%)

25

服务方案

1、培训方案: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培训方案的完整性、总体架构的合理性、技术路线的先进性、可扩展性及方案的成熟度等进行评审。得0-10分。

2、开发制作方案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实施计划与开发制作方案对其有效性、科学性、实用性等方面进行评审,得0-5分

3、时间进度安排、设置:

根据供应商在实施本项目中时间进度设置的合理性、专业性、贴切,科学、有效等方面评审,得0-5分。

4、质量管理及保障措施: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质量管理及保障措施的可行性、专业性等方面评审,得0-5分。

注:以上评审内容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未能体现的相对应的评审项不得分。

提供服务方案

(格式自拟)

10

人员配备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配备5—10人的具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的服务团队:

1、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丰富的教学经验和同类项目建设经验,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2、服务团队需具备专业编辑人员、三维动画设计人员、平面设计人员。

3、提供项目服务团队具备的教师资格证书、中级及以上编辑证书、高级三维动画设计师、高级平面设计师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根据服务团队人员的配备数量、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进行评审,每提供以上要求的1份资质证书得1分,最多得10分。

注:服务团队人员均须为供应商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技术 (略) 近6个月的社保缴费有效证明材料。


9

专家团队

供应商须针对本项目成立由2—3人组成的国内知名学生工作专家团队,对全体教师进行集中授课,提供专家简介和职称或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每提供一份得3分,最高9分,不提供不得分。


8

服务能力

1、供应商具有从事职业教育教学规划、课程资源开发、教师培训等方面咨询服务工作的丰富经验,得2分。

2、供应商要熟悉职业教育,具备课程设计的能力,提供已完成的一门课程设计方案及课程运行测评报告,得6分,不提供不得分。


3

商务部分

(28%)

12

同类业绩

供应商提供2020年1月至今签订的职业教育教学规划、教师培训、课程资源开发、培训课程设计等方面咨询服务项目建设案例,每提供1份得2分,最高得12分。

注:同类项目案例以合同为准,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否则不得分,原件备查(未提供原件备查的不得分)。


13

综合实力

1、具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证书复印件,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

2、供应商具备自主研发的成熟配套的教学、科研、实训、学台,包括微课平台开发系统、微课课件管理综合系统、精品课程运行综合管理系统、精品课程展示系统、资源库平台系统、微课课件管理综合系统、在线开放课程资源管理系统、课件编辑制作综合管理平台等,且具有相应的著作权证书,每提供1个得1分,最高得8分,不提供不得分,原件备查。

3、供应商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


3

标书制作

投标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满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扣0.5分,直到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页码要规范正确、有目录、装订要规范、盖章签字、复印件等)


注: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

1.供应商为非联合体参与磋商的,对小微型企业给予10%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无效响应

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未参加磋商;

(三)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按“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

(四)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五)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 (略) ,在同一包采购中同时参与磋商;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

(七)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八)供应商磋商有效期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九)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

(十)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四、采购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除外。


第五篇 供应商须知一、磋商费用

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由采购邀请书、项目服务需求、供应商须知、项目商务需求、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供应商须知、政府采购合同、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七部分组成。

(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

供应商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澄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如供应商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经进入磋商程序,即视为供应商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

(四)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三、六篇全部内容。

(五)评审的依据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书面承诺)。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三、磋商要求

(一)响应文件

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

2.响应文件组成

响应文件由“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

(二)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

(四)修正错误

1.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或最后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

2.磋商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

(五)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响应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纸质文件正本为准。推荐采用光盘或U盘为电子文档载体);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

2.响应文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磋商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磋商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

(七)供应商参与人员

各个供应商应当派1-2名代表参与磋商,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

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

(一)成交供应商的确认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

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五、成交通知

(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 (略) 万州区人民政府网(http://**)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六、关于质疑和投诉

(一)质疑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质疑。

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质疑时限、内容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

1.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1.2.4事实依据;

1.2.5必要的法律依据;

1.2.6提出质疑的日期;

1.2.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1.2.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1.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质疑答复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3.其他

3.1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

(二)投诉

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2.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

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

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

七、采购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按5500.00元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签订合同

(一)采购人原则上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和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第六篇 政府采购合同

(略) 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号: )

*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价单位:____________

*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

磋商项目名称

数量

综合单价

总价

服务时间

服务地点
















合计人民币(小写):


合计人民币(大写):


一、服务要求


二、考核方式

三、付款方式:

四、履约保证金:

五、违约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

六、其他约定事项:

1.采购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 (略) 提请诉讼。

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

需方:

地址: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供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授权代表:

(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

备注: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第七篇 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一、经济部分

(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

(二)明细报价表

二、服务部分

(一)服务响应偏离表

(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

三、商务部分

(一)商务响应偏离表

(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

四、资格条件及其他

(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

(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

五、其他资料

(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


一、经济部分

(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

竞争性磋商报价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磋商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磋商。

1.愿意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服务,初始报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人民币小写:元。以我公司最后报价为准。

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电子文档份。

3.我方承诺:本次磋商的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

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

5.在整个竞争性磋商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

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磋商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如果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保证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

8.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供应商(公章)或自然人签署:

地址:

电话: 传真:

网址: 邮编:

联系人:

年 月 日


(二)明细报价表

项目号:

磋商项目名称:

序号

名称

数量

单价

合计

1





2





3





4





5





6





7





8





9





10





12

总计




注:1.供应商应完整填写本表。

2.该表可扩展

供应商名称(公章)或自然人签署:

年 月 日


二、服务部分

(一)服务响应偏离表

项目号:

磋商项目名称:

序号

采购需求

响应情况

差异说明



提醒:请注明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以及响应文件中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






































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

(供应商公章) (签署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 项目服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

2.本表可扩展。


(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


三、商务部分

(一)商务响应偏离表

项目号:

磋商项目名称:

序号

磋商项目商务需求

响应情况

偏离说明



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以及响应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






















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

(供应商公章) (签署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 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

2.本表可扩展。


(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


四、资格条件

(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磋商项目名称:

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 电子邮箱:*@*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磋商项目名称:

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

(签署或盖章) (签署或盖章)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 电子邮箱:*@*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

注:

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

2.若为联合体参与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主体)出具。

(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

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

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

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五)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


五、其他资料

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3.供应商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

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供应商盖章。

注:各行业划型标准: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 期:

若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

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供应商总体情况介绍、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等。



政府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 目 号:CQQX-ZB-*

磋商项目名称:万州职教中心2023年班主任能力提升指导及资源制作服务项目

采购人: (略) 万州职业教育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重庆 (略)

二〇二三年四月



第一篇 采购邀请书

重庆 (略)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 (略) 万州职业教育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万州职教中心2023年班主任能力提升指导及资源制作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包号及名称

最高限价(万元)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万州职教中心2023年班主任能力提升指导及资源制作服务项目

23

1

其他未列明行业

二、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资金,预算金额为23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磋商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略) 万州区人民政府网(http://**)上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限:

1.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2.报名方式:无需报名。

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0.00元/包。

(五)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略) 万州职业教育中心勤政楼五楼会议室。

(六)递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3年4月17日北京时间9:00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4月17日北京时间9:30

(八)磋商开始时间:2023年4月17日北京时间9:30

五、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设置磋商保证金。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其他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 (略) 万州区人民政府网(http://**)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否则按无效处理。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 (略) 万州职业教育中心

联系人:李贤强

电 话:*

地 址:万州区灵龙路8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 (略)

联系人:李哲凯

电 话:*

地 址:重庆铜梁区南城街道淮远古韵南街1号附11号3楼


第二篇 项目服务需求一、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技术要求

1

班主任能力提升培训

1项

一、建设内容

1、班主任核心素养培育

聘请国内知名学生工作专家对学校班主任开展学生思想工作、班级管理工作、组织班级活动、职业指导工作、沟通协调工作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培训。通过培训提升班主任专业素质和德育工作水平,加强班主任队*专业化建设。

2、中职班主任能力比赛解析

针 (略) 校技能大赛、全国中等职业学校班主任能力比赛准备辅导及备赛要点及比赛方案解读;重点辅导班级建设方案、班级活动设计、班级活动方案设计、模拟情景答辩、管理育人案例的撰写指导。

3、指导方式:

专家到校及线上远程指导相结合的方式。

二、技术要求

1、培训要求

(1)培训内容要涵盖思想政治理论、形势政策、岗位素养、工作艺术与方法、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德育素养培育等。

(2)培训须具有特色,时间短但要求针对性、实用性强,避免空泛的理论培训。

(3)教师经培训后能将培训中学到先进的专业知识、专业技术、现代化教学手段、教学设计思路、教学方法等运用于教学实际,全面提升教学及管理能力。

2、培训采取线上和线下两种方式,具体培训内容、地点及时间由服务供应商与校方协商提出具体方案,由学校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3、专家团队为学校提供“一对一”“一对多”的专题讲座、专项指导。所需场次、内容和形式满足学校需求。

4、供应商须针对本项目成立由2—3人组成的国内知名学生工作专家团队,对全体教师进行集中授课。具体形式有培训课程学面设计人员进行封面及参赛文件图片设计。

二、技术要求

1、开展班级建设方案撰写、班级活动组织与策划指导、教育工作案例提炼工作内容开展专项培训不少于5次。

2、聘请专家协助学校制定校级优秀班主任遴选标准,组织2-3名专家参加遴选。

3、企业提供班级建设方案、班级活动设计方案及教育案例撰写模板样例。

4、企业协助学校组织开展校级优秀班主任评选活动,收集整理过程材料。

5、项目服务团队:

(1)供应商具有从事职业教育教学规划、教师培训、培训课程设计、课程资源开发等方面咨询服务工作的丰富经验。

(2)供应商自身拥有完善的专业技术人员配备,具备以下岗位人员,满足本项目课程方面专业需求和视频制作方面专业需求。

①项目负责人:统筹负责沟通对接和制作审核等任务,具备教学经验,具备同类项目实施和管理经验。

②课程编导:审读解读课程教学需求、课程目标、人才培养方案,具备课程设计经验与能力,能够与任课教师沟通对接并提供专业化建议和解决方案,能够进行脚本的设计与策划。

③拍摄小组:负责现场的场景搭建、灯光布置,视频录制,音频录制,其他拍摄设备的准备、调试和维护。

④场务:现场记录,拍摄文件的收集、整理、备份、上传等,辅助教师准备衣着、仪容、随身设备等,根据实际需求灵活提供提词器解决方案。应能根据课程教学需求、实际场地条件等,搭建方便拍摄的场地,包括但不限于绿幕环境、常亮灯光环境的创建。并在技术上实现声音、光线的不受干扰。

⑤后期剪辑:基于脚本、拍摄素材、音频素材,进行后期剪辑合成,片头片尾及其他特效的设计与制作。

⑥动画:绘制与制作动画,特效包装。

6、文档要求

对文档内容进行润色提升,并对文档进行设计排版。

7、视频要求

(1)每段视频40到45分钟。

(2)提交的视频格式为h.264,1280*720分辨率,200兆以内,此版本用于提交上传。并同时提供1920*1080分辨率版本用于备份。

(3)视频录制场地为教室、实训室及外景实景地点。

(4)硬件设备:专业摄像器材,传感器幅面不小于36mm×24mm,专业三脚架和稳定器,广播级无线麦克风设备,完善的补光器材。不少于双机位拍摄。高清数字摄像机,录制视频宽高比16:9,帧率不低于50帧/秒。

(5)录音设备:专业电容麦克风,采样率48KHz、音频码流率128Kbps(恒定)、不低于双声道。教师、学生采用独立的麦克风设备用于收声。

(6)视频资源技术标准:

①稳定性:视频录制过程中,全片图像同步性能稳定,无失步现象;图像播放过程稳定,无抖动跳跃,色彩无突变,编辑点处图像稳定。

②信噪比:图像信噪比不低于55dB,无明显杂波。

③色调:白平衡正确,无明显偏色,多机拍摄的镜头衔接处无明显色差。

④视频电平:视频全讯号幅度为1Ⅴp-p,最大不超过1.1Ⅴp-p。其中,消隐电平为0V时,白电平幅度0.7Ⅴp-p,同步信号-0.3V,色同步信号幅度0.3V p-p (以消隐线上下对称),全片一致。

(7)音频信号源技术标准:

①声道:双声道;声音和画面同步,无交流声或其他杂音缺陷;配音清晰、饱满、圆润,无失真、噪声杂音干扰、音量忽大忽小现象,解说声与现场声无明显比例失调,解说声与背景音乐无明显比例失调。

②电平指标:-2db~-8db声音应无明显失真、放音过冲、过弱。

③音频信噪比不低于48db。

④声音和画面要求同步,无交流声或其他杂音等缺陷。

⑤伴音清晰、饱满、圆润,无失真、噪声杂音干扰、音量忽大忽小现象。解说声与现场声无明显比例失调,解说声与背景音乐无明显比例失调。

(8)视频分辨率:拍摄分辨率不低于1080P,60fps。

(9)输出格式:输出MXF、MP4、MOV等格式。

第三篇 项目商务需求

一、服务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

(一)服务期:合同签订后至国赛网评阶段结束。

(二)服务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三)验收方式:按照采购文件、采购合同及国家行业相关标准,由采购人组织验收。成交供应商的项目建设成果全部达到要求时,双方签署最终验收文件。

二、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技术指导费、拍摄费、材料费、道具费、培训费、交通费、售后服务费、技术处理措施费、劳务费、其他费用以及一切税费。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三、付款方式

由采购人及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时确定。

四、知识产权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五、其他

(一)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磋商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

(二)其他未尽事宜,违约行为及违约责任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第四篇 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一、磋商程序及方法

(一)磋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参加并签到。竞争性磋商以抽签的形式确定磋商顺序,由本项目依法组建的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磋商。

(二)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各供应商只有在完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磋商。

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资格性审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检查因素

检查内容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

(二)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 号)”执行。供应商可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

2.符合性审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有效性审查

响应文件签署或盖章

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签署或盖章齐全。

响应方案

每个包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2

完整性审查

响应文件份数

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3

响应程度审查

实质性响应

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篇、第三篇内容。

磋商有效期

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

3.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

(三)澄清有关问题。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四)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署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署并附身份证明。

(五)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磋商有关的服务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

(六)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服务、商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需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七)供应商在磋商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

(八)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且磋商结束后,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或重新做出相关的书面承诺,最后书面提交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最后报价表》在磋商现场向供应商提供)。已提交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准。

(九)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含有效书面承诺)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供应商总得分为价格、服务、商务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

(十)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并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若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服务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推荐。以上都相同的,按商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推荐。服务部分得分为0分的供应商将失去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资格,仅保留其有效供应商资格。

二、评审标准

序号

评分因素及权值

分值

评分标准

说明

1

投标报价

(20%)

20

满足资格性、符合性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


2

技术部分

(52%)

25

服务方案

1、培训方案: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培训方案的完整性、总体架构的合理性、技术路线的先进性、可扩展性及方案的成熟度等进行评审。得0-10分。

2、开发制作方案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实施计划与开发制作方案对其有效性、科学性、实用性等方面进行评审,得0-5分

3、时间进度安排、设置:

根据供应商在实施本项目中时间进度设置的合理性、专业性、贴切,科学、有效等方面评审,得0-5分。

4、质量管理及保障措施: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质量管理及保障措施的可行性、专业性等方面评审,得0-5分。

注:以上评审内容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未能体现的相对应的评审项不得分。

提供服务方案

(格式自拟)

10

人员配备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配备5—10人的具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的服务团队:

1、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丰富的教学经验和同类项目建设经验,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2、服务团队需具备专业编辑人员、三维动画设计人员、平面设计人员。

3、提供项目服务团队具备的教师资格证书、中级及以上编辑证书、高级三维动画设计师、高级平面设计师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根据服务团队人员的配备数量、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进行评审,每提供以上要求的1份资质证书得1分,最多得10分。

注:服务团队人员均须为供应商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技术 (略) 近6个月的社保缴费有效证明材料。


9

专家团队

供应商须针对本项目成立由2—3人组成的国内知名学生工作专家团队,对全体教师进行集中授课,提供专家简介和职称或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每提供一份得3分,最高9分,不提供不得分。


8

服务能力

1、供应商具有从事职业教育教学规划、课程资源开发、教师培训等方面咨询服务工作的丰富经验,得2分。

2、供应商要熟悉职业教育,具备课程设计的能力,提供已完成的一门课程设计方案及课程运行测评报告,得6分,不提供不得分。


3

商务部分

(28%)

12

同类业绩

供应商提供2020年1月至今签订的职业教育教学规划、教师培训、课程资源开发、培训课程设计等方面咨询服务项目建设案例,每提供1份得2分,最高得12分。

注:同类项目案例以合同为准,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否则不得分,原件备查(未提供原件备查的不得分)。


13

综合实力

1、具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证书复印件,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

2、供应商具备自主研发的成熟配套的教学、科研、实训、学台,包括微课平台开发系统、微课课件管理综合系统、精品课程运行综合管理系统、精品课程展示系统、资源库平台系统、微课课件管理综合系统、在线开放课程资源管理系统、课件编辑制作综合管理平台等,且具有相应的著作权证书,每提供1个得1分,最高得8分,不提供不得分,原件备查。

3、供应商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


3

标书制作

投标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满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扣0.5分,直到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页码要规范正确、有目录、装订要规范、盖章签字、复印件等)


注: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

1.供应商为非联合体参与磋商的,对小微型企业给予10%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无效响应

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未参加磋商;

(三)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按“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

(四)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五)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 (略) ,在同一包采购中同时参与磋商;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

(七)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八)供应商磋商有效期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九)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

(十)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四、采购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除外。


第五篇 供应商须知一、磋商费用

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由采购邀请书、项目服务需求、供应商须知、项目商务需求、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供应商须知、政府采购合同、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七部分组成。

(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

供应商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澄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如供应商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经进入磋商程序,即视为供应商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

(四)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三、六篇全部内容。

(五)评审的依据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书面承诺)。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三、磋商要求

(一)响应文件

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

2.响应文件组成

响应文件由“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

(二)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

(四)修正错误

1.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或最后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

2.磋商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

(五)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响应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纸质文件正本为准。推荐采用光盘或U盘为电子文档载体);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

2.响应文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磋商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磋商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

(七)供应商参与人员

各个供应商应当派1-2名代表参与磋商,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

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

(一)成交供应商的确认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

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五、成交通知

(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 (略) 万州区人民政府网(http://**)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六、关于质疑和投诉

(一)质疑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质疑。

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质疑时限、内容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

1.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1.2.4事实依据;

1.2.5必要的法律依据;

1.2.6提出质疑的日期;

1.2.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1.2.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1.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质疑答复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3.其他

3.1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

(二)投诉

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2.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

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

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

七、采购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按5500.00元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签订合同

(一)采购人原则上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和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第六篇 政府采购合同

(略) 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号: )

*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价单位:____________

*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

磋商项目名称

数量

综合单价

总价

服务时间

服务地点
















合计人民币(小写):


合计人民币(大写):


一、服务要求


二、考核方式

三、付款方式:

四、履约保证金:

五、违约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

六、其他约定事项:

1.采购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 (略) 提请诉讼。

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

需方:

地址: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供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授权代表:

(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

备注: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第七篇 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一、经济部分

(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

(二)明细报价表

二、服务部分

(一)服务响应偏离表

(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

三、商务部分

(一)商务响应偏离表

(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

四、资格条件及其他

(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

(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

五、其他资料

(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


一、经济部分

(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

竞争性磋商报价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磋商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磋商。

1.愿意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服务,初始报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人民币小写:元。以我公司最后报价为准。

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电子文档份。

3.我方承诺:本次磋商的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

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

5.在整个竞争性磋商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

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磋商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如果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保证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

8.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供应商(公章)或自然人签署:

地址:

电话: 传真:

网址: 邮编:

联系人:

年 月 日


(二)明细报价表

项目号:

磋商项目名称:

序号

名称

数量

单价

合计

1





2





3





4





5





6





7





8





9





10





12

总计




注:1.供应商应完整填写本表。

2.该表可扩展

供应商名称(公章)或自然人签署:

年 月 日


二、服务部分

(一)服务响应偏离表

项目号:

磋商项目名称:

序号

采购需求

响应情况

差异说明



提醒:请注明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以及响应文件中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






































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

(供应商公章) (签署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 项目服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

2.本表可扩展。


(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


三、商务部分

(一)商务响应偏离表

项目号:

磋商项目名称:

序号

磋商项目商务需求

响应情况

偏离说明



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以及响应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






















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

(供应商公章) (签署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 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

2.本表可扩展。


(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


四、资格条件

(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磋商项目名称:

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 电子邮箱:*@*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磋商项目名称:

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

(签署或盖章) (签署或盖章)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 电子邮箱:*@*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

注:

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

2.若为联合体参与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主体)出具。

(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

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

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

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五)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


五、其他资料

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3.供应商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

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供应商盖章。

注:各行业划型标准: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 期:

若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

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供应商总体情况介绍、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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