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华电广元黄蛟山(一期)60MW风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四川华电广元黄蛟山(一期)60MW风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一、说明
受四 (略) 委托,四川 (略) 正在开展对四川华电广元黄蛟山(一期)60MW风电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并经四 (略) 同意向公众进行信息发布,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内容。
本次信息发布内容为现阶段环境影响评价成果。下一阶段,将在听取公众、专家等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进一步修改完善。
二、建设项目概况
(一)建设地点: (略) 利州区白朝乡境内。
(二)建设内容:工程设计总装机容量为60MW,共布设12台单机容量为5000kW的风力发电机组,建设内容为风电机组、箱式变压器、集电线路、220kV升压站、交通设施及配套环保工程等。项目总投资45745.53万元。
三、建设项目周边环境现状
根据现场调查分析,项目所在区域无较大污染源分布,评价范围的环境空气质量、地表水与地下水环境质量较好。根据现状监测,本工程所在区域电磁环境质量现状较好,满足相应的评价标准要求。
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概述及对策措施
(一)生态环境:工程施工活动区域群落植物种类均为区域常见种和广布种,受影响区大部分为灌木林地,沿线无特殊的环境敏感因子分布,因此工程施工对植物多样性和植被的影响相对较小。项目所在地调查期间工程区无大型兽类出没,区域内无珍稀濒危及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分布,为常见物种,这些动物适应性强、繁殖能力强,在项目施工后,将会在附近找到新的栖息地,因而对区域野生动物群落影响较小。
风电场风机运行会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来自永久占地对土地利用性质的改变,以及影响鸟类迁徙路线、生物生存环境等。项目风机机位均选择在土地利用价值较低的山脊部位,采用覆土绿化等减缓措施减小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加之其永久占地面积较小,不会造成重大生态影响。项目所在区域不在鸟类迁徙路线之上,风机高度远远低于鸟类飞行高度,在采取相应的措施后,对鸟类产生的影响较小。风电场建成后,将构成新的人文景观,该景观具有群体性、可观赏性,对区域旅游业发展带来有利影响。
(二)声环境:施工阶段施工区域远离集中居民点,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影响较小;运营期选用隔音防震型风电机组、减噪型变速齿轮箱、叶片采用噪声措施后,经预测分析,本项目风电场运行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和《风电场噪声限值级测量方法》(DL/T1084-2008)2类区标准限值。经类比分析,黄蛟山220kV升压站站界四周围墙处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三)电磁环境:运行阶段,经预测分析,本工程运营期220kV升压站围墙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均小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公众暴露控制限值4000V/m、100μT。
(四)水环境:项目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利用项目所在地租住民房的既有设施收集后,就近用于农作物肥料,不直接排入天然水体。运营阶段拟在升压站内建设1套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用作厂区绿化或周边林灌,不外排。
(五)大气环境:施工期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灰霾污染防治的通知》和《 (略) 灰霾污染防治实施方案》中相关规定,项目建设工地现场管理严格按照“六必须”“六不准”执行;本工程为风电场项目,运行期不产生废气。
(六)固体废弃物: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清运至当地生活垃圾转运点处置,工程设置3个弃渣场,施工期产生的弃渣分别就近运至设置的弃渣场堆存,弃渣场采取截排水及拦挡措施,弃渣形成的平台及边坡采取灌草结合的植被恢复措施,并对临时堆放表土采取临时挡护、覆盖措施。运行期升压站运维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清运至当地生活垃圾转运点处置。
(七)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施工期加强对施工人员的防火宣传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防火意识和法制观念;林区不得进行与线路建设无关的用火行为;施工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施工现场必须有专门的消防管理人员进行监管,确保建设区内的施工安全;严禁实施爆破作业;实施严格的检疫方案,防止外来入侵物种进入。运营期废油作为危险废物暂存于升压站危废暂存间内定期送于有资质的单位统一收集处理;建立健全各项护林防火制度;加大森林防火宜传工作的途径;加强火源管理;认真落实防火责任。编制应急预案,制定应急计划。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四川华电广元黄蛟山(一期)60MW风电项目的建设有利于优化区域能源结构,提升电力发展质量,保障我国的能源安全,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符合相关能源发展规划,符合区域风电规划。项目建设及运营的技术成熟、可靠,工程区域及评价范围的水、气、声、生态、电磁等环境质量现状较好,周围无大的环境制约因素。本项目选址用地已得到相关部门的同意意见。项目施工期对环境产生的影响主要表现为施工扬尘、噪声、废水、固废和对生态的破坏,运营期主要为风机和升压站设备噪声、升压站工频电磁影响。建设单位在严格落实本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建设所产生的不利影响可以得到减缓或消除。故本次评价认为,从环保角度分析,拟建项目是可行的。
六、公众参与
(1)公参调查具有针对性、随机性及代表性,调查方式多样。
(2)建设单位应对公众意见和公众所关注的问题进行综合的考虑并合理采纳,环保部门应加强监管,将污染控制在最低限度。
(3)在公示期间,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公众通过下载生态环境部制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下方链接及提取码下载),按照要求填写完成后,可通过电话与建设单位或与其委托的评价单位联系,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发送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给建设单位或与评价单位,建设单位将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详细阐述公众意见的情况,并说明反馈情况。
七、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四川广 (略)
地址: (略) 利州区宝轮镇祥轮街7号
联系人:万工
联系电话:0839-*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四川 (略)
地址: (略) 武侯区武侯大道顺江段77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28-*
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链接:http://**_kKRirYWw
提取码:kob3
一、说明
受四 (略) 委托,四川 (略) 正在开展对四川华电广元黄蛟山(一期)60MW风电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并经四 (略) 同意向公众进行信息发布,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内容。
本次信息发布内容为现阶段环境影响评价成果。下一阶段,将在听取公众、专家等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进一步修改完善。
二、建设项目概况
(一)建设地点: (略) 利州区白朝乡境内。
(二)建设内容:工程设计总装机容量为60MW,共布设12台单机容量为5000kW的风力发电机组,建设内容为风电机组、箱式变压器、集电线路、220kV升压站、交通设施及配套环保工程等。项目总投资45745.53万元。
三、建设项目周边环境现状
根据现场调查分析,项目所在区域无较大污染源分布,评价范围的环境空气质量、地表水与地下水环境质量较好。根据现状监测,本工程所在区域电磁环境质量现状较好,满足相应的评价标准要求。
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概述及对策措施
(一)生态环境:工程施工活动区域群落植物种类均为区域常见种和广布种,受影响区大部分为灌木林地,沿线无特殊的环境敏感因子分布,因此工程施工对植物多样性和植被的影响相对较小。项目所在地调查期间工程区无大型兽类出没,区域内无珍稀濒危及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分布,为常见物种,这些动物适应性强、繁殖能力强,在项目施工后,将会在附近找到新的栖息地,因而对区域野生动物群落影响较小。
风电场风机运行会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来自永久占地对土地利用性质的改变,以及影响鸟类迁徙路线、生物生存环境等。项目风机机位均选择在土地利用价值较低的山脊部位,采用覆土绿化等减缓措施减小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加之其永久占地面积较小,不会造成重大生态影响。项目所在区域不在鸟类迁徙路线之上,风机高度远远低于鸟类飞行高度,在采取相应的措施后,对鸟类产生的影响较小。风电场建成后,将构成新的人文景观,该景观具有群体性、可观赏性,对区域旅游业发展带来有利影响。
(二)声环境:施工阶段施工区域远离集中居民点,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影响较小;运营期选用隔音防震型风电机组、减噪型变速齿轮箱、叶片采用噪声措施后,经预测分析,本项目风电场运行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和《风电场噪声限值级测量方法》(DL/T1084-2008)2类区标准限值。经类比分析,黄蛟山220kV升压站站界四周围墙处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三)电磁环境:运行阶段,经预测分析,本工程运营期220kV升压站围墙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均小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公众暴露控制限值4000V/m、100μT。
(四)水环境:项目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利用项目所在地租住民房的既有设施收集后,就近用于农作物肥料,不直接排入天然水体。运营阶段拟在升压站内建设1套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用作厂区绿化或周边林灌,不外排。
(五)大气环境:施工期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灰霾污染防治的通知》和《 (略) 灰霾污染防治实施方案》中相关规定,项目建设工地现场管理严格按照“六必须”“六不准”执行;本工程为风电场项目,运行期不产生废气。
(六)固体废弃物: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清运至当地生活垃圾转运点处置,工程设置3个弃渣场,施工期产生的弃渣分别就近运至设置的弃渣场堆存,弃渣场采取截排水及拦挡措施,弃渣形成的平台及边坡采取灌草结合的植被恢复措施,并对临时堆放表土采取临时挡护、覆盖措施。运行期升压站运维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清运至当地生活垃圾转运点处置。
(七)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施工期加强对施工人员的防火宣传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防火意识和法制观念;林区不得进行与线路建设无关的用火行为;施工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施工现场必须有专门的消防管理人员进行监管,确保建设区内的施工安全;严禁实施爆破作业;实施严格的检疫方案,防止外来入侵物种进入。运营期废油作为危险废物暂存于升压站危废暂存间内定期送于有资质的单位统一收集处理;建立健全各项护林防火制度;加大森林防火宜传工作的途径;加强火源管理;认真落实防火责任。编制应急预案,制定应急计划。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四川华电广元黄蛟山(一期)60MW风电项目的建设有利于优化区域能源结构,提升电力发展质量,保障我国的能源安全,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符合相关能源发展规划,符合区域风电规划。项目建设及运营的技术成熟、可靠,工程区域及评价范围的水、气、声、生态、电磁等环境质量现状较好,周围无大的环境制约因素。本项目选址用地已得到相关部门的同意意见。项目施工期对环境产生的影响主要表现为施工扬尘、噪声、废水、固废和对生态的破坏,运营期主要为风机和升压站设备噪声、升压站工频电磁影响。建设单位在严格落实本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建设所产生的不利影响可以得到减缓或消除。故本次评价认为,从环保角度分析,拟建项目是可行的。
六、公众参与
(1)公参调查具有针对性、随机性及代表性,调查方式多样。
(2)建设单位应对公众意见和公众所关注的问题进行综合的考虑并合理采纳,环保部门应加强监管,将污染控制在最低限度。
(3)在公示期间,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公众通过下载生态环境部制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下方链接及提取码下载),按照要求填写完成后,可通过电话与建设单位或与其委托的评价单位联系,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发送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给建设单位或与评价单位,建设单位将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详细阐述公众意见的情况,并说明反馈情况。
七、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四川广 (略)
地址: (略) 利州区宝轮镇祥轮街7号
联系人:万工
联系电话:0839-*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四川 (略)
地址: (略) 武侯区武侯大道顺江段77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28-*
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链接:http://**_kKRirYWw
提取码:kob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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