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年产100吨打包带建设
新建年产100吨打包带建设
稷山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2023年1月6日关于对稷山县翟店镇兴达纸箱附件厂新建年产100吨打包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批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稷山县翟店镇兴达纸箱附件厂新建年产100吨打包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6日-2023年1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59-*
通讯地址:稷山县稷峰东街政务大厅
邮编:*
稷山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拟审批项目一览表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稷山县翟店镇兴达纸箱附件厂新建年产100吨打包带建设项目 | (略) 稷山县翟店镇仁和村东北方向34米处(兴达纸箱附件厂工业场地内) | 稷山县翟店镇兴达纸箱附件厂 | 山西中信 (略) | 拟建项目位于稷山县翟店镇仁和村东北方向34米处(兴达纸箱附件厂工业场地内),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利用现有闲置车间改造为生产车间、原材料库和成品库,购置搅拌机1台、螺旋输送机2台、挤出主机组1台、牵引机组3台、延伸烘箱机组1台、压花机组2台、定形烤箱机组1台、伺服半自动双工位收卷机2台等主体工程及辅助工程、依托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 | 1、废气:生产过程中,受料斗、中间料斗分别采用密闭集尘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挤塑、延伸、定形工序分别采用密闭集气罩负压收集后,共同经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各项污染物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排放限值。 2、废水:生产过程中采用冷却循环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新鲜水,生产废水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排放限值,用做厂区道路洒水抑尘,不外排;洗车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全部循环利用,不外排;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和生活废水一同排入环保厕所,定期清掏综合利用,不外排。 3、噪声:产噪设备选用低噪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室内隔音、定期维护、合理安排车间布局等综合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噪声敏感点执行1类标准要求。 4、固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品、废边角料、废包装袋暂存于厂房西侧的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30㎡),统一外售给废旧塑料回收利用企业处置;废气处置后的除尘灰回收利用作原料;洗车平台产生的废泥沙、石子,全部送至当地环保部门指定地点,统一处置;生活垃圾经厂内垃圾桶集中收集后,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统一处置。废活性炭、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废棉纱、废手套等等危险废物分区暂存危废暂存间(20㎡),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 |
稷山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2023年1月6日关于对稷山县翟店镇兴达纸箱附件厂新建年产100吨打包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批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稷山县翟店镇兴达纸箱附件厂新建年产100吨打包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6日-2023年1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59-*
通讯地址:稷山县稷峰东街政务大厅
邮编:*
稷山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拟审批项目一览表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稷山县翟店镇兴达纸箱附件厂新建年产100吨打包带建设项目 | (略) 稷山县翟店镇仁和村东北方向34米处(兴达纸箱附件厂工业场地内) | 稷山县翟店镇兴达纸箱附件厂 | 山西中信 (略) | 拟建项目位于稷山县翟店镇仁和村东北方向34米处(兴达纸箱附件厂工业场地内),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利用现有闲置车间改造为生产车间、原材料库和成品库,购置搅拌机1台、螺旋输送机2台、挤出主机组1台、牵引机组3台、延伸烘箱机组1台、压花机组2台、定形烤箱机组1台、伺服半自动双工位收卷机2台等主体工程及辅助工程、依托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 | 1、废气:生产过程中,受料斗、中间料斗分别采用密闭集尘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挤塑、延伸、定形工序分别采用密闭集气罩负压收集后,共同经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各项污染物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排放限值。 2、废水:生产过程中采用冷却循环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新鲜水,生产废水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排放限值,用做厂区道路洒水抑尘,不外排;洗车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全部循环利用,不外排;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和生活废水一同排入环保厕所,定期清掏综合利用,不外排。 3、噪声:产噪设备选用低噪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室内隔音、定期维护、合理安排车间布局等综合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噪声敏感点执行1类标准要求。 4、固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品、废边角料、废包装袋暂存于厂房西侧的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30㎡),统一外售给废旧塑料回收利用企业处置;废气处置后的除尘灰回收利用作原料;洗车平台产生的废泥沙、石子,全部送至当地环保部门指定地点,统一处置;生活垃圾经厂内垃圾桶集中收集后,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统一处置。废活性炭、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废棉纱、废手套等等危险废物分区暂存危废暂存间(20㎡),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