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锐钰铁路配件有限公司年加工弹簧预置板3万套、汽车空悬底座10万套、吊钩总成等6000套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表告知承诺制审批决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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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锐钰铁路配件有限公司年加工弹簧预置板3万套、汽车空悬底座10万套、吊钩总成等6000套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表告知承诺制审批决定公示

株洲锐钰铁路配件有限公司年加工弹簧预置板3万套、汽车空悬底座10万套、吊钩总成等6000套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表告知承诺制审批决定公示

项目名称

年加工弹簧预置板3万套、汽车空悬底座10万套、吊钩总成等6000套项目变更

建设地点

(略) 渌口区渌口经济开发区南洲新区环保产业园

建设单位

株洲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 (略)

告知承诺决定文号

株渌环告知承诺制表〔2023〕2号

审批日期

2023年3月29日

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11325.16m2,总建筑面积8110m2,主要包括建设1栋1F框架结构主体生产厂房(1号厂房)作为机加车间,建筑面积4620m2,按工艺要求分区布置机加工、焊接、抛丸和喷涂等生产设备设施;租赁环保产业园4号厂房第3车间作为下料车间,租赁建筑面积1000m2;建设1栋4F砖混结构科技楼,建筑面积2480 m2,同时配套建设给排水、供配电等公用工程和废气、噪声治理和固废暂存等环保工程。本次变更后,生产规模仍为年产弹簧预置板3万套、汽车空悬底座10万套、吊钩总成等非标件6000套。

该项目实际于2022年1月开工建设,2023年2月建成进行机器设备调试,在调试过程中发现采用水性漆涂装试制的部分小批量产品(吊钩总成、矿山非标设备等)涂覆质量无法满足顾客的要求,因此,公司拟决定调整部分涂装方式,采用油性漆部分代替水性漆进行喷涂作业,喷涂面积、生产规模总体不变;由于变更前车间布置偏紧,拟增加租赁环保产业园内北侧紧邻4号厂房第3车间作为下料车间,增加建筑面积1000m2,该变更属于在原厂址附近调整,无新增敏感点。

由于生产过程中拟采用油性漆部分代替水性漆,主要原辅材料发生变化,导致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以上,对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项目建设存在重大变动,应重新报批环保手续。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流经渌湘大道、和谐大道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南洲新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污水经南洲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经杨家港排入渌江,后汇入湘江,对地表水环境影响为可接受。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抛丸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再经1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本项目自动悬挂系统喷烘漆、移动式喷房喷烘漆有机废气分别经过滤棉吸附漆雾颗粒物后,共用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净化装置处理后,再由15m高合并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和速率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挥发性有机物、二*苯有组织排放浓度可 (略) 《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中排放限值要求;场界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浓度分别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略) 《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表3要求。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声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场界5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在采取切实可行的综合减振、隔声措施后,项目噪声不会对周边声环境现状造成较大影响,区域声环境可维持现状。

固废影响分析:项目产生的边角废料和铁屑、布袋回收粉尘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油漆桶、废过滤棉和活性炭、废矿物油、废乳化液、废抹布和手套等危废按规范设置危废暂存场所暂存后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环境影响报告表

审批意见全文

株洲 (略) :

你公司报来的《株洲 (略) 年加工弹簧预置板3万套、汽车空悬底座10万套、吊钩总成等6000套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表》、《环评文件告知承诺制报批信息表》、《环评文件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等相关资料已收悉。你公司自愿采取告知承诺方式申请行政许可,已经知晓生态环境部门告知的全部内容,承诺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责任和义务;且你公司及湖南 (略) 承诺本项目满足生态环境部门告知的受理条件。你公司承诺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各项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进行建设和运营,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和管理。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的指导意见》(环综合〔2020〕13号)中《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正面清单》、《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告知承诺制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印发〈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十项措施〉的通知》(株环发[2022]2号)等相关规定,该项目归属于环评告知承诺制范围。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严格落实国家、地方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 (略) 项目建设。

二、你公司应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排污许可制度,确保各项污染物排放满足国家、地方规定的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建设项目竣工后,应按相关规定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建设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排污许可证。

三、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四、若你公司存在告知承诺书弄虚作假或不落实承诺的内容等情形,我局将依法予以查处并向社会公开。

公众参与情况

按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执行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渌口分局 0731-*


株洲锐钰铁路配件有限公司年加工弹簧预置板3万套、汽车空悬底座10万套、吊钩总成等6000套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表告知承诺制审批决定公示

项目名称

年加工弹簧预置板3万套、汽车空悬底座10万套、吊钩总成等6000套项目变更

建设地点

(略) 渌口区渌口经济开发区南洲新区环保产业园

建设单位

株洲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 (略)

告知承诺决定文号

株渌环告知承诺制表〔2023〕2号

审批日期

2023年3月29日

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11325.16m2,总建筑面积8110m2,主要包括建设1栋1F框架结构主体生产厂房(1号厂房)作为机加车间,建筑面积4620m2,按工艺要求分区布置机加工、焊接、抛丸和喷涂等生产设备设施;租赁环保产业园4号厂房第3车间作为下料车间,租赁建筑面积1000m2;建设1栋4F砖混结构科技楼,建筑面积2480 m2,同时配套建设给排水、供配电等公用工程和废气、噪声治理和固废暂存等环保工程。本次变更后,生产规模仍为年产弹簧预置板3万套、汽车空悬底座10万套、吊钩总成等非标件6000套。

该项目实际于2022年1月开工建设,2023年2月建成进行机器设备调试,在调试过程中发现采用水性漆涂装试制的部分小批量产品(吊钩总成、矿山非标设备等)涂覆质量无法满足顾客的要求,因此,公司拟决定调整部分涂装方式,采用油性漆部分代替水性漆进行喷涂作业,喷涂面积、生产规模总体不变;由于变更前车间布置偏紧,拟增加租赁环保产业园内北侧紧邻4号厂房第3车间作为下料车间,增加建筑面积1000m2,该变更属于在原厂址附近调整,无新增敏感点。

由于生产过程中拟采用油性漆部分代替水性漆,主要原辅材料发生变化,导致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以上,对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项目建设存在重大变动,应重新报批环保手续。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流经渌湘大道、和谐大道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南洲新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污水经南洲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经杨家港排入渌江,后汇入湘江,对地表水环境影响为可接受。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抛丸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再经1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本项目自动悬挂系统喷烘漆、移动式喷房喷烘漆有机废气分别经过滤棉吸附漆雾颗粒物后,共用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净化装置处理后,再由15m高合并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和速率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挥发性有机物、二*苯有组织排放浓度可 (略) 《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中排放限值要求;场界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浓度分别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略) 《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表3要求。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声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场界5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在采取切实可行的综合减振、隔声措施后,项目噪声不会对周边声环境现状造成较大影响,区域声环境可维持现状。

固废影响分析:项目产生的边角废料和铁屑、布袋回收粉尘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油漆桶、废过滤棉和活性炭、废矿物油、废乳化液、废抹布和手套等危废按规范设置危废暂存场所暂存后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环境影响报告表

审批意见全文

株洲 (略) :

你公司报来的《株洲 (略) 年加工弹簧预置板3万套、汽车空悬底座10万套、吊钩总成等6000套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表》、《环评文件告知承诺制报批信息表》、《环评文件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等相关资料已收悉。你公司自愿采取告知承诺方式申请行政许可,已经知晓生态环境部门告知的全部内容,承诺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责任和义务;且你公司及湖南 (略) 承诺本项目满足生态环境部门告知的受理条件。你公司承诺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各项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进行建设和运营,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和管理。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的指导意见》(环综合〔2020〕13号)中《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正面清单》、《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告知承诺制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印发〈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十项措施〉的通知》(株环发[2022]2号)等相关规定,该项目归属于环评告知承诺制范围。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严格落实国家、地方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 (略) 项目建设。

二、你公司应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排污许可制度,确保各项污染物排放满足国家、地方规定的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建设项目竣工后,应按相关规定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建设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排污许可证。

三、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四、若你公司存在告知承诺书弄虚作假或不落实承诺的内容等情形,我局将依法予以查处并向社会公开。

公众参与情况

按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执行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渌口分局 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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