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瑞金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赣瑞环行罚〔2023〕1号(瑞金市联山矿业有限公司)
赣州市瑞金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赣瑞环行罚〔2023〕1号(瑞金市联山矿业有限公司)
(略) 瑞金生态环境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赣瑞环行罚〔2023〕1号
(略) (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38886P8K
地址: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大道西侧( (略) (略) 院内)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尹璜铮
(略) 经开区商务局来函转交线索,2022年8月 (略) 瑞金生态环境局组织执法人员于对你单位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单位在厂区生产车间外空坪处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露天堆放大量易产生扬尘的硅砂土,且未采取有效遮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以上事实,有你公司厂长李德林于2022年8月29日签字确认的《 (略) 瑞金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勘查)笔录》《 (略) 瑞金生态环境局调查询问笔录》和现场照片(图片、影像资料)等证据为凭。
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我局于2022年10月9日以《 (略) 瑞金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赣瑞环罚告字〔2022〕12号)告知你单位陈述申辩权和听证申请权。
你单位在2022年10月10日提出了听证申请,2023年2月24日我局组织召开了听证会。会上你单位提出:1.废泥是否会产生扬尘需进行认定;2.主观上没有污染环境的故意,也采取了洒水等预防扬尘的措施;3.对会产生扬尘的及时清理反运到车间里,没有污染环境的危害后果;4.已联系商家处置了渣土;5.企业经营困难,希望从轻处理。
2023年3月8日,我局组织召开了案审会集体讨论,认为:1.硅砂土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已明确的易产生扬尘物质砂土;2.你单位因生产需要和管理不当导致了部分硅砂土露天堆放,且因面积较大洒水降尘效果不佳;3.你单位目前已将露天堆放的硅砂土清理完成;4.你单位已于2022年11月积极履行了生态损害赔偿责任。综上,根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第一项,符合依法从轻行政处罚的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项和《 (略) 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新修订的的通知》的相关细化标准,现我局决定对你单位处以如下行政处理:
1.罚款人民币*万*仟元整。
限于接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15 (略) 瑞金生态环境局开具《 (略) 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并缴纳罚款至指定银行和账号。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你单位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 (略)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 (略) 章 (略) 提起行政诉讼。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 (略) 强制执行。
??????????????????????????2023年3月10日
(略) 瑞金生态环境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赣瑞环行罚〔2023〕1号
(略) (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38886P8K
地址: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大道西侧( (略) (略) 院内)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尹璜铮
(略) 经开区商务局来函转交线索,2022年8月 (略) 瑞金生态环境局组织执法人员于对你单位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单位在厂区生产车间外空坪处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露天堆放大量易产生扬尘的硅砂土,且未采取有效遮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以上事实,有你公司厂长李德林于2022年8月29日签字确认的《 (略) 瑞金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勘查)笔录》《 (略) 瑞金生态环境局调查询问笔录》和现场照片(图片、影像资料)等证据为凭。
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我局于2022年10月9日以《 (略) 瑞金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赣瑞环罚告字〔2022〕12号)告知你单位陈述申辩权和听证申请权。
你单位在2022年10月10日提出了听证申请,2023年2月24日我局组织召开了听证会。会上你单位提出:1.废泥是否会产生扬尘需进行认定;2.主观上没有污染环境的故意,也采取了洒水等预防扬尘的措施;3.对会产生扬尘的及时清理反运到车间里,没有污染环境的危害后果;4.已联系商家处置了渣土;5.企业经营困难,希望从轻处理。
2023年3月8日,我局组织召开了案审会集体讨论,认为:1.硅砂土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已明确的易产生扬尘物质砂土;2.你单位因生产需要和管理不当导致了部分硅砂土露天堆放,且因面积较大洒水降尘效果不佳;3.你单位目前已将露天堆放的硅砂土清理完成;4.你单位已于2022年11月积极履行了生态损害赔偿责任。综上,根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第一项,符合依法从轻行政处罚的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项和《 (略) 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新修订的的通知》的相关细化标准,现我局决定对你单位处以如下行政处理:
1.罚款人民币*万*仟元整。
限于接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15 (略) 瑞金生态环境局开具《 (略) 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并缴纳罚款至指定银行和账号。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你单位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 (略)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 (略) 章 (略) 提起行政诉讼。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 (略) 强制执行。
??????????????????????????2023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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