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镇海分局关于2023年4月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镇海分局关于2023年4月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浙江浙能 (略) 污泥焚烧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 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泥螺山围垦区(浙江浙能 (略) 现有厂区内) | 浙江浙能 (略) | 新建污泥接收、储存、输送及配套辅助设施,与燃煤一起送入现有发电机组锅炉焚烧处置,形成最大日处理污泥200吨(含水率不大于40%)的处置能力。在原项目基础上进行技改,主要新增污泥卸料库、污泥仓、污泥输送及掺烧系统、污泥废气除臭系统等设施。 | 采取网络及张贴公示、报纸刊登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公示期间未收到电话及信件反馈。 | 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废气:①焚烧废气采用低氮燃烧器+SCR+MGGH1+低低温电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法脱硫工艺+管束除尘器+MGGH2的烟气净化工艺,焚烧烟气满足《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7-2018)、《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及项目设计标准中的相关限值要求;②恶臭气体采用密闭及负压抽风的措施,最终引入锅炉内高温燃烧处置。 2、废水:依托已有的废水处理系统,项目实施后全厂产生的废水经收集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3、噪声:选择低噪声设备,安装时采用减震、隔音措施。 4、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飞灰及脱硫废水处理污泥经鉴别后妥善处置,炉渣、脱硫石膏等均考虑综合利用,各类固废均进行无害化处置。 |
2 | 年产10万件刀具涂层技改项目 | (略) 镇海区九龙湖镇龙庄路877号 | 宁波 (略) | 宁波 (略) 拟投资1500万元实施刀具涂层生产线技改项目,增加涂层机、清洗线等设备。项目建成后,达成年产10万件刀具涂层的生产能力。 | / | 建设单位将落实各项环保措施 | (1)废气治理 喷砂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2)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 (略) (略) 岚山净化水厂处理达标后排海;清洗废水和浓水经厂区低温蒸发浓缩装置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添加蒸发量。 (3)噪声治理 ①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车间、设备,高噪声车间、设备远离附近的敏感点,高噪声设备安置在隔声厂房内,安装基础减震降噪设施;风机等设备安装防震垫、消声器(罩)等。②加强设备日常检修和维护,以保证各设备正常运转,以免由于设备故障原因产生较大噪声;同时加强生产管理,教育员工文明生产,减少人为因素造成的噪声,合理安排生产。 (4)固废治理 项目固废主要为废砂、布袋除尘器集尘灰、废滤芯、废RO膜、超声波清洗沉积物、退涂废液、废浓缩液、废包装桶、生活垃圾。其中废砂、布袋除尘器集尘灰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滤芯、纯水制备废RO膜由厂家回收,危险固废在危废仓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4月7日至2023年4月13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镇海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略) 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57号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浙江浙能 (略) 污泥焚烧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 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泥螺山围垦区(浙江浙能 (略) 现有厂区内) | 浙江浙能 (略) | 新建污泥接收、储存、输送及配套辅助设施,与燃煤一起送入现有发电机组锅炉焚烧处置,形成最大日处理污泥200吨(含水率不大于40%)的处置能力。在原项目基础上进行技改,主要新增污泥卸料库、污泥仓、污泥输送及掺烧系统、污泥废气除臭系统等设施。 | 采取网络及张贴公示、报纸刊登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公示期间未收到电话及信件反馈。 | 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废气:①焚烧废气采用低氮燃烧器+SCR+MGGH1+低低温电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法脱硫工艺+管束除尘器+MGGH2的烟气净化工艺,焚烧烟气满足《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7-2018)、《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及项目设计标准中的相关限值要求;②恶臭气体采用密闭及负压抽风的措施,最终引入锅炉内高温燃烧处置。 2、废水:依托已有的废水处理系统,项目实施后全厂产生的废水经收集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3、噪声:选择低噪声设备,安装时采用减震、隔音措施。 4、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飞灰及脱硫废水处理污泥经鉴别后妥善处置,炉渣、脱硫石膏等均考虑综合利用,各类固废均进行无害化处置。 |
2 | 年产10万件刀具涂层技改项目 | (略) 镇海区九龙湖镇龙庄路877号 | 宁波 (略) | 宁波 (略) 拟投资1500万元实施刀具涂层生产线技改项目,增加涂层机、清洗线等设备。项目建成后,达成年产10万件刀具涂层的生产能力。 | / | 建设单位将落实各项环保措施 | (1)废气治理 喷砂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2)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 (略) (略) 岚山净化水厂处理达标后排海;清洗废水和浓水经厂区低温蒸发浓缩装置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添加蒸发量。 (3)噪声治理 ①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车间、设备,高噪声车间、设备远离附近的敏感点,高噪声设备安置在隔声厂房内,安装基础减震降噪设施;风机等设备安装防震垫、消声器(罩)等。②加强设备日常检修和维护,以保证各设备正常运转,以免由于设备故障原因产生较大噪声;同时加强生产管理,教育员工文明生产,减少人为因素造成的噪声,合理安排生产。 (4)固废治理 项目固废主要为废砂、布袋除尘器集尘灰、废滤芯、废RO膜、超声波清洗沉积物、退涂废液、废浓缩液、废包装桶、生活垃圾。其中废砂、布袋除尘器集尘灰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滤芯、纯水制备废RO膜由厂家回收,危险固废在危废仓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4月7日至2023年4月13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镇海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略) 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57号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