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歇镇黄山村后山组断头路至龙泉村万家组新建公路项目
大歇镇黄山村后山组断头路至龙泉村万家组新建公路项目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规定,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大歇镇人民政府于2023年4月7日主持召开了大歇镇黄山村后山组断头路至龙泉村万家组新建公路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会,建设单位、水保方案编制单位、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代表出席了会议,并成立验收组。
验收组查看了工程现场,查阅了相关竣工档案资料,听取了相关单位汇报,认为本项目认真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的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防治目标,并已依法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条件,因此,验收组同意该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通过,并按照“渝水水保(2019)8号”的规定形成了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表。
现将本次验收成果在本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4月7日--2023年5月9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大歇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黄万能/*
建设单位: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大歇镇人民政府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监测单位:/
建设地点: (略) / (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
备注: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规定,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大歇镇人民政府于2023年4月7日主持召开了大歇镇黄山村后山组断头路至龙泉村万家组新建公路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会,建设单位、水保方案编制单位、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代表出席了会议,并成立验收组。
验收组查看了工程现场,查阅了相关竣工档案资料,听取了相关单位汇报,认为本项目认真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的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防治目标,并已依法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条件,因此,验收组同意该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通过,并按照“渝水水保(2019)8号”的规定形成了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表。
现将本次验收成果在本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4月7日--2023年5月9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大歇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黄万能/*
建设单位: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大歇镇人民政府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监测单位:/
建设地点: (略) / (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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