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苏中资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信丰废铅酸蓄电池综合利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告-B22000-2023-5611505
江西苏中资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信丰废铅酸蓄电池综合利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告-B22000-2023-5611505
江西苏中 (略) 信丰废铅酸蓄电池综合利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江西苏中 (略) 信丰废铅酸蓄电池综合利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征求意见稿)》已形成,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括:
江西苏中 (略) (略) 信丰县大唐工业园现江西 (略) 厂内开展信丰废铅酸蓄电池综合利用技改项目。技改项目采用拆旧建新,除保留个别厂房外,将现有工程全部拆除进行重建,技改后建设全自动拆解机、富氧侧吹熔池熔炼配套熔炼尾气脱硫制酸工艺及相应的配套设备,形成年处理8万吨废铅酸蓄电池和含铅废物,年产4万/年吨电解铅和2万吨/年合金铅产品,副产品98%硫酸7850吨/年和塑料3560吨/年。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公众可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
链接:http://**-XuxqZ_TCnptw提取码:e4rd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和公众意见表链接
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为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均可提出意见。
链接:http://**_9dVKQ提取码:z3qg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联系电话:关经理?电话:*;电子邮箱:*@*q.com。
评价范围内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项目有意见或建议的,根据以上联系方式到建设单位提出意见或发E-mail至建设单位。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公示起,10个工作日内均可提出公众意见,特此公告。
江西苏中 (略)
2023年3月31日
江西苏中 (略) 信丰废铅酸蓄电池综合利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江西苏中 (略) 信丰废铅酸蓄电池综合利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征求意见稿)》已形成,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括:
江西苏中 (略) (略) 信丰县大唐工业园现江西 (略) 厂内开展信丰废铅酸蓄电池综合利用技改项目。技改项目采用拆旧建新,除保留个别厂房外,将现有工程全部拆除进行重建,技改后建设全自动拆解机、富氧侧吹熔池熔炼配套熔炼尾气脱硫制酸工艺及相应的配套设备,形成年处理8万吨废铅酸蓄电池和含铅废物,年产4万/年吨电解铅和2万吨/年合金铅产品,副产品98%硫酸7850吨/年和塑料3560吨/年。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公众可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
链接:http://**-XuxqZ_TCnptw提取码:e4rd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和公众意见表链接
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为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均可提出意见。
链接:http://**_9dVKQ提取码:z3qg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联系电话:关经理?电话:*;电子邮箱:*@*q.com。
评价范围内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项目有意见或建议的,根据以上联系方式到建设单位提出意见或发E-mail至建设单位。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公示起,10个工作日内均可提出公众意见,特此公告。
江西苏中 (略)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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