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县英鸿养殖有限公司中真养殖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隆安县英鸿养殖有限公司中真养殖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隆 (略) 拟在隆安县古潭乡中真村礼梁屯“木壳”一带投资建设隆 (略) 中真养殖场项目,委托广西 (略) 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为推进和规范本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活动中的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的有关情况向社会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隆 (略) 中真养殖场项目
建设单位:隆 (略)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地址: (略) 隆安县古潭乡中真村礼梁屯“木壳”一带
建设内容及规模:总占地27.5822亩,新增4间猪舍,年出栏生猪由2200头增至9000头。本项目由主体工程、配套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组成。
二、委托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隆 (略)
联系人:黄鸿瑾
联系电话:*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其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广西 (略)
通讯地址: (略) 青秀区民族大道88-1号铭湖经典B座18层B1801号房
联系人:朱工
联系方式:*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准备、调研和工作方案阶段,第二阶段为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阶段,第三阶段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编制阶段。
主要工作内容:研究及分析有关文件,环境现状调查,项目分析,影响预测和评价,环境保护措施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一)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1、对项目的了解程度及对项目环境影响的认识程度;2、公众了解建设项目情况后,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3、该项目建成后可能产生的新的环境问题;4、对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接受程度;5、对项目建设的其他意见及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在公众参与信息公布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
隆 (略)
隆 (略) 拟在隆安县古潭乡中真村礼梁屯“木壳”一带投资建设隆 (略) 中真养殖场项目,委托广西 (略) 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为推进和规范本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活动中的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的有关情况向社会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隆 (略) 中真养殖场项目
建设单位:隆 (略)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地址: (略) 隆安县古潭乡中真村礼梁屯“木壳”一带
建设内容及规模:总占地27.5822亩,新增4间猪舍,年出栏生猪由2200头增至9000头。本项目由主体工程、配套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组成。
二、委托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隆 (略)
联系人:黄鸿瑾
联系电话:*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其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广西 (略)
通讯地址: (略) 青秀区民族大道88-1号铭湖经典B座18层B1801号房
联系人:朱工
联系方式:*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准备、调研和工作方案阶段,第二阶段为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阶段,第三阶段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编制阶段。
主要工作内容:研究及分析有关文件,环境现状调查,项目分析,影响预测和评价,环境保护措施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一)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1、对项目的了解程度及对项目环境影响的认识程度;2、公众了解建设项目情况后,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3、该项目建成后可能产生的新的环境问题;4、对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接受程度;5、对项目建设的其他意见及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在公众参与信息公布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
隆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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