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红碱淖综合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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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红碱淖综合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 (略) 红碱淖综合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需向公众公开相关信息,听取社会各界对项目生产的环境保护有关意见和建议。以下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略) 红碱淖综合治理工程

建设单位:伊金霍洛旗水利局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札萨克水库下游至札萨克红碱淖河口处

建设规模及内容:

建设规模:长度8.18km的生态河道防洪工程、生态修复工程和河道生态修复工程。

建设内容:

1、生态河道防洪工程河道治理长度 8.18km,在哈拉木河汇入口处新建箱涵 1 座,设计采用 2 孔×2m宽×2m 高。河道左右岸根据排涝需要,各设 DN1000 涵管 2 座;河道沿线根据两岸居民通行需要,设穿河漫水路 3 处;在下游设置排洪箱涵一座,设计采用 6 孔×5m宽箱涵,箱涵洞高4.5m。

2、生态修复工程生态修复工程以生态建设为依托,以自然休闲为理念,分类施策,打造集生态保护、自然休闲、科普游览于一体郊野休闲景观。本工程内容主要包含土方工程、土建工程,绿化工程,安装工程等。上游生态修复工程位于札萨克水库下游 200 米处,全长861m,宽约 199-453m,总面积约为 31.31 万㎡,植物修复面积约 *.5㎡,植物保留面积约84300㎡,铺装面积约 11588.46 ㎡,包含 1 处漫水桥、3 处跌坎。

3、河道生态修复工程河岸生态修复工程围绕自然生态基底,以带状生态植被营造为主,修复河岸生态环境,打造慢行生态绿道。河岸生态修复段河道长度 8.18km,防护带宽度为 30m,生态修复总面积约* ㎡。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伊金霍洛旗水利局

地址:内蒙古自治 (略) 伊金霍洛旗金辉大厦8楼

联系人:徐怀记

电话:*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内蒙古 (略)

地址:内蒙古自治 (略) 伊金霍洛旗阿镇宏泰尚都南底商5-4

联系人:高越超

电话:*

邮箱:*@*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程序将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规定执行,主要工作程序为:接受建设单位委托——资料收集、现场初步调查——现场详细调查和环境现状监测,公众参与——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报告书公示、专业机构评审——管理机构审批报告书。

2、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

建设项目过程回顾、建设项目工程评价、区域环境变化评价、环境保护措施有效性评估、环境影响预测、环境保护方案和改进措施、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等。

五、公众意见表的获取和提交方式

公众意见表可通过本网页附件下载或通过生态环境部网址(http://**_*.html)下载。

公众意见表填写完成后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途径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即日起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完成前,公众均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伊金霍洛旗水利局


公示日期:2023年4月6日

, (略) ,鄂尔多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 (略) 红碱淖综合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需向公众公开相关信息,听取社会各界对项目生产的环境保护有关意见和建议。以下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略) 红碱淖综合治理工程

建设单位:伊金霍洛旗水利局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札萨克水库下游至札萨克红碱淖河口处

建设规模及内容:

建设规模:长度8.18km的生态河道防洪工程、生态修复工程和河道生态修复工程。

建设内容:

1、生态河道防洪工程河道治理长度 8.18km,在哈拉木河汇入口处新建箱涵 1 座,设计采用 2 孔×2m宽×2m 高。河道左右岸根据排涝需要,各设 DN1000 涵管 2 座;河道沿线根据两岸居民通行需要,设穿河漫水路 3 处;在下游设置排洪箱涵一座,设计采用 6 孔×5m宽箱涵,箱涵洞高4.5m。

2、生态修复工程生态修复工程以生态建设为依托,以自然休闲为理念,分类施策,打造集生态保护、自然休闲、科普游览于一体郊野休闲景观。本工程内容主要包含土方工程、土建工程,绿化工程,安装工程等。上游生态修复工程位于札萨克水库下游 200 米处,全长861m,宽约 199-453m,总面积约为 31.31 万㎡,植物修复面积约 *.5㎡,植物保留面积约84300㎡,铺装面积约 11588.46 ㎡,包含 1 处漫水桥、3 处跌坎。

3、河道生态修复工程河岸生态修复工程围绕自然生态基底,以带状生态植被营造为主,修复河岸生态环境,打造慢行生态绿道。河岸生态修复段河道长度 8.18km,防护带宽度为 30m,生态修复总面积约* ㎡。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伊金霍洛旗水利局

地址:内蒙古自治 (略) 伊金霍洛旗金辉大厦8楼

联系人:徐怀记

电话:*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内蒙古 (略)

地址:内蒙古自治 (略) 伊金霍洛旗阿镇宏泰尚都南底商5-4

联系人:高越超

电话:*

邮箱:*@*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程序将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规定执行,主要工作程序为:接受建设单位委托——资料收集、现场初步调查——现场详细调查和环境现状监测,公众参与——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报告书公示、专业机构评审——管理机构审批报告书。

2、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

建设项目过程回顾、建设项目工程评价、区域环境变化评价、环境保护措施有效性评估、环境影响预测、环境保护方案和改进措施、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等。

五、公众意见表的获取和提交方式

公众意见表可通过本网页附件下载或通过生态环境部网址(http://**_*.html)下载。

公众意见表填写完成后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途径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即日起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完成前,公众均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伊金霍洛旗水利局


公示日期:2023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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