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长青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气化炉协同处置生化污泥及废活性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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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长青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气化炉协同处置生化污泥及废活性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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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 (略) 气化炉协同处置生化污泥及废活性炭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陕西 (略) 委托江苏南大 (略) 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对气化炉协同处置生化污泥及废活性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http://** 提取码:md9g
公众可以在本次信息公开后,以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查阅纸质版环境影响报告书。
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陕西 (略)
通讯地址:凤翔高新区长青工业园区
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江苏南大 (略)
通讯地址: (略) 亭湖区盐城环保科技城民生路169号
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q.com;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可能受到本工程影响的有关单位和个人。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本次信息公开后,以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并对本项目的建设有关环保方面的问题提出自己的意见和见解,并请留下自己的真实姓名、年龄、职业、联系方式,以便对您关心的问题和意见做出解释和说明。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陕西 (略)
2023年3月31日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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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 (略) 气化炉协同处置生化污泥及废活性炭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陕西 (略) 委托江苏南大 (略) 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对气化炉协同处置生化污泥及废活性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http://** 提取码:md9g
公众可以在本次信息公开后,以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查阅纸质版环境影响报告书。
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陕西 (略)
通讯地址:凤翔高新区长青工业园区
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江苏南大 (略)
通讯地址: (略) 亭湖区盐城环保科技城民生路169号
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q.com;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可能受到本工程影响的有关单位和个人。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本次信息公开后,以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并对本项目的建设有关环保方面的问题提出自己的意见和见解,并请留下自己的真实姓名、年龄、职业、联系方式,以便对您关心的问题和意见做出解释和说明。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陕西 (略)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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