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3月1日-2022年3月15日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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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3月1日-2022年3月15日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3月1日-2023年3月15日我局对6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20日-2023年3月28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46-*

通讯地址: (略) 黄河路218号

邮 编:*

序号文件名称文号发文日期
1东营 (略) 渔光互补四期1350MW太阳能光伏发电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东环建审[2023]2号2023.03.08
2东营 (略) 渔光互补五期1500MW太阳能光伏发电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东环建审[2023]3号2023.03.08
3D东环审〔2023〕23号湿地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恢复项目.docx东环审[2023]23号2023.03.03
4D东环审〔2023〕24号关于河口采油厂东营区域2023年产能滚动开发工程(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pdf东环审[2023]24号2023.03.07
5D东环审〔2023〕25 (略) (略) 1.5万吨年盐酸羟胺装置工艺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pdf东环审[2023]25号2023.03.07
6D东环审〔2023〕26号关于山东 (略) 10万吨年铝灰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pdf东环审[2023]26号2023.03.1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3月1日-2023年3月15日我局对6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20日-2023年3月28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46-*

通讯地址: (略) 黄河路218号

邮 编:*

序号文件名称文号发文日期
1东营 (略) 渔光互补四期1350MW太阳能光伏发电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东环建审[2023]2号2023.03.08
2东营 (略) 渔光互补五期1500MW太阳能光伏发电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东环建审[2023]3号2023.03.08
3D东环审〔2023〕23号湿地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恢复项目.docx东环审[2023]23号2023.03.03
4D东环审〔2023〕24号关于河口采油厂东营区域2023年产能滚动开发工程(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pdf东环审[2023]24号2023.03.07
5D东环审〔2023〕25 (略) (略) 1.5万吨年盐酸羟胺装置工艺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pdf东环审[2023]25号2023.03.07
6D东环审〔2023〕26号关于山东 (略) 10万吨年铝灰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pdf东环审[2023]26号2023.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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