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变更2022年莎车县农产品市场体系培育项目实施方案中运输补贴内容的公示
关于变更2022年莎车县农产品市场体系培育项目实施方案中运输补贴内容的公示
2022年,县委、县人民政府计划使用莎 (略) 场体系培育项目资金中的100万元,用于企业(合作社)跨区销售特色农副产品运输补贴,鼓励莎车县特色农副产品运出莎车县,销往外地, (略) 场占有份额,提高农业收入,解决企业跨区销售跨区难、跨区贵的问题。
执行过程中发现运费补贴金额超出了企业(合作社)实际支付的运费,对此提出对莎 (略) 场体系培育项目实施方案中运输补贴内容进行变更。具体如下:
莎 (略) 场体系培育项目原方案中:运输补贴安排资金100万元。收购莎车农产品,并销往喀什地区以外、出口周边国家,且本年收购100吨以上的本地农业产业化企业、合作社,按照200元/吨的标准予以运费补贴。计划补助的特色农副产品范围有蔬菜类、西甜瓜、巴旦姆(及其衍生品)、核桃、樱桃、新梅、苹果、畜禽产品等,按照比例补完为止。
改为:运输补贴安排资金100万元。收购莎车农产品,并销往喀什地区以外、出口周边国家,且本年收购100吨以上的本地农业产业化企业、合作社,按照企业(合作社)实际支付运输费总额的50%予以补贴。计划补助的特色农副产品范围有蔬菜类、西甜瓜、巴旦姆(及其衍生品)、核桃、樱桃、新梅、苹果、畜禽产品等,按照比例补完为止。
2022年,县委、县人民政府计划使用莎 (略) 场体系培育项目资金中的100万元,用于企业(合作社)跨区销售特色农副产品运输补贴,鼓励莎车县特色农副产品运出莎车县,销往外地, (略) 场占有份额,提高农业收入,解决企业跨区销售跨区难、跨区贵的问题。
执行过程中发现运费补贴金额超出了企业(合作社)实际支付的运费,对此提出对莎 (略) 场体系培育项目实施方案中运输补贴内容进行变更。具体如下:
莎 (略) 场体系培育项目原方案中:运输补贴安排资金100万元。收购莎车农产品,并销往喀什地区以外、出口周边国家,且本年收购100吨以上的本地农业产业化企业、合作社,按照200元/吨的标准予以运费补贴。计划补助的特色农副产品范围有蔬菜类、西甜瓜、巴旦姆(及其衍生品)、核桃、樱桃、新梅、苹果、畜禽产品等,按照比例补完为止。
改为:运输补贴安排资金100万元。收购莎车农产品,并销往喀什地区以外、出口周边国家,且本年收购100吨以上的本地农业产业化企业、合作社,按照企业(合作社)实际支付运输费总额的50%予以补贴。计划补助的特色农副产品范围有蔬菜类、西甜瓜、巴旦姆(及其衍生品)、核桃、樱桃、新梅、苹果、畜禽产品等,按照比例补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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