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拟审批公示]关于邹城市开拓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废旧机动车拆解回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拟审批公示
[环评拟审批公示]关于邹城市开拓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废旧机动车拆解回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略) (略) 废旧机动车拆解回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7日——2023年4月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7-*
电子信箱:*@*ttp://**
通讯地址: (略) 太平东路26 (略) 为民服务中心二楼东区项目建设综合受理区(*)
序号 | 建设单位及项目名称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略) 废旧机动车拆解回收项目 | 修楚环 (略) (山东) (略) | 项目为新建项目(重新报批),选 (略) 经济开发区南屯工业园兖煤 (略) (略) 内( (略) 北宿镇蓝天路2号),租赁现有厂区及车间,总占地面积为21227m2。新上报废汽车拆解线3条(大型车、小型车、新能源车各1条),配套建设办公、供水、供电、环保等设施。 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占总投资的10%。项目建成后可达年回收拆解20000辆各类报废机动车(包括:小型燃油机车、大型燃油机车、小型新能源汽车、大型新能源汽车,不包括危化品运输车辆)的生产规模。 | 1、废气污染物处理及排放情况 压实打包、切割工序粉尘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拆解预处理区抽取废油液废气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危废暂存间废气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拆解过程粉尘、未被集气罩收集到的压实打包粉尘、切割烟尘、汽柴油挥发废气、制冷剂抽取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等;污水处理站各池体密闭,四周种植绿化带。 项目颗粒物排放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VOCs排放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 7 部分:其他行业》(DB37/ 2801.7—2019)、《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标准要求。氟化物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废水污染物处理及排放情况 项目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化粪池和管网,排入南屯煤矿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厂区建设污水处理站1 座,设计处理能力为24m3/d,采用“均质+隔油+絮凝沉淀+三级过滤”工艺,地面清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等生产废水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不外排。 3.固废产生及处置情况 转化器、消声器、引爆后的安全气囊回收外售;生活垃圾、汽车拆解不可用材料、除尘器收尘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废动力蓄电池交由电池回收企业处置;废油液、废机油滤清器、其他电子电器产品中的电路板、废镍镉电池、废铅酸电池、液化气罐、废尾气净化装置、制冷剂、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废油及污泥、沾油废手套、抹布、废活性炭、废电容器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单位处置。 4.噪声情况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各类设备噪声噪声。优先选择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设备安装时基础加减振垫;设备定期维护,加强厂区绿化。加强运输车辆管理,禁止鸣笛,保证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略) (略) 废旧机动车拆解回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7日——2023年4月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7-*
电子信箱:*@*ttp://**
通讯地址: (略) 太平东路26 (略) 为民服务中心二楼东区项目建设综合受理区(*)
序号 | 建设单位及项目名称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略) 废旧机动车拆解回收项目 | 修楚环 (略) (山东) (略) | 项目为新建项目(重新报批),选 (略) 经济开发区南屯工业园兖煤 (略) (略) 内( (略) 北宿镇蓝天路2号),租赁现有厂区及车间,总占地面积为21227m2。新上报废汽车拆解线3条(大型车、小型车、新能源车各1条),配套建设办公、供水、供电、环保等设施。 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占总投资的10%。项目建成后可达年回收拆解20000辆各类报废机动车(包括:小型燃油机车、大型燃油机车、小型新能源汽车、大型新能源汽车,不包括危化品运输车辆)的生产规模。 | 1、废气污染物处理及排放情况 压实打包、切割工序粉尘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拆解预处理区抽取废油液废气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危废暂存间废气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拆解过程粉尘、未被集气罩收集到的压实打包粉尘、切割烟尘、汽柴油挥发废气、制冷剂抽取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等;污水处理站各池体密闭,四周种植绿化带。 项目颗粒物排放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VOCs排放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 7 部分:其他行业》(DB37/ 2801.7—2019)、《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标准要求。氟化物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废水污染物处理及排放情况 项目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化粪池和管网,排入南屯煤矿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厂区建设污水处理站1 座,设计处理能力为24m3/d,采用“均质+隔油+絮凝沉淀+三级过滤”工艺,地面清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等生产废水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不外排。 3.固废产生及处置情况 转化器、消声器、引爆后的安全气囊回收外售;生活垃圾、汽车拆解不可用材料、除尘器收尘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废动力蓄电池交由电池回收企业处置;废油液、废机油滤清器、其他电子电器产品中的电路板、废镍镉电池、废铅酸电池、液化气罐、废尾气净化装置、制冷剂、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废油及污泥、沾油废手套、抹布、废活性炭、废电容器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单位处置。 4.噪声情况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各类设备噪声噪声。优先选择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设备安装时基础加减振垫;设备定期维护,加强厂区绿化。加强运输车辆管理,禁止鸣笛,保证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