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黑龙江省鸡西市麻山区团结村北侧(麻山区2010-74号地块)
鸡西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黑龙江省鸡西市麻山区团结村北侧(麻山区2010-74号地块)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6日-2023年4月12日。联系电话:0467-*传真:0467-*通讯地址: (略) 迎宾 (略) 生态环境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 内容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略) 宏德 (略) 建设项目 | (略) (略) 麻山区团结村北侧(麻山区2010-74号地块) | (略) 宏德 (略) | 该项目属于新建工程, (略) 麻山区团结村北侧(麻山区2010-74号地块),占地面积为13700m2,设计规模为年洗选20000吨高质石墨生产线。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等。 | (一)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施工过程运输车辆加苫布运输,施工场界设围挡。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设备,合理安排各类施工机械的工作时间,夜间(22:00-06:00)严禁施工,施工场界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规定。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建筑垃圾按照环卫部门要求送往建筑垃圾指定堆放点。 (二)落实废水治理和地下水保护措施。生产废水包括尾矿浆、脱水工序废水、初期雨水。尾矿浆沉淀后全部返回到浮选车间进行循环使用;脱水工序产生的废水直接回到浮选工序再利用;初期雨水排入生产废水沉淀池,沉淀后全部回到浮选工序再利用;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 厂区进行分区防渗。辅料库(油品存储库)、燃料油罐区、危废暂存间为重点防渗区,进行重点防渗,防渗能力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渗透系数≤1×10-7cm/s。沉淀池、生产车间为一般防渗区,防渗能力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1×10-7cm/s。厂区地面为简单防渗区,采取一般硬化措施。 (三)落实废气治理措施。燃烧机燃料类型为燃料油,烘干过程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等应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要求。筛分和包装过程粉尘采取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石墨浮选设备上方安装盖板密闭收集,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非*烷总烃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石墨上料过程颗粒物采取喷雾降尘措施,燃料油卸油、储存及输送过程均采取密闭措施,无组织废气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限值,厂区内非*烷总烃应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无组织排放限值。本项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为:0.00044(t/a)、1.009(t/a)。 (四)落实减振降噪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减震、消声、隔声等防治措施,厂界噪声值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 (五)落实固体废物综合处置措施。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尾矿砂依托周边选矿厂尾矿库代为处置;收集的粉尘作为产品外售;废滤袋由厂家回收处置;废油桶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内,由厂家回收再利用;废润滑油、废活性炭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六)落实土壤环境保护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土壤环境防范措施,防止污染土壤环境。 (七)加强环境风险防范。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防止风险事故发生。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6日-2023年4月12日。联系电话:0467-*传真:0467-*通讯地址: (略) 迎宾 (略) 生态环境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 内容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略) 宏德 (略) 建设项目 | (略) (略) 麻山区团结村北侧(麻山区2010-74号地块) | (略) 宏德 (略) | 该项目属于新建工程, (略) 麻山区团结村北侧(麻山区2010-74号地块),占地面积为13700m2,设计规模为年洗选20000吨高质石墨生产线。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等。 | (一)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施工过程运输车辆加苫布运输,施工场界设围挡。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设备,合理安排各类施工机械的工作时间,夜间(22:00-06:00)严禁施工,施工场界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规定。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建筑垃圾按照环卫部门要求送往建筑垃圾指定堆放点。 (二)落实废水治理和地下水保护措施。生产废水包括尾矿浆、脱水工序废水、初期雨水。尾矿浆沉淀后全部返回到浮选车间进行循环使用;脱水工序产生的废水直接回到浮选工序再利用;初期雨水排入生产废水沉淀池,沉淀后全部回到浮选工序再利用;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 厂区进行分区防渗。辅料库(油品存储库)、燃料油罐区、危废暂存间为重点防渗区,进行重点防渗,防渗能力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渗透系数≤1×10-7cm/s。沉淀池、生产车间为一般防渗区,防渗能力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1×10-7cm/s。厂区地面为简单防渗区,采取一般硬化措施。 (三)落实废气治理措施。燃烧机燃料类型为燃料油,烘干过程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等应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要求。筛分和包装过程粉尘采取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石墨浮选设备上方安装盖板密闭收集,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非*烷总烃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石墨上料过程颗粒物采取喷雾降尘措施,燃料油卸油、储存及输送过程均采取密闭措施,无组织废气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限值,厂区内非*烷总烃应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无组织排放限值。本项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为:0.00044(t/a)、1.009(t/a)。 (四)落实减振降噪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减震、消声、隔声等防治措施,厂界噪声值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 (五)落实固体废物综合处置措施。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尾矿砂依托周边选矿厂尾矿库代为处置;收集的粉尘作为产品外售;废滤袋由厂家回收处置;废油桶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内,由厂家回收再利用;废润滑油、废活性炭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六)落实土壤环境保护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土壤环境防范措施,防止污染土壤环境。 (七)加强环境风险防范。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防止风险事故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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