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县青山循环经济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普安县青山循环经济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告

普安县青山循环经济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第一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普安县青山循环经济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规划名称:普安县青山循环经济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

二、

规划概况:

普安县青山循环经济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范围北至平头山,西至石官沟,东至上高寨,南至水淹坪,东西宽约1998.32米;南北长约2006.68米,总用地面积约182.13公顷。建设用地主要由服务设施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及绿地与广场用地构成。发展定位:1)普安县新型工业化的试验田、带动普安县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新增长点;2) (略) 乃至西南地区重要的煤电建循环经济工业集聚区和煤电建企业发展扩张区;3)争取国家级煤炭重化工技术研发中心以及成果商品化和产业化基地;4)中小企业、创业型企业、民营企业快速发展集中区;5)现代煤电循环产业园行政管理示范区;6)现代发电副产品加工企业集聚青山循环经济产业园区。

三、规划单位及联系方式:普安县工业和科学技术局,联系人:庞凯,联系电话:0859-*。

四、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贵州 (略) ;联系人:金诚,联系电话:0851-*。

五、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表见http://**。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一)项目第一次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于2023年4月7日公布,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箱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

(二)自公示之日起,在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规划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普安县工业和科学技术局

2023年4月7日


普安县青山循环经济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第一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普安县青山循环经济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规划名称:普安县青山循环经济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

二、

规划概况:

普安县青山循环经济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范围北至平头山,西至石官沟,东至上高寨,南至水淹坪,东西宽约1998.32米;南北长约2006.68米,总用地面积约182.13公顷。建设用地主要由服务设施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及绿地与广场用地构成。发展定位:1)普安县新型工业化的试验田、带动普安县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新增长点;2) (略) 乃至西南地区重要的煤电建循环经济工业集聚区和煤电建企业发展扩张区;3)争取国家级煤炭重化工技术研发中心以及成果商品化和产业化基地;4)中小企业、创业型企业、民营企业快速发展集中区;5)现代煤电循环产业园行政管理示范区;6)现代发电副产品加工企业集聚青山循环经济产业园区。

三、规划单位及联系方式:普安县工业和科学技术局,联系人:庞凯,联系电话:0859-*。

四、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贵州 (略) ;联系人:金诚,联系电话:0851-*。

五、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表见http://**。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一)项目第一次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于2023年4月7日公布,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箱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

(二)自公示之日起,在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规划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普安县工业和科学技术局

2023年4月7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