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启臻文化教育产业园项目的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辽源市启臻文化教育产业园项目的公告

(略) 启臻文化教育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略) 实 (略) :

  你公 (略) 睿彤 (略) 编制的《 (略) 启臻文化教育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并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 (略) 西安区砂子山泰安大路与安北大街交汇处。建设内容主要为建设教育培训综合楼、行政综合楼、宿舍楼、餐厅、门卫、天然气锅炉及其配套设施等。在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中各项环保措施的条件下,同意该项目实施。

  二、项目建设必须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1.加强施工期建筑扬尘、粉尘污染防治,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排放不超过《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禁止大风天气作业,防止扬尘污染。

  2.加强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可能产生噪声的施工设备要远离居民设置并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施工场界噪声值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禁止夜间(晚22:00时-早6:00时)施工。

  3.实验室器皿冲洗二次清洗水经过专用管道收集到酸碱中和池进行酸碱中和后,与经隔油池处理后的餐饮废水、锅炉排污水及生活废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东辽县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4.天然气锅炉烟气经8m高排气筒排放,要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相关标准要求;餐饮油烟通过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高于楼顶排气筒进行排放,要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相关标准要求;实验室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通风管道排放、地下车库汽车尾气通过排风口排放,排风口高于地面1m,要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标准要求。

  5.营运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

  6.生活垃圾及实验室产生的一般固废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危险废物由有相应资质的处置机构进行处理,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修改单标准中相关标准要求。

  7.加强环境风险事故防范,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开展经常性演练。

  三、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复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按规定程序履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做好项目的环境保护现场监督检查工作。


信息来源:http://**_*.html

(略) 启臻文化教育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略) 实 (略) :

  你公 (略) 睿彤 (略) 编制的《 (略) 启臻文化教育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并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 (略) 西安区砂子山泰安大路与安北大街交汇处。建设内容主要为建设教育培训综合楼、行政综合楼、宿舍楼、餐厅、门卫、天然气锅炉及其配套设施等。在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中各项环保措施的条件下,同意该项目实施。

  二、项目建设必须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1.加强施工期建筑扬尘、粉尘污染防治,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排放不超过《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禁止大风天气作业,防止扬尘污染。

  2.加强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可能产生噪声的施工设备要远离居民设置并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施工场界噪声值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禁止夜间(晚22:00时-早6:00时)施工。

  3.实验室器皿冲洗二次清洗水经过专用管道收集到酸碱中和池进行酸碱中和后,与经隔油池处理后的餐饮废水、锅炉排污水及生活废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东辽县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4.天然气锅炉烟气经8m高排气筒排放,要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相关标准要求;餐饮油烟通过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高于楼顶排气筒进行排放,要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相关标准要求;实验室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通风管道排放、地下车库汽车尾气通过排风口排放,排风口高于地面1m,要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标准要求。

  5.营运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

  6.生活垃圾及实验室产生的一般固废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危险废物由有相应资质的处置机构进行处理,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修改单标准中相关标准要求。

  7.加强环境风险事故防范,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开展经常性演练。

  三、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复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按规定程序履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做好项目的环境保护现场监督检查工作。


信息来源:http://**_*.html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