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丽臣奥威实业有限公司新型绿色表面活性剂改扩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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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丽臣奥威实业有限公司新型绿色表面活性剂改扩建项目

受理号(号)*
项目名称广东丽臣奥威实业有限公司新型绿色表面活性剂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沙田镇石化三路12号
建设单位广东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广州 (略)
项目概况建设单位拟投资1500万元在原厂区内建设广东丽臣奥威实业有限公司新型绿色表面活性剂改扩建项目,在磺化车间二内新增3条非离子表面活性剂生产线(规模共2.3万吨/年),年产65011万吨、CMEA0.3万吨、POB1万吨。并利用磺化车间一内现有磺化生产线2#兼顾生产AOS,改建后磺化生产线2#年产肪醇聚氧*烯醚硫酸钠(钠盐AES)3万吨、十二烷基硫酸钠(钠盐K12)1万吨、AOS1万吨。本次扩建后,项目占地面积53182.142m2、建筑面积36801.561m2,全厂年产表面活性剂32.6万吨,包括年产钠盐(钠盐K12、钠盐AES)24万吨、AOS 1万吨、十二烷基苯磺酸(LABSA)5万吨、月桂酰/椰油酰谷氨酸盐562吨、月桂酰/椰油酰肌氨酸盐1261吨、月桂酰/椰油酰甘氨酸盐101吨、月桂酰/椰油酰*氨酸盐566吨、月桂酰/椰油酰*基牛磺酸盐510吨、65011万吨、CMEA0.3万吨、POB1万吨。主要生产设备为5万吨/年磺化生产线3条、7.5万吨/年磺化生产线2条、氨基酸盐表面活性生产线2条、非离子表面活性剂生产线3条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本次改扩建后,1#~3#磺化生产线磺化废气将由新增的一套“静电除雾器+钙化吸收塔”进行处理,由25米高排气筒(DA008)排放;1#~3#磺化生产线脱气废气将沿用原来一套“活性炭处理装置”进行处理,由20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新增3条非离子表面活性剂生产线产生的*醇有机废气将由新增的一套“水喷淋+活性炭处理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与经处理后的4#、5#磺化生产线脱气废气合并通过一根20米高排气筒(DA007)排放。原1#~3#磺化生产线已批复的5套“静电除雾器+碱洗塔”将作为非正常工况磺化废气的应急处理措施。2、水污染物防治措施项目废水进入厂区自建废水处理站处理后, (略) 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 (略) 政管网纳入立沙岛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排入狮子洋。3、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本次拟对现有磺化车间一中的磺化生产线2#进行改造,不对平面布局进行改变,改扩建后平面布局基本上与现状一致;另在磺化车间二内新增3条共2.3万吨/年非离子表面活性剂生产线,以及在磺化车间二内新增废气治理设施。对*类磺化车间采取防腐防渗措施,使地面硬化和耐腐蚀,且表面无裂隙,同时在各防治区域基底均高于厂区基准基底,并在四置设置收集沟,对收集沟做好防腐、防渗措施,并引至事故应急池。单位面积渗透量不大于厚度为1.5m,渗透系数≤10-7cm/s防渗层的渗透量,防渗能力与《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第6.2.1条等效。由污染途径及对应措施分析可知,本项目对可能产生地下水影响的各项途径均进行了有效预防,在确保各项防渗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维护和厂内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厂内的废水污染物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地下水。4、噪声防治措施本项目采用选用环保低噪声型设备,且设备作基础减震和密封隔声,加强设备的使用和日常维护管理,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避免因设备运转不正常时噪声的增高,厂界四周种植绿化带等措施。通过采取上述各项综合治理措施,可确保厂界四周声环境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的要求。5、固体废弃物防治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废物和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均交由资质单位处置,一 (略) 处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餐厨垃圾及废油脂交相关资质单位处理。6、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土壤污染主要来自废水、废气、固体废物污染,重在预防,污染后的修复成本十分高昂。为有效防治土壤环境污染,建设单位应做好污水收集系统、事故应急池、废气治理、严防跑冒漏滴等防治措施。7、环境风险防治措施本项目的环境风险主要是储存、生产等过程发生的泄漏、火灾爆炸等安全、消防风险事故所引发的环境污染。为避免安全、消防风险事故发生后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建设单位首先应树立安全风险意识,并在管理过程当中强化安全风险意识。在实际工作与管理过程中,应按照安监、消防部门的要求,严格落实安全风险防患措施,并自觉接受安监、消防部门的监督管理。同时,建设单位须加强应急预案的演练次数,通过模拟事故发生能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控制事故的进一步发展,以控制事故和减少对环境造成的危害。项目改扩建工程主要风险控制和管理措施可大部分依托现有工程,通过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改进措施,继续完善和落实风险防范措施,改扩建后项目总体环境风险可防控。
公众参与情况环评期间,建设单位开展了两次信息公开,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公众意见。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建设单位应切实落实本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环保措施及建议, (略)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
公示时间2023-04-07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略) 南城街道宏伟二路南城段九号胜安大厦
初步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存在以下问题:工程分析内容不全、地表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分析不完善、环境风险分析不完善等。鉴于上述问题,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审查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备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受理号(号)*
项目名称广东丽臣奥威实业有限公司新型绿色表面活性剂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沙田镇石化三路12号
建设单位广东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广州 (略)
项目概况建设单位拟投资1500万元在原厂区内建设广东丽臣奥威实业有限公司新型绿色表面活性剂改扩建项目,在磺化车间二内新增3条非离子表面活性剂生产线(规模共2.3万吨/年),年产65011万吨、CMEA0.3万吨、POB1万吨。并利用磺化车间一内现有磺化生产线2#兼顾生产AOS,改建后磺化生产线2#年产肪醇聚氧*烯醚硫酸钠(钠盐AES)3万吨、十二烷基硫酸钠(钠盐K12)1万吨、AOS1万吨。本次扩建后,项目占地面积53182.142m2、建筑面积36801.561m2,全厂年产表面活性剂32.6万吨,包括年产钠盐(钠盐K12、钠盐AES)24万吨、AOS 1万吨、十二烷基苯磺酸(LABSA)5万吨、月桂酰/椰油酰谷氨酸盐562吨、月桂酰/椰油酰肌氨酸盐1261吨、月桂酰/椰油酰甘氨酸盐101吨、月桂酰/椰油酰*氨酸盐566吨、月桂酰/椰油酰*基牛磺酸盐510吨、65011万吨、CMEA0.3万吨、POB1万吨。主要生产设备为5万吨/年磺化生产线3条、7.5万吨/年磺化生产线2条、氨基酸盐表面活性生产线2条、非离子表面活性剂生产线3条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本次改扩建后,1#~3#磺化生产线磺化废气将由新增的一套“静电除雾器+钙化吸收塔”进行处理,由25米高排气筒(DA008)排放;1#~3#磺化生产线脱气废气将沿用原来一套“活性炭处理装置”进行处理,由20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新增3条非离子表面活性剂生产线产生的*醇有机废气将由新增的一套“水喷淋+活性炭处理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与经处理后的4#、5#磺化生产线脱气废气合并通过一根20米高排气筒(DA007)排放。原1#~3#磺化生产线已批复的5套“静电除雾器+碱洗塔”将作为非正常工况磺化废气的应急处理措施。2、水污染物防治措施项目废水进入厂区自建废水处理站处理后, (略) 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 (略) 政管网纳入立沙岛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排入狮子洋。3、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本次拟对现有磺化车间一中的磺化生产线2#进行改造,不对平面布局进行改变,改扩建后平面布局基本上与现状一致;另在磺化车间二内新增3条共2.3万吨/年非离子表面活性剂生产线,以及在磺化车间二内新增废气治理设施。对*类磺化车间采取防腐防渗措施,使地面硬化和耐腐蚀,且表面无裂隙,同时在各防治区域基底均高于厂区基准基底,并在四置设置收集沟,对收集沟做好防腐、防渗措施,并引至事故应急池。单位面积渗透量不大于厚度为1.5m,渗透系数≤10-7cm/s防渗层的渗透量,防渗能力与《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第6.2.1条等效。由污染途径及对应措施分析可知,本项目对可能产生地下水影响的各项途径均进行了有效预防,在确保各项防渗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维护和厂内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厂内的废水污染物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地下水。4、噪声防治措施本项目采用选用环保低噪声型设备,且设备作基础减震和密封隔声,加强设备的使用和日常维护管理,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避免因设备运转不正常时噪声的增高,厂界四周种植绿化带等措施。通过采取上述各项综合治理措施,可确保厂界四周声环境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的要求。5、固体废弃物防治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废物和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均交由资质单位处置,一 (略) 处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餐厨垃圾及废油脂交相关资质单位处理。6、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土壤污染主要来自废水、废气、固体废物污染,重在预防,污染后的修复成本十分高昂。为有效防治土壤环境污染,建设单位应做好污水收集系统、事故应急池、废气治理、严防跑冒漏滴等防治措施。7、环境风险防治措施本项目的环境风险主要是储存、生产等过程发生的泄漏、火灾爆炸等安全、消防风险事故所引发的环境污染。为避免安全、消防风险事故发生后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建设单位首先应树立安全风险意识,并在管理过程当中强化安全风险意识。在实际工作与管理过程中,应按照安监、消防部门的要求,严格落实安全风险防患措施,并自觉接受安监、消防部门的监督管理。同时,建设单位须加强应急预案的演练次数,通过模拟事故发生能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控制事故的进一步发展,以控制事故和减少对环境造成的危害。项目改扩建工程主要风险控制和管理措施可大部分依托现有工程,通过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改进措施,继续完善和落实风险防范措施,改扩建后项目总体环境风险可防控。
公众参与情况环评期间,建设单位开展了两次信息公开,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公众意见。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建设单位应切实落实本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环保措施及建议, (略)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
公示时间2023-04-07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略) 南城街道宏伟二路南城段九号胜安大厦
初步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存在以下问题:工程分析内容不全、地表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分析不完善、环境风险分析不完善等。鉴于上述问题,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审查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备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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