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管(发改)审发〔2023〕37号关于经开区2023年公厕及垃圾中转站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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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管(发改)审发〔2023〕37号关于经开区2023年公厕及垃圾中转站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你单位《关于经开区2023年公厕及垃圾中转站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及随文报送的《经开区2023年公厕及垃圾中转站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2303-*-89-01-*

二、为进一步提升居民提活环境和生活质量,原则同意你单位实施经开区2023年公厕及垃圾中转站改造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为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三、项目建设地址:位于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内。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项目拟对区内6座垃圾站实施改造(分别是明光路垃圾站、合意路垃圾站、徐杨垃圾站、山阳垃圾站、灵秀路垃圾站、马庄垃圾站),工程包括墙体出新、增添除臭设备、重做防水、改造排水沟等;对区内4座公厕实施改造(分别是山阳安置点内7号公厕、青岛路9号公厕、火车南站广场16号公厕、明光路54号公厕),工程包括内外墙面出新、地面出新、重做防水、水电路改造、隔断更换、增设蹲坑、洁具换新等。

具体用地面积和建设规模以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依法核定的用地规模和建设内容为准。

五、项目计划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投资350万元(根据《 (略)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项目投资以总投资招标控制价(概算)评审结果为准);资金来源为经开区财政预算安排。

六、项目单位应按照环保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

七、项目招标: (略) 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招标工作。

八、项目能耗符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改委2016年第44号令)第六条以及《 (略)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苏发改规发〔2017〕1号)第十二条之规定,属“节能审查机关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范围。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承诺表》及相关要求规范建设。项目应落实节能、节水各项措施,工程材料、技术方案等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

九、审批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关于经开区2023年公厕及垃圾中转站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经开区2023年公厕及垃圾中转站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经开区2023年公厕及垃圾中转站改造工程无需办理选址规划的情况报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承诺表》、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维稳办《 (略)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审核备案意见等文件。

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单位开展工作的依据,不得作为征收及拆迁的依据。请据此批复,委托资质单位编制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报我委审批。

接文后,请你单位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严格执行相关标准及规范要求,在满足《 (略) 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所列新开工条件后方可开工,项目建设应符合住建、规划、国土、环保、安全、水利、市政、文保、控源截污、 (略) 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标准、规范要求。项目未取得和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不得开工建设。本批复有效期两年。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3月23日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你单位《关于经开区2023年公厕及垃圾中转站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及随文报送的《经开区2023年公厕及垃圾中转站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2303-*-89-01-*

二、为进一步提升居民提活环境和生活质量,原则同意你单位实施经开区2023年公厕及垃圾中转站改造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为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三、项目建设地址:位于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内。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项目拟对区内6座垃圾站实施改造(分别是明光路垃圾站、合意路垃圾站、徐杨垃圾站、山阳垃圾站、灵秀路垃圾站、马庄垃圾站),工程包括墙体出新、增添除臭设备、重做防水、改造排水沟等;对区内4座公厕实施改造(分别是山阳安置点内7号公厕、青岛路9号公厕、火车南站广场16号公厕、明光路54号公厕),工程包括内外墙面出新、地面出新、重做防水、水电路改造、隔断更换、增设蹲坑、洁具换新等。

具体用地面积和建设规模以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依法核定的用地规模和建设内容为准。

五、项目计划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投资350万元(根据《 (略)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项目投资以总投资招标控制价(概算)评审结果为准);资金来源为经开区财政预算安排。

六、项目单位应按照环保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

七、项目招标: (略) 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招标工作。

八、项目能耗符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改委2016年第44号令)第六条以及《 (略)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苏发改规发〔2017〕1号)第十二条之规定,属“节能审查机关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范围。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承诺表》及相关要求规范建设。项目应落实节能、节水各项措施,工程材料、技术方案等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

九、审批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关于经开区2023年公厕及垃圾中转站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经开区2023年公厕及垃圾中转站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经开区2023年公厕及垃圾中转站改造工程无需办理选址规划的情况报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承诺表》、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维稳办《 (略)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审核备案意见等文件。

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单位开展工作的依据,不得作为征收及拆迁的依据。请据此批复,委托资质单位编制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报我委审批。

接文后,请你单位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严格执行相关标准及规范要求,在满足《 (略) 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所列新开工条件后方可开工,项目建设应符合住建、规划、国土、环保、安全、水利、市政、文保、控源截污、 (略) 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标准、规范要求。项目未取得和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不得开工建设。本批复有效期两年。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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