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7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吴中区)-2023-04-0716:4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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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7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吴中区)-2023-04-0716:49:4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苏州 (略) 新建年产1000吨塑料包装产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2-*

联系地址:越溪苏街198号吴中区政务服务中心B楼3楼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苏州 (略) 新建年产1000吨塑料包装产品项目

(略) 吴中区东山镇凤凰山路32号3幢

苏州 (略)

(略) 宏宇 (略)

苏州 (略) 现拟投资1000万元,租赁 (略) (略) 吴中区东山镇凤凰山路32号3幢面积占地面积2100平方米的空置厂房进行生产经营活动,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塑料包装产品1000吨生产规模。

1、废气:本项目挤出废气、吸塑机废气和封边、折弯、对接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后汇入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DA001排气筒排放,设计风量20000m3/h,收集效率90%,处理效率90%;粉碎工序产生的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后通过移动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收集效率90%,处理效率99%。根据上述分析,本项目废气处理装置具有可行性,能长期稳定运行和并具有达标排放可靠性。排放的废气经过处理达到相关标准后排放,对评价区环境敏感目标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2、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员工生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城南污水处理厂,属于间接排放。通过对城南污水处理厂接管可行性进行分析可知,本项目水量、水质等均符合污水厂接管要求,因此,本项目污水不直接排放外环境,不会对地表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改变地表水功能级别,地表水影响可接受。

3、噪声:本项目的噪声源主要为挤出机、上料机、切割机、吸塑机等设备运转时产生的机械噪声。本项目厂界外50米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项目经合理平面布局,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对周围敏感点噪声影响较小。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中,一般废包材(不沾染物料)、废边角料和不合格品、废布袋由项目方统一收集后外卖;废活性炭、废油桶、废液压油、废包装容器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固废得到有效处置,不产生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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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苏州 (略) 新建年产1000吨塑料包装产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2-*

联系地址:越溪苏街198号吴中区政务服务中心B楼3楼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苏州 (略) 新建年产1000吨塑料包装产品项目

(略) 吴中区东山镇凤凰山路32号3幢

苏州 (略)

(略) 宏宇 (略)

苏州 (略) 现拟投资1000万元,租赁 (略) (略) 吴中区东山镇凤凰山路32号3幢面积占地面积2100平方米的空置厂房进行生产经营活动,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塑料包装产品1000吨生产规模。

1、废气:本项目挤出废气、吸塑机废气和封边、折弯、对接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后汇入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DA001排气筒排放,设计风量20000m3/h,收集效率90%,处理效率90%;粉碎工序产生的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后通过移动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收集效率90%,处理效率99%。根据上述分析,本项目废气处理装置具有可行性,能长期稳定运行和并具有达标排放可靠性。排放的废气经过处理达到相关标准后排放,对评价区环境敏感目标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2、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员工生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城南污水处理厂,属于间接排放。通过对城南污水处理厂接管可行性进行分析可知,本项目水量、水质等均符合污水厂接管要求,因此,本项目污水不直接排放外环境,不会对地表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改变地表水功能级别,地表水影响可接受。

3、噪声:本项目的噪声源主要为挤出机、上料机、切割机、吸塑机等设备运转时产生的机械噪声。本项目厂界外50米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项目经合理平面布局,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对周围敏感点噪声影响较小。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中,一般废包材(不沾染物料)、废边角料和不合格品、废布袋由项目方统一收集后外卖;废活性炭、废油桶、废液压油、废包装容器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固废得到有效处置,不产生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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