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冠岭山庄主楼配套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北海冠岭山庄主楼配套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北海冠岭山庄主楼配套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已竣工,现将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北海冠岭山庄主楼配套项目
建设地址: (略) 银海区冠岭山庄内
建设内容:项目于冠岭山庄主楼北侧,依托主楼原本为安装电供热系统预留的锅炉房,安装5台燃气锅炉(3台热水锅炉和2台蒸汽锅炉),占地面积175m2。酒店已配备太阳能和空气能的热水供应系统,3台热水锅炉建成后,可满足酒店各类热水供应需求;其中2台蒸汽锅炉(1用1备),主要用于洗衣房。
二、建设单位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广西 (略)
单位地址: (略) 良庆区平乐大道10号商务街2号办公楼8楼
联系人:韦明勋
电话:*
三、验收检测单位基本信息
验收监测单位名称:广西 (略)
单位地址: (略) 青秀区民族大道166号上东国际T3-1519
联系人:庞南柱
电话::*
邮箱:*@*q.com
四、验收意见
(1)项目须认真执行环境管理和监测、监控制度,切实加强环保工作,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
(2)加强对项目锅炉低氮燃烧装置的日常管理维护,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3)加强项目设备隔声、减振措施,定期维护;
(4)建议对项目排气筒排口增加环保措施,促进污染物沉降并提高美观度。
(5)建议项目排气筒高度设置为18米高。
五、公示起止时间
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自2023年4月7日至2023年5月6日止。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写信、电话等方式对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出宝贵意见。
广西 (略)
2023年4月7日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北海冠岭山庄主楼配套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已竣工,现将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北海冠岭山庄主楼配套项目
建设地址: (略) 银海区冠岭山庄内
建设内容:项目于冠岭山庄主楼北侧,依托主楼原本为安装电供热系统预留的锅炉房,安装5台燃气锅炉(3台热水锅炉和2台蒸汽锅炉),占地面积175m2。酒店已配备太阳能和空气能的热水供应系统,3台热水锅炉建成后,可满足酒店各类热水供应需求;其中2台蒸汽锅炉(1用1备),主要用于洗衣房。
二、建设单位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广西 (略)
单位地址: (略) 良庆区平乐大道10号商务街2号办公楼8楼
联系人:韦明勋
电话:*
三、验收检测单位基本信息
验收监测单位名称:广西 (略)
单位地址: (略) 青秀区民族大道166号上东国际T3-1519
联系人:庞南柱
电话::*
邮箱:*@*q.com
四、验收意见
(1)项目须认真执行环境管理和监测、监控制度,切实加强环保工作,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
(2)加强对项目锅炉低氮燃烧装置的日常管理维护,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3)加强项目设备隔声、减振措施,定期维护;
(4)建议对项目排气筒排口增加环保措施,促进污染物沉降并提高美观度。
(5)建议项目排气筒高度设置为18米高。
五、公示起止时间
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自2023年4月7日至2023年5月6日止。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写信、电话等方式对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出宝贵意见。
广西 (略)
202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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