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师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1期)

内容
 
发送至邮箱

第十师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1期)

(略) 场监督管理局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信息公示(2023年3月)中涉及我师辖区内1家食品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抽检对象: (略) 刘玉蔬菜批发店经营的黄豆芽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3年3月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 (略) (略) 刘玉蔬菜批发店按规定抽取了黄豆芽4kg(2023年3月1日购进),2023年3月20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 (略) 出具的《检验报告》(No:2023X-J-SP05479)表明:4-氯苯氧*酸钠(以4-氯苯氧*酸计)项目不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农业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3年3月24日, (略) 场监督管 (略) 刘玉蔬菜批发店送达《检验报告》(No:2023X-J-SP05479)并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未发现上述批次黄豆芽。经查,上述批次黄豆芽共购进10kg对外销售,已全部销售完毕。

(三)核查处置情况

根据现场检查情况,上述批次黄豆芽非当事人生产加工,是从别处购进,当事人在购进销售期间对上述批次黄豆芽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情况并不知情,当事人向检查人员提供了上述批次黄豆芽供货方的营业执照,进货单据,依法履行了进货查验等食品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 (略) 场监督管理局经研究 (略) 刘玉蔬菜批发店不予处罚。该食品经营者已按监管要求整改完毕。


(略) 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29日


(略) 场监督管理局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信息公示(2023年3月)中涉及我师辖区内1家食品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抽检对象: (略) 刘玉蔬菜批发店经营的黄豆芽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3年3月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 (略) (略) 刘玉蔬菜批发店按规定抽取了黄豆芽4kg(2023年3月1日购进),2023年3月20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 (略) 出具的《检验报告》(No:2023X-J-SP05479)表明:4-氯苯氧*酸钠(以4-氯苯氧*酸计)项目不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农业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3年3月24日, (略) 场监督管 (略) 刘玉蔬菜批发店送达《检验报告》(No:2023X-J-SP05479)并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未发现上述批次黄豆芽。经查,上述批次黄豆芽共购进10kg对外销售,已全部销售完毕。

(三)核查处置情况

根据现场检查情况,上述批次黄豆芽非当事人生产加工,是从别处购进,当事人在购进销售期间对上述批次黄豆芽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情况并不知情,当事人向检查人员提供了上述批次黄豆芽供货方的营业执照,进货单据,依法履行了进货查验等食品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 (略) 场监督管理局经研究 (略) 刘玉蔬菜批发店不予处罚。该食品经营者已按监管要求整改完毕。


(略) 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29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